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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患于未然?_如何防患于未然避免火灾发生

本篇文章百科互动给大家谈谈如何防患于未然?,以及如何防患于未然避免火灾发生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如何防患于未然? 2、

本篇文章百科互动给大家谈谈如何防患于未然?,以及如何防患于未然避免火灾发生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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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患于未然?

双方的关系再好,也要“防患于未然”。要防止合约、合同诈骗,就要从合同订立之前开始。事实早已证明:越是严谨的合同越能得到迅速有效的履行;合同有漏洞,即便对方原本无心,也会忍不住乘机争取更多利益。

商人在签订合同前首先要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合格,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在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搞好主体审查,看对方有没有资格做这笔交易,看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对方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一般来说,重要谈判的签约人应是董事长或总经理或企业法人,而对于具体的业务谈判,出面签约的可能是某业务代表或推销员等。这时候商人同样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如了解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常见的有授权书、委托书等,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在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时,聪明的商人通常一丝不苟,绝不草率行事。他们对签约的另一方进行信誉调查,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另外,聪明的商人并不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有时候名片头衔很大,实际上却是空的。此外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还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还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

其次是合同文本的起草。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因为口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为文字,还需要一个过程。有时候,仅仅因为一字之差,意思就有很大区别。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并安排条款的程序或解释有关条款。所以精明的商人在谈判中,非常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

要起草合同的文本还需要做许多工作。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计划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及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商人通常还要全面而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所提出的条款,搞清楚在哪些条款上不能让步,在哪些条款上可作适当的让步,以及让步多少等等。这样,双方就拟定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的谈判时,自己就掌握了主动权。

再次是合同必须有严密的条款。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合同太笼统了也不利于合同的履行。例如我国北方某企业向南方某公司购买了一批奔腾机芯的电脑,注明原机主要部件须为进口产品,而南方电脑公司提供的机器除机芯为进口产品外,其他部件均系国内组装产品。因为原合同用语“主要部件”表意含糊不确切,导致本想购买一批进口主机的北方企业买了一批国内组装产品。

所签订的合同对商品的标准都要有明确规定。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标准而有专业标准的,按照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如果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一并写明。例如,北京某一单位与一家蔬菜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有七个字:“大白菜20万斤。”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白菜损失了一大部分。在双方交涉过程中,因购货方没有明确质量标准,只能自食苦果了。

签订合同时,对于双方在买卖过程中所牵涉到的商品的名称应加以准确规范。若国家统一了名称的,用国家统一的名称;若没有国家统一名称的,谈判双方应该统一名称,必要时还要留存样品,因为有时候一物异称或异物简称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比如,土豆又叫马铃薯,陕西一带则称为“山药蛋”。

此外,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再者,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在现实中许多合同只规定了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尤其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自然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另外,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规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但却写得十分含糊笼统。这样,即使一方违约,也无法追究违约者的责任。

在合同中,由于权利和义务是密切相关的,规定了双方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也是对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的保障,否则一方违约,另一方就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者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通过双方协议仍不能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降价或减少报酬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不合格的,在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仍有其他损失的则应当赔偿损失。由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另外,在所签订的合同中通常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并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最后,合同认为应当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查和认可。经济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光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同意还是不够的,还要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即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签证,以确保谈判协议的合法性,也有利于双方有效地履行协议内容。

有时候,生意双方关系不错,觉得没必要或不好意思对合同、协议较真,但往往正是这种“没必要”、“不好意思”的意识坏了大事。要记住,防患于未然总不会错,否则,生意会做砸,关系也难以为继。

怎么防患于未然?

双方的关系再好,也要“防患于未然”。要防止合约、合同诈骗,就要从合同订立之前开始。事实早已证明:越是严谨的合同越能得到迅速有效的履行;合同有漏洞,即便对方原本无心,也会忍不住乘机争取更多利益。

商人在签订合同前首先要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合格,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在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搞好主体审查,看对方有没有资格做这笔交易,看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对方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

一般来说,重要谈判的签约人应是董事长或总经理或企业法人,而对于具体的业务谈判,出面签约的可能是某业务代表或推销员等。这时候商人同样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如了解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常见的有授权书、委托书等,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在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时,聪明的商人通常一丝不苟,绝不草率行事。他们对签约的另一方进行信誉调查,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另外,聪明的商人并不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有时候名片头衔很大,实际上却是空的。此外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还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还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

其次是合同文本的起草。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因为口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为文字,还需要一个过程。有时候,仅仅因为一字之差,意思就有很大区别。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并安排条款的程序或解释有关条款。所以精明的商人在谈判中,非常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

要起草合同的文本还需要做许多工作。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计划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及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商人通常还要全面而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所提出的条款,搞清楚在哪些条款上不能让步,在哪些条款上可作适当的让步,以及让步多少等等。这样,双方就拟定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的谈判时,自己就掌握了主动权。

再次是合同必须有严密的条款。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合同太笼统了也不利于合同的履行。例如我国北方某企业向南方某公司购买了一批奔腾机芯的电脑,注明原机主要部件须为进口产品,而南方电脑公司提供的机器除机芯为进口产品外,其他部件均系国内组装产品。因为原合同用语“主要部件”表意含糊不确切,导致本想购买一批进口主机的北方企业买了一批国内组装产品。

所签订的合同对商品的标准都要有明确规定。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标准而有专业标准的,按照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如果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一并写明。例如,北京某一单位与一家蔬菜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有七个字:“大白菜20万斤。”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白菜损失了一大部分。在双方交涉过程中,因购货方没有明确质量标准,只能自食苦果了。

签订合同时,对于双方在买卖过程中所牵涉到的商品的名称应加以准确规范。若国家统一了名称的,用国家统一的名称;若没有国家统一名称的,谈判双方应该统一名称,必要时还要留存样品,因为有时候一物异称或异物简称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比如,土豆又叫马铃薯,陕西一带则称为“山药蛋”。

此外,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再者,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在现实中许多合同只规定了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尤其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自然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另外,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规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但却写得十分含糊笼统。这样,即使一方违约,也无法追究违约者的责任。

在合同中,由于权利和义务是密切相关的,规定了双方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也是对签订合同双方的权利的保障,否则一方违约,另一方就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者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通过双方协议仍不能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降价或减少报酬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不合格的,在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仍有其他损失的则应当赔偿损失。由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另外,在所签订的合同中通常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并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最后,合同认为应当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查和认可。经济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光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同意还是不够的,还要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即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签证,以确保谈判协议的合法性,也有利于双方有效地履行协议内容。

有时候,生意双方关系不错,觉得没必要或不好意思对合同、协议较真,但往往正是这种“没必要”、“不好意思”的意识坏了大事。要记住,防患于未然总不会错,否则,生意会做砸,关系也难以为继。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关系决定成就》

如何防患于未然? 如何防患于未然避免火灾发生  第1张

怎么防患于未然,避免火灾的发生

1.控制可燃物浓度和数量,隔绝助燃物,消除引火源;

2.每日进行消防安全巡查,每月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关于如何防患于未然?和如何防患于未然避免火灾发生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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