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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携款潜逃”,获得退款五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的简单介绍

今天百科互动给各位分享避免“携款潜逃”,获得退款五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 1、如何避免培训机构跑路?

今天百科互动给各位分享避免“携款潜逃”,获得退款五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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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培训机构跑路?

自8月以来,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的案例就层出不穷,随着政策监管趋紧,未来两个月,仍存在较大风险。

近日,据微博@西安人西安事儿1爆料,西安本土教培品牌无线星空拒绝向家长退费,并拖欠老师工资。

事实上,面对不同类型的校外培训机构,也有不同的方法和门路。摸清教培机构的套路,掌握合法维权的方法,才是意外之后维护自身权益的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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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校外培训?

在政策文件中,关于“校外培训”这一概念的应用范围有着严格的界定。

2021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中,语数外等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内容称为学科类,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称为非学科类,这两者统称为校外培训,并受教育部门监督。

然而在现实中,校外培训往往被简单理解为“孩子在学校以外学习”。因此“早教”、游学、国学班等新兴的服务项目,也会被家长视为校外培训。这显然是概念的滥用。仅拿“早教”来说,在2019年,国务院就将这一错误称呼重新规范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以下简称“照护”)。这并非只是换了个名头,本质上其实有巨大差异。

在市场行为中,家长和机构都把“早教”视为一种教育阶段和教育方法。指通过灌输知识、艺术培训等方式,促进孩子在语言、认知、情感方面的发展,从而满足“赢在起跑线上”的愿望。

在政策文件中,“照护”则应当以保育为主,教育为辅。换句话说,这些机构获得市场准入许可后,主要是为家长提供半日或全日的托管服务。这些机构只要重视自身卫生安全,确保孩子不会生病,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务。用以辅助的教育工作,其目标主体并非孩子而是家长,由机构向家长提供育儿指导、亲子课堂之类简单的服务。

■ 图源网络

所以家长和政策对于照护有着不同的理解:一方认为是“教育行为”,一方认为是“卫生保健”。也正是认知上的差异,影响了家长后续的维权行动。

每当“早教”机构跑路后,家长总是先想起教育部门,要求其保障自身损失。然而在政策规定中,一个提供“照护”服务的机构,仅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再向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就能开门营业——审批流程中根本不涉及教育。

其他和“早教”同样处于“灰色地带”的,还有游学、国学班、海外教育等难以界定的概念。经营范围往往是“教育咨询”,属于信息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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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付式消费?

无论是“早教”还是校外培训,预付式消费属于常态。

只是相较于“早教”简单的商业模式,校外培训不仅有着从小学到高中的超长时间跨度,而且涉及语数英为主的学科类和艺术体育为主的非学科类两大领域,因此也常常是“卷钱跑路”的重灾区。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我们可以看到,校外培训机构一直都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明确的监督管理。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家新的校外培训机构想要开业,首先要拿到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才能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且在日常运营中,教育和监管部门要分工协作:一个负责教学内容、教师质量的审核,一个负责审核登记、收费宣传的管理。

然而,校外培训机构的“预付式消费”还是在监管中钻了空子——教育部门对其资金管理无法插手,市场监管对其教学又无法深入了解。在行业野蛮生长时期,校外培训机构往往会要求家长预先交付半年甚至一年以上的学费,用以推广营销、扩张规模,继而收取更多预付款。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断裂,日常教学不仅难以为继,家长想要退回学费也几乎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尽管早在2018年,国务院《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就规定教培机构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以上(或不超过60课时)的费用,试图控制愈发疯狂的预收费行为。然而这一政策并未引起家长们注意,机构依旧以“送课”“打折”等其他名义,继续行违规预收费之实。

也正是如此,在政策更为细化的“双减”政策出台后,各地监管部门才开始重视日益混乱的预付式制度。

例如10月27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西安市校外培训机构学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未来教育部门将同金融部门合作,共同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预收款项,监督资金全额缴入学费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并且在家长提出退费要求后,也能顺利拿到相应的资金。

■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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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跑路之后,如何合法维权?

每当校外培训机构出了问题,报名的家长往往比谁都着急。闹事并非上策,苦果也不必自食。当意外发生后,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我怎样才能合理合法维权?

只要签下合同那一刻起,家长和校外培训机构便处于一种服务合同关系的约束之下。家长花钱为孩子购买补课服务,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提供相应服务,直到服务结束,契约关系也自动解除。

一旦合同因“跑路”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家长作为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根据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法律提供的解决路径,也是在合法合理的范围能最高效的解决路径。其中每个部分都有相关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在这里我们一一展开详尽的解释: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在维权一开始,家长首先需要保存好相关的重要证据。

合同是关键。不仅能证明双方的契约关系,还指明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许多家长在同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时,本身不是法律专业人士,难以注意到合同中的细枝末节。而这些机构拟定的合同也大多藏有猫腻,例如“退费需缴纳违约金”、“一切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等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家长的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尽量选择规范的合同,最好是2021年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规范的合同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内容质量、保证条件及风险分配等都给出了恰当的定义,在疫情风险和机构“跑路潮”中,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

缴费凭证也是关键。许多家长还没来得及签订合同,机构就跑路了,那应该怎么办?实际上,即使没有正式的书面协议,双方的付款、缴费凭证也是证明双方合同关系的关键。另外,已经消费的课时记录、和机构负责人或老师沟通的凭证(如微信记录、电话录音等),只要能证明校外培训机构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解决争端至关重要的证据。

发生意外后,家长应第一时间对重要证据做好整理并备份,尝试同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沟通解决方案。因为和解相对来说维权成本最小,也相对省时省力,然而在沟通无果或已经跑路的情况下,家长只能寻找相关部门的介入。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校外培训服务作为另一种形式的商品,同样在消费者协会的管辖范围之内。家长可以拨打12315,向所属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在受理投诉,调查事件后,会帮助家长进行调解。然而作为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因此在面对复杂案件时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在这里我们还要明确的是,合同纠纷中,维权客体始终是跑路的校外培训机构。无论是消费者协会这样的社会组织,还是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这样的行政机关,都不是家长维权的对象。在接到投诉后,这些部门在确认事实后,社会组织可以调节双方矛盾,行政机关可以做出处罚,以督促校外培训机构“退钱”,但其本身都无法向家长“退钱”。

另外,虽然《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了,“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家长没有直接同出租场地的房东\商场签署合同,那么双方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房东\商场也没有“退钱”的义务。因此,在维权中,最重要的是找准维权对象,避免四处发力,反而力不从心。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无论是“早教”机构还是校外培训机构跑路,家长都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执行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义务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保护其正常消费权益,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和预付消费风险提示。

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如果有伪造合同、发布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没有履行能力诱骗对方订立合同、编造虚假理由中止合同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调查清楚后,会首先尝试联系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共同调解。如果调解未果,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以警示,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无论是否取得教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跑路,家长都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如有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行为,教育部门核实后可以要求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还会责令停止继续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如果本身就是无证经营,教育部门还能因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伪造办学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然而,其他诸如“早教”、托管等服务,不属于教育部门管辖,因此维权较为困难。

面对有“发卡”的校外培训机构,家长还可以向商务部门投诉。因为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规定,培训机构向学员发放课程实体卡需要向当地商务部门报备并通过审批。如果没有备案,或在到期前无法提供服务,商务部门也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如果在行政机关的介入后,家长依然面临“退费难”问题,那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争议。如果维权家长同跑路的校外培训机构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就可以申请仲裁;如果约定了诉讼,那么就找法院立案。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家长当初是和谁签了合同,又是给谁支付了费用,这关系到仲裁或起诉的对象是谁。如果对方都是以公司的身份,那么仲裁或起诉对象就是公司;如果培训机构签了合同,钱却让培训机构的老板个人收取,那可能就存在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情况,仲裁和起诉的对象最好把个人也带进去,这样对于案件执行、协调解决都更为有利。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仲裁或诉讼之后,也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机构能不能把家长的学费退还出来。

培训机构跑路后,公司或学校的账户往往没有资金。在取得胜诉裁判文书后,家长可以追查校外培训机构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如果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那么在执行时,可以请求法院将股东追为被执行对象。

但如果培训机构已经申请破产,家长则只能根据《企业破产法》等规定进行债权申报,再参与债权的分配。然而一般来说,都是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先分,剩下才是普通债权人。学费的清退顺序普遍排在较后面,因此家长实际要求的退费往往难以实现。

如果涉及到“培训贷”,情况还会变得更加复杂。由于消费者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消费者又同借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所以无论培训机构的合同是否履行,消费者作为债权人,都需要根据合同对借款机构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借款机构是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家长则需要在还完贷款后,才能起诉培训机构,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借款机构没有资质,那么家长可以要求直接解除相关的借款合同。

去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一被忽悠就多交钱,把学费打到对方个人账户,还签订不规范合同,等机构跑路又非理性维权,种种,都是不可取的。

当然,如果家长有初步证据认为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诈骗的问题——例如资金紧张已无力履行合同时,还在骗取更多家长签合同收款。那么家长还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调查后如果涉及合同诈骗,则会按照刑事案件立案。在公安机关的压力下,对于退费等问题的解决也会更有效率。

■ 感谢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李耀华律师对本文进行的法律指导。

作者 | 佳星 | 贞观作者

教育部要求全面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具体会有何相关措施?

目前避免“携款潜逃”,获得退款五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已经不再审批新避免“携款潜逃”,获得退款五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的机构避免“携款潜逃”,获得退款五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了。

教育部要求全面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避免“携款潜逃”,获得退款五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具体会有何相关措施避免“携款潜逃”,获得退款五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

根据网上的相关信息,目前,教育部已经就如何区分学科类培训机构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发布了进一步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国家义务教育课程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数学等相关科目都要进行管理。与上述学科相关的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校外培训应纳入学科进行相关管理工作。至于非学科的范围,比如美术、体育等,教育部作了进一步规定。现在,各地不再批准新建义务教育机构。到目前为止,批准的教育机构将是非盈利组织。由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教育部发布这样的通知,其实是为了规范教育培训中的一些乱象。

校外培训的费用高

随着各种培训机构的遍地开花,人们不得不选择更好的机构。但是,根据人们的心理,价格越高,质量越好。因此,校外培训机构的成本一直在增加。现在,面对孩子的学习和教育成本,很多家长都说真的难以承受,光补习班就要几千甚至上万。

校外培训机构复杂

有些培训机构打着名师的旗号,但可能老师不太好,教育不好孩子,这和价格完全不匹配。即使事后发现家长要求退款,很多机构也拒绝了这种行为,很多时候,教育费只是打了水漂。此外,了解孩子在校外培训中是否有安全保障,是否有特殊人员的责任也是非常重要的。父母希望孩子成长成才是可以理解的,但孩子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学会,需要慢慢积累一点。校外培训机构也要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帮助孩子在合理的范围内成长。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国办发文如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意见》提出了四方面具体措施。

一是明确设置标准。明确由省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制订,并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相关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二是依法审批登记。明确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再按所属类型到相关部门申领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三是规范培训行为。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证照实行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要求各地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机构名单及主要信息,对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

河北省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河北教育局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要求?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教务老师马利)从省教育厅获悉,经过规范管理,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取得明显成效,校外培训虚火明显降温,培训机构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截至2023年底,全省5092个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注销1743个,转为非学科类3345个,其馀4个全部转为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纳入预收费资金监管。

“全省除4家非营利性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外,凡是打着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旗号避免“携款潜逃”,获得退款五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的单位均为违规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组织避免“携款潜逃”,获得退款五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的学科类培训均为违规培训。

日前,省教育厅致函广大家长,呼吁家长在给孩子择校时慎重选择,自觉违反校外教育机构和教育行为,主动举报,真正参与“双减”行动,及时更新教育理念,切实减轻孩子校外教育负担

据介绍,河北省各地近日陆续上线河北省校外教育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对校外教育机构实施全方位即时、动态、智能监管。 届时,家长可在平台上在线进行缴费、退款、选课、服务保障、风险预警等操作。

监管平台上线前,家长通过与培训机构签约避免“携款潜逃”,获得退款五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的监管银行付费,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避免个人直接向培训机构付费,导致机构“卷款潜逃”、“退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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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携款潜逃”,获得退款五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的简单介绍  第1张

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办法

1,从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筹集、资金营运、资产和负债管理、收益分配、财务清算、财务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旨在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活动,有效防控经济活动风险,保障学生、家长、从业人员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办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财务活动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资金筹集方面,明确举办者的出资义务和不得抽逃出资的要求,同时禁止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禁止中小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资金营运方面,对校外培训机构收入归口、预收费监管、合同签订和退费作出规定。财务清算方面,要求首先清偿应退学生培训费。

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最新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管,保护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教育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财务管理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财务核算、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内容。

2. 费用标准和收费方式: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杂费,不得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同时,收费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存在任何隐性收费。

3. 资金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期限收付各项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和稳定。同时,应当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 税收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纳税,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应当做好税收的申报和缴纳工作,遵守税收法律法规。

更具体的信息可以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查看。综上所述,《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促进校外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避免“携款潜逃”,获得退款五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避免“携款潜逃”,获得退款五部门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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