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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披露2023年执法总体思路:推进中小银行改革是重要一环(2021年银监监管)

本篇文章百科互动给大家谈谈银监会披露2023年执法总体思路:推进中小银行改革是重要一环,以及2021年银监监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银监会2022年出台最新政策

本篇文章百科互动给大家谈谈银监会披露2023年执法总体思路:推进中小银行改革是重要一环,以及2021年银监监管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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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2022年出台最新政策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他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

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如下:

1、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2、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

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在全国统一的贷款利率下限基础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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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披露2023年执法总体思路:推进中小银行改革是重要一环(2021年银监监管)  第1张

银保监会定调下半年监管重点!防止房地产贷款乱象回潮

经济企稳复苏之际,金融防风险的重要性再度凸显。

7月23日,据银保监会官网,银保监会近日召开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形势,安排下半年重点任务。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驻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李欣然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部署。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黄洪主持会议,党委委员、副主席曹宇、周亮、梁涛、祝树民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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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半年监管工作的部署是重头戏,本次会议主要从以下五大方面做出安排:一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三是全力以赴促进经济社会恢复正常循环;四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五是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每个方面又会提出多项具体的目标要求。

会议指出,今上半年贷款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银保监会全力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持续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开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大幅增长,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资产质量分类,做实利润、提足拨备、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坚决防止影子银行死灰复燃、房地产贷款乱象回潮和盲目扩张粗放经营卷土重来。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立足国内做好自己的事情,争取战略主动,做好长期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充分准备。

有银行业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银保监会近期多次强调银行要做实利润、提足拨备,提前应对不良资产可能出现的大幅增长,预计在近期各家银行陆续公布的中期业绩上就会有所体现。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由于在客户群体、业务结构和资金成本等方面存在差异,受疫情影响程度也呈现分化;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导致部分区域和行业风险暴露加剧,加之在强监管环境下不良认定趋于严格,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整体有所上升,中小银行资产质量指标弱化更为明显,在对待区域性中小银行风险的问题上还需就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坚决惩治重大金融风险背后腐败问题

金融反腐近年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且呈现出与重大金融风险一起暴露的特点。本次会议强调,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惩治重大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

重大金融风险的积聚有时往往是有道德风险的“作祟”,腐败、违规违纪行为相伴而行。例如,包商银行风险处置的过程中,就有多位内蒙古原银监部门的官员“落马”。近日,包括原银监会山西监管局局长张安顺在内的多位山西金融业官员,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期消息称,金融领域腐败有其自身特点,权力与资本相互勾结,扭曲金融资源配置,侵蚀金融监管体系,加剧金融风险集聚,其专业性、技术性、隐蔽性更强。其中,金融监管机构是金融领域的守门人,金融监管者以权谋私,势必导致金融领域一系列连锁反应,给市场稳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甚至威胁金融安全,酿成重大风险。

会议强调,要坚持查清问题、防控风险、追赃挽损、弥补短板、重塑生态“五位一体”协同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规范系统工作人员个人投融资行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双底线思维,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大幅增长

自“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后,金融监管部门陆续释放出强监管信号,如央行边际调整货币政策避免资金利率过低引发套利、监管压降违规结构性存款等。即便经济遇到较大下行压力,也不会放松对金融风险积聚的警惕,这体现出稳增长与防风险是两大并行不悖的宏观调控主线。

中诚信集团董事长毛振华近日指出,2008年以来,稳增长、防风险的双底线思维就成为宏观调控的中国经验。所谓双底线,是指经济保持一定增长,为防风险赢得时间和空间,但要避免因增长而加剧风险;防风险利于经济长远健康发展,但也需避免防风险节奏和力度不当危及经济增长。

银保监会对下半年工作重点的部署中,同样体现出双底线思维。会议指出,要紧扣“六稳”“六保”要求,把稳企业保就业和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更好结合起来,全力以赴促进经济社会恢复正常循环。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金融纾困政策,聚焦暂时遇困但仍有前景的企业,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防止“僵尸企业”搭便车。综合采取坚决整治不当收费、合理降低费率、加大贷款优惠等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大幅增加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长期资金支持,精准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两新一重”项目建设。

防风险同样不含糊,本次会议重点提出以下具体目标要求,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是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大幅增长,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资产质量分类,做实利润、提足拨备、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二是坚决防止影子银行死灰复燃、房地产贷款乱象回潮和盲目扩张粗放经营卷土重来。

三是确保如期完成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实现风险出清。

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此前明确,要争取2020年基本完成互联网金融和网贷风险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数据显示,专项整治以来,全国累计有5000多家P2P网贷机构退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实际在运营的P2P网贷机构139家,较2019年初下降86%;借贷余额下降75%;出借人数下降80%;借款人数下降62%。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连续21个月下降。

四是依法依规处置不法金融集团和重大风险事件,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丰富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加大惩治力度,提升处罚效率。

光大证券(601788,股吧)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曾表示,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中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表现为企业端债务杠杆偏高、信贷资源集中于周期性行业、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加剧以及风险事件频发等,金融风险处于易发高发期。对银行业来说,风险总体可控,但结构分化,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相较于大中型银行弱一些,面临较大的资本补充压力。

穆迪近日发表的一份新报告指出,2020年第一季度中资银行的资产质量、资本水平和盈利能力有所下降。同时,2020年3月底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率从2019年底的1.86升至1.91%,鉴于贷款逾期率上升的充分反映存在滞后性,因此银行体系的不良贷款率可能会进一步上升。由于消费者信心在一段时间内仍将疲弱,因此资产质量压力在可预见的未来会持续存在。

银行业分化的趋势在疫情影响下会更为突出。中诚信国际金融机构部总监温宇琪表示,随着监管政策导向继续强化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的逐步完善,银行业整体息差水平仍面临较大压力,同时在资产质量下行压力下,拨备计提上升,整体盈利能力呈弱化趋势,中小银行表现更为明显。同时,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导致部分区域和行业风险暴露加剧,加之在强监管环境下不良认定趋于严格,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整体有所上升,其中中小银行资产质量指标弱化更为明显。此由于在受到疫情直接冲击的行业和中小微客户方面,中小银行的信贷投放占比更高,因此受到的影响将高于大型银行。

此外,因不同区域的经济特点不尽相同,区域性中小银行机构的信用状况及受疫情影响程度均呈现差异。中诚信国际以浙江、江苏和广东为例,指出东部地区总体经济较为发达,居民富裕程度和经济活跃度较高,为银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整体银行业务发展和财务表现处于全国较好水平,但疫情冲击下区域小微民营制造业及外向型经济仍易出现一定波动,从而影响到银行资产质量;而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体量相对较小,工业基础较为薄弱,经济活力与东部相比较为不足,银行业务和收入结构较单一,贷款行业和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较之东部区域银行,资产质量和盈利更易受到疫情的冲击。

为应对潜在的资产质量劣变冲击,银保监会近期多次强调银行业要做实利润、提足拨备、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有银行业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预计利润、拨备等指标的变动在近期各家银行陆续公布的中期业绩上就会有所体现。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是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的监管重点。本次会议再次强调,严格规范股东股权管理,加强股东资质审查,实施股东入股“承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股东坚决实施行业禁入。强化“两会一层”履职监督,督促提升董事专业性独立性,强化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责,加强高管层履职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范围和内容,建立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机制,强化外部监督和市场约束。

除对“两会一层”继续严监管外,下半年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来源将会有更多实招落地。银保监会日前透露,将有2000亿地方专项债限额,支持18地区的中小金融中小银行,允许省级政府按照规定发行专项债券,用于认购中小银行的可转换债等合格资本工具。根据安排,使用地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实施方案由省级政府结合辖内实际牵头制定,方案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经由银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省级政府向财政部提出正式申请。目前有需求的省份正在起草完善本省的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的相关实施方案。

穆迪副总裁/高级信用评级主任诸蜀宁近日表示,风险加权资产的快速增长导致资本水平下降,2020年第一季度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平均下滑了4个基点。同期以年化资产利润率衡量的盈利能力也下降了4个基点,达到0.98%,并可能因净息差收窄和信贷成本上升而持续承压。

此外,会议提出,要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保持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完整性,尤其要保持农信社或农商行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进一步优化保险监管机制,加快保险资金运用改革,强化保险在灾害防护体系中的作用,加快发展巨灾保险,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扩大试点。

存款保险额度什么时候提高到100万

酝酿21年的存款保险制度很可能在近期破茧。11月27日消息称,央行正在部署有关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工作,预计在明年1月份正式对外发布。但央行官方未对此消息作出回应。

今年下半年以来,关于相关部门将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的传言不绝于耳。近日,刚刚获批的民营银行华瑞银行已经率先试水存款保险制度,承诺对50万元以下个人存款承担赔付责任。

之前,中国一直实行国家承担存款保险责任的隐形的存款保险制度。在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全额赔偿”转为“有限赔偿”使得存款不再是无风险资产。因此,对于超出赔偿限额部分的存款将存在脱离银行体系的可能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将意味这国家信用从金融体系中退出,理论上将不存在“刚性兑付”,来自刚性兑付产品的高利率传递效应将会弱化。

防范金融性风险增加 多部委出台存款保险制度

■ 蔡颖 报道

近期,监管层官员对出台存款保险制度释放出越来越密集的信号。外管局局长易纲日前透露,“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工作已取得很大进展,已接近成熟。”

对此,记者多渠道获悉,存款保险制度将由多个部门协调制定,包括央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发改委等,“很有可能根据监管评级制度实施差别化费率,赔付额度上限可能是50万元,并且会成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托管机构。”一位接近监管层的权威人士对记者透露。

业内专家指出,存款保险实际上是代替了政府对银行存款的隐性担保,为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增加一道防线,一旦出台,市场资金配置可能会迎来一轮调整。

调整

费率或与银行评级挂钩

从利率市场化角度而言,核心利率的放开都是渐进式的,一般遵循“先贷款后存款、先大额后小额、先长期后短期”的原则。“目前,央行正从宏观与微观的维度完善利率调控框架,理顺利率传导机制,从贷款端的放开、市场基准利率的建立、存款端的逐步放开深化金融改革,并完善利率传导机制、建立利率走廊,存款保险制度的落实是利率市场化进一步完善的重要一步。”中金公司分析师陈建恒指出。

不过,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并非单靠央行单方推动。“对银行而言,大型商业银行和经营状况较好的股份制银行参与存款保险的积极性恐怕并不会很高,而保费的收取比例如何界定也需要和银行的业务风险偏好相关联,这就涉及参考监管评级,这一块恰好是银监部门负责。”一位参与过存款保险制度前期讨论的知情人士说,“最终很可能会根据注册资本和监管评级,尤其是评级,来实施差别化费率,这样比较合理,而收取比例可以参考国际标准,但可能会比国际标准低。”

根据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单项要素评级和综合评级结果分为1级至6级,级别越大表明风险越高,监管关注程度越高,评级要素包括了资本充足率、资产状况、管理状况、盈利状况、流动性状况、市场风险状况,以及其他项(比如经营外部环境、股东情况、客户群和市场份额等)。

从具体规定来看,4级和5级的银行被认为是有问题的机构,监管机构须采取必要的监管行动以改善这类银行的生存能力和保障存款人利益;对综合评级为6级的银行,应尽快启动市场退出机制,予以关闭。

“按照香港的经验,国有和股份制两类银行的费率可能分别为0.05%和0.08%左右,目前内资银行总存款额在105万亿元左右,如果按照0.05%的费率征收,那么一年存款保险额度不超过600亿元。”陈建恒分析称。

申银万国银行业分析师判断,存款保险制度将具有强制性,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参保的方式来降低“逆向选择”的风险,包括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初期,可能由政府和大银行共同为存款保险基金提供初期借款,给存款保险机构一定的债务发行额度,在支付遇到困难时,承诺提供部分借款;每家银行,每个存款人或公司的各类存款账户都采用限额赔付,投资类账户不予保险。

影响

市场资金配置将迎来调整

市场猜测,存款保险标的范围会以居民人民币存款为主,对单个储户赔偿上限应在20万至50万元的区间内,即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从设计存款保险制度至今,经过了几轮的征求意见,对保险赔付上限也修改了多次,从最初的10万后来增加到30万,又上升到50万,可能最终定为50万的概率较大。”知情人士进一步透露,“但实际上,只有银行破产倒闭才能触发赔偿的条件,对储户日常的金融活动而言没有实质性作用,并且如果存款保险制度落地,很可能会改变当前投资者的资产配置方式,更多的人会选择投资股市等高收益市场。”

有理财专家推断,对于那些闲置资金高于50万的投资者,“混搭”理财将是不错的选择,降低风险的同时,还能有机会增加收益,那么理财市场的产品将会更加丰富,互联网金融也有可能借此迎来一轮新狂欢。

银行业人士认为,一旦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短期内商业银行将会为存款保险的费率买单,其运营成本略增,影响不会太大。但长期来看,冲击最大的是在利率市场化后,利差进一步收窄将影响银行利润。

“银行目前面临存款脱媒的压力,尤其是利率市场化速度加快后,银行的经营成本抬升很明显。存款保险制度一旦落地,对于银行而言压力会更大,大额存款脱媒将成为挑战,那么,银行肯定要为此做一些准备,创新一些产品等。”某商业银行内部人士称。

“如果2015年起开始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对上市银行盈利的静态影响为-3.5%。退出机制和存款保险制度对银行业流动性的影响温和。不过,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初期,可以通过对出资行差别化下调1到2次法定准备金率来对冲对银行间流动性的影响。”申银万国分析师认为。

同时,申银万国分析师还指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将意味着国家信用从金融体系中退出,让位于市场化的银行信用和金融体系信用。”

争议

多部委协调监管职能有待敲定

实际上,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是为了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的概率。“近年来,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敞口快速增加,不良贷款风险累积。部分银行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经济下行周期发生挤兑事件的概率较高。存款保险制度能够防止单个银行危机通过‘羊群行为’传导至整个金融体系。”民生证券研究院院长管清友分析称。

另外,管清友还认为,目前,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众多。“首先,隐性存款保险制度驱使国有银行肆意从事高风险业务,加大道德风险,而一旦形成银行危机,最终还是由国家财政买单。其次,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让银行是否‘国有’成为储户存款配置的唯一指标,弱化市场竞争,不利于中小银行发展。最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损害货币政策独立性。”因此,存款保险制度有必要推出。

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和监管层人士对目前是否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合适时间窗口依然存在争议。有来自监管层的分析人士认为,“目前银行业的风险主要是表外业务资产包延伸出的资金期限错配风险,再就是一些不良贷款,但并未形成较大的系统性风险,目前已经出台了针对银行同业业务,以及包括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资产的一系列政策,因此存款保险制度现在出台意义不是太大。”

对于央行而言,央行行长周小川曾表示,“对微观机构的监管,不少国家监管和中央银行的职能已经分开了,货币政策和监管关系并没有那么紧密。但是也有一些国家,央行强调监管的目标。从中国来讲,分设了证券业监管委员会、保险业监管委员会、银行业监管委员会,与此同时央行也成立了金融稳定局,就是把金融稳定作为重要内容,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协调关系。”

有分析人士指出,结合前期预警、救助、对银行的并购重组等职能必定要求央行和银监会等多部门交叉合作,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宏观审慎监管。从1993年至今,存款保险制度多次被监管层提出但一直没能顺利推出,其根源就是各部委之间的协调与僵持,另外,包括《银行破产条例》、修改《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基础还没有跟上。“至于存款保险,应该不太可能由央行金融稳定局以基金的形式来做,而是会成立一个独立的机构。前一段时间,央行和财政部之间在谁来监管存款保险机构的问题上有争议。但如果是保险机构,保监会应不应该也有职责?最终必须由国务院敲定这件事。”上述知情人士说。

存款保险制度利弊分析

■ 王翼莉 报道

今年下半年以来,关于相关部门将推行存款保险制度的传言不绝于耳。近日,刚刚获批的民营银行华瑞银行已经率先试水存款保险制度,承诺对50万元以下个人存款承担赔付责任。加之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日前透露,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已经接近成熟。存款保险制度再一次被人们所关注,该制度一旦全面推行起来,储户们该如何面对?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金融业内人士介绍,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从目前央行等各方人士释放的信息来看,存款保险制度以下几个方面已经达成共识:存款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全覆盖”的特征,所有银行均纳入存款保险制度范畴;根据银行风险评级,实行差别化费率;设定一定规模的赔付额度,如市场预计的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并且按照比例赔付;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早期纠正”的功能等。

日前,上海首家民营银行华瑞银行主发起人之一美邦服饰发布公告称,持有5%以上股份的发起人签署《主发起人风险自担机制的相关承诺》,提前订立风险处置与恢复计划。《承诺》还明确,对50万元以下个人存款进行保险。这意味着,在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前,一旦发生风险,华瑞银行主发起人将以出资额为上限,对50万元以下个人存款进行赔付。换言之,一旦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损失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具体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出现意外时,并非所有的存款都会得到赔偿。央行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未来存款保险机构可能实行限额保险制,央行计划为98%的储户提供全额保险。对此,业内人士普遍预计未来存款保险对单个储户的赔偿上限应在20万元至50万元的区间内,即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此外,存款保险的投保人是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而非存款人。可见,保险存款制度是为储户的存款加上的一层保障,也是风险提示,意味着银行将不再是绝对安全的港湾。

假设真如专家推断,保险限额为50万元,那么习惯将大量资金存在一个银行的储户该注意了,一旦出现风险或将损失很多。理财专家提醒,最好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混搭”理财降低风险的同时或许还能增加收益。

存款保险制度的利弊

1、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稳定一国金融体系。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频频发生金融风波。如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1995年的英国巴林银行倒闭事件,1996年的日本阪和银行倒闭事件,1997年席卷东南亚和日韩的亚洲金融风暴,以及最近日本保险公司的频频破产等等,不仅严重影响了本国经济的正常运转和社会安定,还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金融问题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国目前虽然没有发生大规模系统性的金融风波,但随着金融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创新产品逐渐增多,中小型商业银行的纷纷成立,在商业银行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银行自身风险在逐渐增加。要防范风险,稳定金融,只能“防患于未然”,国际经验表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不失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可行选择之一。

2)有利于保护广大存户利益,总体上增强银行信用。作为信用中介的银行,其基本特征是高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即银行大部分资金是以负债的形式吸收的机构和个人存款,自有资金只占全部资本的小部分,在经营管理不善或其他因素作用下导致不能按时清偿债务时,就易引起银行信用危机。我国金融业目前的现状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尚未完全转变,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风险抵御能力较差,在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

银监会到底如何对P2P进行监管?

银监会到底如何对P2P进行监管?

目前银监会已经重组架构银监会披露2023年执法总体思路:推进中小银行改革是重要一环,增设普惠金融工作部,并指明该部对P2P行业进行监管

参考银监会披露2023年执法总体思路:推进中小银行改革是重要一环:rylc9.

现在还在商议阶段,但肯定会提升入门标准,帮助企业建立风控体系。像合时代这样的第三方托管,就是行业标准。

p2p什么时候纳入央行银监会监管

。。。。。。。你想多银监会披露2023年执法总体思路:推进中小银行改革是重要一环

p2p属于民间借贷,不属于金融机构,银监会监管不到~~最多只则出台法规~~~

银监会对p2p监管什么时候开始

具体的监管时间还没确定,银监会首次提出十大监管原则如下: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专案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资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资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银监会披露2023年执法总体思路:推进中小银行改革是重要一环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资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资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装置、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资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专案,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资讯披露、充分的提高资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资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援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专案一一对应的原则。

银监会一旦监管p2p收益会降到多少

这个不好说的。

降肯定会降的,我投的互贷还没有降呢。

p2p理财公司被银监会监管了吗?

是的,被监管了

是的,相关的监管政策已出,现在是过渡阶段,所以现在选择平台的话,可以先看看平台是否有银行存管,目前还没有存管的平台就果断的遮蔽吧。

银监会现在有没有直接监管p2p

P2P行业归属银监会监管,这个是确定的。

12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网路借贷资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中国官方第一次对发展了多年的网路借贷行业(P2P行业)释放具体的监管思路。

银监会监管 p2p 为什么利率下降

关于网贷的硬性规定现在并没有,下降的只是投资人的收益。应为收益太高实体企业无法承受。

银监会进行机构调整后,P2P由哪个部门监管

由银监会下属的普惠金融部进行管理。

以下为此次银监会机构调整具体细则:

依法监管、为民监管、风险监管银监会实行监管架构改革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深化金融改革、推进依法监管的重大决策和国务院转变 *** 职能的要求,银监会党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方面对改进银行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意见建议,借鉴危机后世界各国强化金融监管的普遍做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本届 *** 不新增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要求,着眼于经济新常态下银行业改革发展和为民监管,对银监会监管组织架构进行重大改革,并获中央有关部门批准通过。

改革内容包括:一是按照监管规则制定与执行相分离、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分离、行政事务与监管事项相分离、现场检查与监管处罚相分离的思路,从规制监管、功能监管、机构监管、监管支援四个条线,对内设机构重新进行了职责划分和编制调整。二是撤销2个部门(培训中心、资讯中心),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专司对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民营银行的监管职责;设立信托监督管理部,专司对信托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三是改造3个部门(统计部、银行业案件稽查局、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部),设立审慎规制局,牵头非现场监管工作,统一负责银行业审慎经营各项规则制定;设立现场检查局,负责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检查;设立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牵头推进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四是按监管职责内容命名各机构监管部。银行监管一部为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银行监管二部为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银行监管三部为外资银行监管部;银行监管四部为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

此次监管架构改革的核心是监管转型:向依法监管转,加强现场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法有授权必尽责;向分类监管转,提高监管有效性和针对性;向为民监管转,提升薄弱环节金融服务的合力;进一步加强风险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一是强化监管主业,倾斜资源,提升专业化监管水平。银监会成立10年来,银行业在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等方面发生巨大变化,特别是中小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稳步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银行业的改革创新发展迫切要求监管部门提升专业化监管水平。此次监管架构改革将有限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向前台监管部门倾斜,调整后内设22个部门中,监管部门由11个增加到17个,占部门总数的77.3%。差异化、专业化监管体系更加完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更加清晰,更有利于与各部委的对口联络和对银监会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

二是强化依法监管,法有授权必尽责,提升监管威慑力。按照中央依法治国的要求,此次监管架构改革推进检查执法和行政处罚方面做了重大制度铺垫,旨在提升银监会的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现场检查局将整合银监会现场检查力量,增强对违规经营行为和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其他监管部门不再承担现场检查职责。现场检查局将按照“资讯共享、查处分离和适度结合”的原则,在市场准入、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方面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强化法规部在监管法律法规起草制定和审查,承担行政处罚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调整后的监管框架将突出监管权威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水平,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增强监管威慑力。本次监管架构改革后,银监会将分级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约束清单”,推进监管服务网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资讯公开和提高监管透明度,以加强自我约束,强化监管问责。

三是强化权责厘清,简政放权,为创新预留空间。此次监管架构改革的重点是清减下放行政权力,明确风险监管主体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银监会本着风险为本、法人监管、属地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总会与派出机构之间的风险监管职责和权力,对于全国性机构,主要由总会各机构监管部门承担风险监管主体责任,派出机构负相应监管协助责任;对于地方性机构,总会仅对法人机构的新设筹建、市场退出、重组改制和破产重整进行审批,其他市场准入权力下放给银监局,并由注册所在地派出机构承担风险监管主体责任,总会相应监管部门负指导责任。同时,银监会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在明确职责分工和下放监管权力的基础上,建立总会对派出机构履行准入管理和监管尽职情况的后评价机制,建立行政许可负面清单和问责清单,凡发生派出机构未尽到属地主体监管责任的,总会可视情况约束或上收监管权力,实现对派出机构按履职能力进行差异化授权和严格问责。调整后,实现还权于市场,让权于社会,放权于基层。

四是强化顶层设计,统一标准,推进政策和规制统筹。金融监管是国家现代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加强银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审慎监管规制体系建设,是完善金融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监管架构改革中,审慎规制局将确保银监会各类审慎监管规则标准统一;强化政策研究局在银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与组织实施方面的牵头职能,负责与巨集观经济部门和地方 *** 进行政策协调,拟定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并对巨集观经济金融形势、重大监管课题开展预测分析和前瞻研究。新框架将更好的促进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公平竞争。

五是强化金融服务,归并功能监管,加强为民监管和薄弱环节服务合力。为适应现有业务布局和形势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手抓促发展,一手抓防风险”的要求,此次监管架构改革统筹银行业金融服务工作,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按照为民监管导向,强化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部在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服务和小贷、网贷、融担等非持牌机构监管协调方面的抓总职责。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创新部、消保局、信科部等功能监管部门的职责,完善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有效联动的架构体系。调整后的架构完善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的分工合作,更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质效。

银监会是做什么的

问题一银监会披露2023年执法总体思路:推进中小银行改革是重要一环:银监局主要是做什么的 现在银监会。

银监会全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CBRC)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银监会的成立与职责明确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人民银行职责专业化的过程,两者正是在这一期间进行职责分工的明确与细化。央行监管职责的剥离与银监会的设立,实现金融宏观调控与金融微观监管的分离,是与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大环境密不可分的,是金融监管与调控的对象-金融业、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化、专业化、技术化的必然要求。

[编辑本段]主要职能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03年3月中国首次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构成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一司、银行二司、非银行司、合作管理司、银行管理司,中央金融工委现有人员组成(银行业协会也将有可能从人民银行并入银监会),将统一由监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负责制定有关银行业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银监会披露2023年执法总体思路:推进中小银行改革是重要一环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触任职资格;

负责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内控的监管,重视其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促使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自建国50多年来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于一体的时代的结束。

是不是属于国家单位

是。

问题二银监会披露2023年执法总体思路:推进中小银行改革是重要一环:央行和银监会是干什么的银监会披露2023年执法总体思路:推进中小银行改革是重要一环? 央行是制定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的,银监会是监管银行信贷行为、批准银行设立机构等,央行是宏观层面的,银监会是围观鼎面的,一个是决策的制定者,一个是决策的实施和具体维护者……

问题三:银监会是什么意思?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或银监会;英文:China B鼎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缩写:CBRC)成立于2003年4月25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银监会披露2023年执法总体思路:推进中小银行改革是重要一环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1]

问题四:人行和银监局是一个单位吗?他们的职能是什么?性质是什么 银监会是从由央行的少数职能部门划分出去成立的图务院直属临时性机构,如何监督央阀?央行主要是负责宏观上的监督管理,包括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等)全年信贷量,存贷款利率,制定相关金融政策。银监会主要是到银行现场检查,是微观的监督管理。

问题五:银监会到底是一个什么机构? 银行的监管部门是银监会,2003年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履行微观金融监管职责,而中国人民银行目前负责金融宏观调控,如货币政策的制定等。

银监会不直接介入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而是对银行在业务方面进行监管,如存贷款的合规性,业务的准入,风险的评估和提示搐银监会有权按照相应法规对商业银行进行处罚,不同于与银行业协会这种自律型组织。

问题六:银监会保监会是干什么的? 银监会主要职责 : 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意见和建议; 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它事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简称“中国保监会”)于1998年11月18日成立,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 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拟定保险业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起草保险业的法律、法规;制定保险业的规章 (二)依法对全国保险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三)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行等保险保险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机构;审批境内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接管、解散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保险保险机构的破产、清算。 (四)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五)制定主要保险险种的基本条款和费率,对保险公司上报的其他保险条款和费率审核备案。 (六)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拟定商业保险公司的财务会计实施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状况;负责保险保障基金和保证金的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制定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八)依法对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保险机构经营保险业务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九)依法监管再保险业务。 (十)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十一)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态势,负责保险统计,发布保险信息。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及其他评估、鉴定、咨询机构从事与保险相关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有关业务活动。 (十三)集中统一管理保险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十四)受理有关保险业的 *** 和投诉。 (十五)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十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问题七:请问银监会的职责是什么? 平级

中国银监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有关银行业的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起草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审批银行业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的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丹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银监会内设15个职能部门,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银监局,在地(州、市)设立分局,根据工作需要,在必要的地区,在县(县级市)设立精干的办事机构。

银监会的监督工作有四个目的: 第一,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第二,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第三,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第四,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

问题八:银监局是什么单位? 银监局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全国各地所设立对银行业进行监督的分支机构

问题九:银监局共有几个处?都是啥? 银监局机关各处室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审核及有关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要、文秘、文档、 *** 、保密、外事、信息综合、新闻宣传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

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授权,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审查规范性监管文件,规范监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披露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结果;承担辖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政策法规研究工作;负责对辖内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处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非法集资活动。

【国有银行监管一处】

负责对辖内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

【国有银行监管二处】

负责对辖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

【股份制银行监管处】

负责对辖内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

【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

负责对辖内法人城市商业银行和非法人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

【外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

负责对辖内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期货、保险类除外)的监管

【政策性金融机构监管处】

负责对辖内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

【邮政储蓄银行监管处】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一处】

负责对辖内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的监管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二处】

负责对辖内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

【信息科技监管处】

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的监管工作,对各项监管信息系统及本局系统提供日常设备维护和网络运行管理。

【统计信息处】

负责搜集、汇总辖内经济、金融信息,运用统计资料进行研究分析,及时向银监会报送有关统计信息;向所在地 *** 和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根据授权对外披露辖内银行业统计信息;承担监管综合工作。

【财务会计处】

负责管理本局系统财务会计工作,编制本局系统的年度预算、决算;负责本局系统的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承担银行业会计规章制度管理和会计事务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对辖内银监分局的财务审计。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负责本局系统干部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员工培训、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监察室(纪委办公室)】

负责本局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依法依纪查处本局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承担本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本局内设部门和辖内银监分局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党委巡视办】

作为党委巡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局党委对系统内分支机构的巡视工作。

【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

负责局机关及系统的党、团、工会工作;负责本局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本局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局机关行政服务、后勤保障、物业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负责局机关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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