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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_培训学校卷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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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为中小学新学期工作划了哪些重点?

教育部2021年2月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介绍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有关情况,表示将重点加强指导和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着力强化学生作业管理、切实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等等。

一、大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提高育人质量作为核心任务,聚精会神抓教学工作。省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分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市县教育部门要强化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中小学校要精准分析学情,科学制定教学计划,确保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要加强教研工作指导,积极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

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学习借鉴国家和地方教育平台提供的优质教学案例,优化教学设计,丰富教学内容,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现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已经提供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了丰富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个年级、各个学科的课程教学资源,是免费使用的,所以希望大家能够用好这套资源。这套资源当然也为疫情应急情况下的“停课不停学”提供支持。

学校要注意差异化教学,特别是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强个别的辅导、帮助,幼儿园要积极推广应用优秀游戏案例,合理安排幼儿的日常活动和游戏,创设丰富活泼的教育环境,积极做好幼儿入园的适应工作。

二、着力强化学生作业管理

各地各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特别是要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的统筹,严格按照规定来控制作业总量。要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确保作业难度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要将作业设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工作体系,系统设计一套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覆盖德智体美劳各学科全面育人的一套基础性作业。

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就是要进一步创新适应不同学生学习需要的作业形式。要坚决克服机械的、无效的作业,杜绝重复性的、惩罚性的作业,任课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向学生的反馈、讲解、答疑等工作。

特别是要注重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对存在问题的、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做好答疑辅导工作。这里特别强调,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这是教学工作的一个纪律要求,要传达到每一个老师。

三、切实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各地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每个学校都要做起来。在时间安排上,要与当地正常的下班时间相衔接,切实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学校完成好作业。

要尽量指导学生的作业在学校内完成,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阅读、兴趣小组以及社团活动,尽最大努力使学生愿意留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的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

四、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

开学前后,各地要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前不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开学季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这是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行动。

要全面核准学生复学情况,也就是开学以后,对学生复学情况要做一次全面的摸排。对未返校学生要及时联系沟通,及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要加强教育关爱,坚决防止辍学反弹。

五、确保手机管理落实见效

教育部刚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学期开学之后,各地要落实好这个《通知》,要按照“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细化管理措施。学校要做好家校沟通工作,把手机管理的具体要求提前告知每个家庭、每名学生,争取理解与支持。同时,要准备好必要的手机统一保管装置。

六、持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各地各校开学前后要组织学校德育干部、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学科教师等,通过多种形式,与家长沟通交流,与学生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况。要采取心理讲座、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个别心理干预等多种措施,认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要健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及时化解处置突发问题。

要重视学校整体环境的创设工作,组织开展校园文化、体育、艺术以及适宜的户外活动,帮助学生尽快调整好精神状态,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新学期的学习生活。

七、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准确研判风险,做好隐患排查,着力补齐短板和漏洞。要大力推进校园安防建设工作,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力度,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要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下学时段校门周边的防控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要引导家长增强保护子女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监护责任,特别是要注意避免学生沉迷网络。各地各校要深入开展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前不久教育部也专门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欺凌工作的通知。

八、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校外培训仍然过热,超前超标培训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些校外培训项目收费居高,培训机构“退费难”“卷款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既加重了学生的负担,又加重了家长的负担,严重破坏了教育生态。

今年,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要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强化培训内容监管,规范培训服务行为,积极推广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家长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教育部:强化学生作业管理 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 培训学校卷款怎么办  第1张

现在补课班可以收半年的费用吗

不可以。

从教育部获悉,近期发现仍有部分培训机构无资质、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还有部分培训机构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培训费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提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

据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印发以来,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一些机构仍存在无资质经营,为避免“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特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

国务院教督办指出,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广大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请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如有机构向您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如何避免培训机构跑路?

自8月以来,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的案例就层出不穷,随着政策监管趋紧,未来两个月,仍存在较大风险。

近日,据微博@西安人西安事儿1爆料,西安本土教培品牌无线星空拒绝向家长退费,并拖欠老师工资。

事实上,面对不同类型的校外培训机构,也有不同的方法和门路。摸清教培机构的套路,掌握合法维权的方法,才是意外之后维护自身权益的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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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校外培训?

在政策文件中,关于“校外培训”这一概念的应用范围有着严格的界定。

2021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中,语数外等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内容称为学科类,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称为非学科类,这两者统称为校外培训,并受教育部门监督。

然而在现实中,校外培训往往被简单理解为“孩子在学校以外学习”。因此“早教”、游学、国学班等新兴的服务项目,也会被家长视为校外培训。这显然是概念的滥用。仅拿“早教”来说,在2019年,国务院就将这一错误称呼重新规范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以下简称“照护”)。这并非只是换了个名头,本质上其实有巨大差异。

在市场行为中,家长和机构都把“早教”视为一种教育阶段和教育方法。指通过灌输知识、艺术培训等方式,促进孩子在语言、认知、情感方面的发展,从而满足“赢在起跑线上”的愿望。

在政策文件中,“照护”则应当以保育为主,教育为辅。换句话说,这些机构获得市场准入许可后,主要是为家长提供半日或全日的托管服务。这些机构只要重视自身卫生安全,确保孩子不会生病,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务。用以辅助的教育工作,其目标主体并非孩子而是家长,由机构向家长提供育儿指导、亲子课堂之类简单的服务。

■ 图源网络

所以家长和政策对于照护有着不同的理解:一方认为是“教育行为”,一方认为是“卫生保健”。也正是认知上的差异,影响了家长后续的维权行动。

每当“早教”机构跑路后,家长总是先想起教育部门,要求其保障自身损失。然而在政策规定中,一个提供“照护”服务的机构,仅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再向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就能开门营业——审批流程中根本不涉及教育。

其他和“早教”同样处于“灰色地带”的,还有游学、国学班、海外教育等难以界定的概念。经营范围往往是“教育咨询”,属于信息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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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付式消费?

无论是“早教”还是校外培训,预付式消费属于常态。

只是相较于“早教”简单的商业模式,校外培训不仅有着从小学到高中的超长时间跨度,而且涉及语数英为主的学科类和艺术体育为主的非学科类两大领域,因此也常常是“卷钱跑路”的重灾区。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我们可以看到,校外培训机构一直都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明确的监督管理。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家新的校外培训机构想要开业,首先要拿到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才能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且在日常运营中,教育和监管部门要分工协作:一个负责教学内容、教师质量的审核,一个负责审核登记、收费宣传的管理。

然而,校外培训机构的“预付式消费”还是在监管中钻了空子——教育部门对其资金管理无法插手,市场监管对其教学又无法深入了解。在行业野蛮生长时期,校外培训机构往往会要求家长预先交付半年甚至一年以上的学费,用以推广营销、扩张规模,继而收取更多预付款。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断裂,日常教学不仅难以为继,家长想要退回学费也几乎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尽管早在2018年,国务院《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就规定教培机构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以上(或不超过60课时)的费用,试图控制愈发疯狂的预收费行为。然而这一政策并未引起家长们注意,机构依旧以“送课”“打折”等其他名义,继续行违规预收费之实。

也正是如此,在政策更为细化的“双减”政策出台后,各地监管部门才开始重视日益混乱的预付式制度。

例如10月27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西安市校外培训机构学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未来教育部门将同金融部门合作,共同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预收款项,监督资金全额缴入学费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并且在家长提出退费要求后,也能顺利拿到相应的资金。

■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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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跑路之后,如何合法维权?

每当校外培训机构出了问题,报名的家长往往比谁都着急。闹事并非上策,苦果也不必自食。当意外发生后,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我怎样才能合理合法维权?

只要签下合同那一刻起,家长和校外培训机构便处于一种服务合同关系的约束之下。家长花钱为孩子购买补课服务,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提供相应服务,直到服务结束,契约关系也自动解除。

一旦合同因“跑路”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家长作为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根据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法律提供的解决路径,也是在合法合理的范围能最高效的解决路径。其中每个部分都有相关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在这里我们一一展开详尽的解释: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在维权一开始,家长首先需要保存好相关的重要证据。

合同是关键。不仅能证明双方的契约关系,还指明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许多家长在同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时,本身不是法律专业人士,难以注意到合同中的细枝末节。而这些机构拟定的合同也大多藏有猫腻,例如“退费需缴纳违约金”、“一切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等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家长的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尽量选择规范的合同,最好是2021年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规范的合同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内容质量、保证条件及风险分配等都给出了恰当的定义,在疫情风险和机构“跑路潮”中,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

缴费凭证也是关键。许多家长还没来得及签订合同,机构就跑路了,那应该怎么办?实际上,即使没有正式的书面协议,双方的付款、缴费凭证也是证明双方合同关系的关键。另外,已经消费的课时记录、和机构负责人或老师沟通的凭证(如微信记录、电话录音等),只要能证明校外培训机构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解决争端至关重要的证据。

发生意外后,家长应第一时间对重要证据做好整理并备份,尝试同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沟通解决方案。因为和解相对来说维权成本最小,也相对省时省力,然而在沟通无果或已经跑路的情况下,家长只能寻找相关部门的介入。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校外培训服务作为另一种形式的商品,同样在消费者协会的管辖范围之内。家长可以拨打12315,向所属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在受理投诉,调查事件后,会帮助家长进行调解。然而作为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因此在面对复杂案件时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在这里我们还要明确的是,合同纠纷中,维权客体始终是跑路的校外培训机构。无论是消费者协会这样的社会组织,还是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这样的行政机关,都不是家长维权的对象。在接到投诉后,这些部门在确认事实后,社会组织可以调节双方矛盾,行政机关可以做出处罚,以督促校外培训机构“退钱”,但其本身都无法向家长“退钱”。

另外,虽然《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了,“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家长没有直接同出租场地的房东\商场签署合同,那么双方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房东\商场也没有“退钱”的义务。因此,在维权中,最重要的是找准维权对象,避免四处发力,反而力不从心。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无论是“早教”机构还是校外培训机构跑路,家长都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执行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义务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保护其正常消费权益,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和预付消费风险提示。

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如果有伪造合同、发布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没有履行能力诱骗对方订立合同、编造虚假理由中止合同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调查清楚后,会首先尝试联系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共同调解。如果调解未果,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以警示,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无论是否取得教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跑路,家长都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如有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行为,教育部门核实后可以要求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还会责令停止继续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如果本身就是无证经营,教育部门还能因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伪造办学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然而,其他诸如“早教”、托管等服务,不属于教育部门管辖,因此维权较为困难。

面对有“发卡”的校外培训机构,家长还可以向商务部门投诉。因为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规定,培训机构向学员发放课程实体卡需要向当地商务部门报备并通过审批。如果没有备案,或在到期前无法提供服务,商务部门也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如果在行政机关的介入后,家长依然面临“退费难”问题,那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争议。如果维权家长同跑路的校外培训机构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就可以申请仲裁;如果约定了诉讼,那么就找法院立案。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家长当初是和谁签了合同,又是给谁支付了费用,这关系到仲裁或起诉的对象是谁。如果对方都是以公司的身份,那么仲裁或起诉对象就是公司;如果培训机构签了合同,钱却让培训机构的老板个人收取,那可能就存在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情况,仲裁和起诉的对象最好把个人也带进去,这样对于案件执行、协调解决都更为有利。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仲裁或诉讼之后,也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机构能不能把家长的学费退还出来。

培训机构跑路后,公司或学校的账户往往没有资金。在取得胜诉裁判文书后,家长可以追查校外培训机构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如果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那么在执行时,可以请求法院将股东追为被执行对象。

但如果培训机构已经申请破产,家长则只能根据《企业破产法》等规定进行债权申报,再参与债权的分配。然而一般来说,都是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先分,剩下才是普通债权人。学费的清退顺序普遍排在较后面,因此家长实际要求的退费往往难以实现。

如果涉及到“培训贷”,情况还会变得更加复杂。由于消费者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消费者又同借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所以无论培训机构的合同是否履行,消费者作为债权人,都需要根据合同对借款机构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借款机构是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家长则需要在还完贷款后,才能起诉培训机构,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借款机构没有资质,那么家长可以要求直接解除相关的借款合同。

去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一被忽悠就多交钱,把学费打到对方个人账户,还签订不规范合同,等机构跑路又非理性维权,种种,都是不可取的。

当然,如果家长有初步证据认为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诈骗的问题——例如资金紧张已无力履行合同时,还在骗取更多家长签合同收款。那么家长还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调查后如果涉及合同诈骗,则会按照刑事案件立案。在公安机关的压力下,对于退费等问题的解决也会更有效率。

■ 感谢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李耀华律师对本文进行的法律指导。

作者 | 佳星 | 贞观作者

校外培训机构卷钱跑路事件频发,怎样才能有效遏止恶性竞争?

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一种现象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就是有许多校外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的培训机构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他们通常在收了一些学生家长的钱之后就卷款逃跑了。那么这样的一件事情许多人感觉到十分重大的,毕竟许多家长他们愿意花这么多的钱财,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的成绩能够到达一个比较高的状态。但是如果自己的孩子在交了钱之后并没有学习到知识,并且这一些钱财被别人卷跑了,也会让他们感觉到心里面十分的沉重。

擦亮眼睛选择

那么对于这样的一些事情,我们也可以看出来,现在对于一些恶性的竞争状态也是十分的频频发生的。怎么样去遏制住这样的一个竞争状态,对于每一个来说也是需要自己去值得思考的一件事情,比起这样的一件事情有可能会危害我们的社会风气,那么就希望每一个人在选择一些教育机构的时候能够考虑清楚,并且对这样一个教育机构能够有一个决断的作用,因为有许多的教育机构它是十分的不正规的。

从自身抵制恶性竞争

对于这样的一些机构来说,它通常就是为能够骗取钱财存在的,那么在大家如果不了解的情况下去交钱的话,很有可能就会让这钱打水漂。而且有效的去阻止这样的一个恶性竞争的状态,就需要每个人他们在面临这样一些竞争的时候都能够树立自己正确的观念。让自己能够从自身做起去遏制住这样的竞争,不让自己内心萌发出这样的念头。

对于每个人来说,如果能够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在这样一个状态当中维护这样一些竞争意识的健康安全,那么社会上肯定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会少了许多。而且这样的一些问题,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你能提确实会给许多人造成比较大的伤害,他们在被骗取了钱财之后也会让他们在心里面承受巨大的压力。

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最新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管,保护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教育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财务管理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财务核算、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内容。

2. 费用标准和收费方式: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杂费,不得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同时,收费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存在任何隐性收费。

3. 资金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期限收付各项资金,保证资金的安全和稳定。同时,应当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 税收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纳税,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应当做好税收的申报和缴纳工作,遵守税收法律法规。

更具体的信息可以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查看。综上所述,《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促进校外培训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1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从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筹集、资金营运、资产和负债管理、收益分配、财务清算、财务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旨在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活动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有效防控经济活动风险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保障学生、家长、从业人员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办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财务活动提出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了全面规范要求。资金筹集方面,明确举办者的出资义务和不得抽逃出资的要求,同时禁止上市公司。

外商投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禁止中小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资金营运方面,对校外培训机构收入归口、预收费。

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培训学校卷款怎么办、避免“卷款跑路”和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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