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正文

时隔一年,房地产税再次被提及,房地产行业再次被热炒,2021房地产税出台

本篇文章百科互动给大家谈谈时隔一年,房地产税再次被提及,房地产行业再次被热炒,以及2021房地产税出台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财政部部长半年内三次提及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立法有多远?

本篇文章百科互动给大家谈谈时隔一年,房地产税再次被提及,房地产行业再次被热炒,以及2021房地产税出台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财政部部长半年内三次提及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立法有多远?

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全文五千余字透露财税体制改革在“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再次被提及。

半年内三次发文提及房地产税

刘昆在文章开头写道:“‘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顺时应势、主动作为,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在文章“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一节中,刘昆提到,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这也是其在半年内第三次发文提及房地产税。

2020年11月,刘昆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中撰写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详解“十四五”时期财税改革任务。其在文章中谈及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时提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在随后的12月23日,刘昆在《人民日报》上又发布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文章提到,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十四五”时期,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同时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该文章中同样谈及了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但表述未变。文章指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在业内人士看来,房地产税作为对个人住房征税的税种,可纠正当前社会财富分配不平衡的状态,同时房地产税也被寄予有杜绝房价过高的作用,因此房地产税的立法进展备受关注。

“‘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房地产税实施原则并没有变,此次文章中再次提及房地产税也表明正在分步推进中。作为未来房地产行业的重要税种,房地产税本身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土地制度、金融制度等多种长效手段将会对房产市场产生深远影响。”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说道。

“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写入“十四五”规划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下称《规划和纲要》)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入这份谋划未来5年发展及2035年远景目标的《规划和纲要》中。

在《规划和纲要》第二十一章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中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这意味着十四五时期会继续将房地产税立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去年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未提及房地产税立法,但并不代表着税收制度改革会放缓。由于疫情影响,去年和今年更加强调减税工作。但是从大的方向来说,房地产长效机制中房地产税立法仍是重要内容。后续,房地产税将和房企‘三道红线’和房贷‘两道红线’、‘集中供地’等一起,使得长效机制的工具箱更加完备。”

回顾房地产税推进过程中的表述,最早可追溯至10年前。

2011年公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四十七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中提出“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2016年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第十五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中提法变为“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对比“十三五”规划,十四五规划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表述一字未变。

但是,今年3月5日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2021年房地产方面的工作部署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此前对澎湃新闻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不提,意味着年度内房地产税不会作为重点工作,但是从长远规划和目标看,并不会放弃房地产税立法。”

房地产税立法何时有望启动?

自2013年中央首次提出对房地产税加快立法后,“房地产税立法”任务已板上钉钉,房地产税立法何时启动的话题也备受关注。

2015年8月5日,房地产税法第一次明确进入中国人大立法规划。

2018年9月7日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2019年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回应房地产税立法问题时回应,“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按照贾康的说法,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的立法安排,房地产税在本届人大任期之内会启动立法。

而按照时间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为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

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有望在2023年前启动立法。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立法作为打造长效机制的一部分势在必行,但目前房地产税推进难度比较大,各方或尚未形成共识。

“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市场可以起到稳定楼市的作用,但并非房地产税改革就可以决定一切,需要结合其他政策一起综合运用,房地产税改革也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这是打造房地产长效机制里一个必要的选项,但它不是万能的,不选它又是万万不能的。”贾康说道。

一个月前的4月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发布会上,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要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健全以所得税、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在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要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时隔一年,房地产税再次被提及,房地产行业再次被热炒,2021房地产税出台  第1张

让房子回归消费品 房地产税拉开地产行业转型大幕

又到了一年一度上海征收房产税的时刻。

根据上海市税务局通知,近日,2021年度上海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已正式开启征缴,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住房,将按照比例缴纳房产税。不过,相对于这个已经征收了10年的房产税,影响更广、范围更大的房地产税近日获得更多关注。

此前,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出,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房地产税试点的铺开,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标志着整个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开始全面破题。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房地产的传统战略在新常态状态下,应该做出系统性调整。”在CMF宏观经济热点问题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表示。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吕冰洋提醒,参考国外房地产税改革,都会经历一个发展历程,不是一蹴而就。

“可以先看重商品税功能,发挥商品税性质,之后发挥使用费的性质;先集中大中城市征税,按照前面的方案,先按照累进税率,迅速调节房产作用,之后转为地方税按比例进行征收,发挥受益税的这种性质,发挥促进地方治理的功能。”吕冰洋表示。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则认为,中央应在立法上形成框架,规定一些基本原则,同时把更多的自主权交给地方,让地方自己决定。

“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差异很大,如果房地产税作为一个地方税,做了过细的规定,在各地实施起来很难与当地的情况相吻合,可能就会脱离实际。”刘尚希表示。

需要整体税制的改革和配套

当前,房地产税寄托了大众很多期待,比如调节财富分配、抑制房价等。

不过,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白彦锋表示,社会公众关注比较多的房屋所有权人,但和现行税制中的房产税不一样的是,多了一个“地”字。房价中,地价是重要的构成主要部分,地住不炒也同样很重要。有很多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捂地待涨,是推高房价的重要原因。房地产税开征后将增加保有成本,加速房地产开发进程,使其尽快入市。

“我们现在对于土地的调控已经有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属于一次性增值行为,一次总赋税。从财政学角度理解,容易被产权人认为是一种心理帐户中的沉没成本。未来试点开征房地产税,就可以从土地供应和流转层面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对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是非常重要的。”白彦锋表示。

“房地产税要在地方财政上构造一个长期稳定的税收来源,很大一块还是要保证社会支出。过去是土地财政,老土地财政是卖地,新土地财政就是收房地产税。房地产税能够为地方政府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也是其他成熟的比较发达的国家的基本情况。”毛振华表示。

按照香港的案例,政府根据交易房价征收的一笔税,要纳入到地方基础开支,治安、教育等之中,所以,房地产税收到之后如何开支,哪些是直接用于到交税的人,哪些放到社会其他领域作为基本收入来源都需要思考。

不过,尽管税务专家和老百姓都对房地产税有着不同期待,但刘尚希称,房地产税不可能成为我国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房地产税并不是国际上所有的国家都作为那么重要的税种,有的国家地方政府并没有房地产税,我们看到的房地产税主要是所谓的英美法系,英国、美国这些国家,且房地产税在地方政府中并不是税收收入的主体。”白彦锋表示。

刘尚希也表示,从世界各国来看,房地产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都不大。

但房地产税又是个涉及到财产权、涉及到社会公众的大问题。

房地产税在我国原来就存在,但没有对个人非经营性房产征税。当前的房地产税,实际上是全新的一种税种。作为一个新税种,房地产税身兼多重职责,有财政属性,有经济属性,有社会属性,还有政治属性。能否出台,能否顺利的开征和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目标,从什么逻辑构建房地产税,都需要好好研究。

“房地产税需要整体税制的改革和配套,所以,土地制度、财税体制改革的配套,需要政府治理改革的配套。这样一种改革一定要在国家治理当中统筹规划、顶层设计,通过试点稳步推进,把这件关系到国家未来长远的一件好事大事办好。”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

让房子回归消费品

“我们人多地少,住房资源是有限的,但现在住房拥有率在城市中达到90%,空置房相当多。按照‘房住不炒’的定义来认识,房子就是用来住的,意味着它就是消费品。如果大量房子的闲置等着它涨价,房子就变成了具有很强金融属性的资产,变成了财富积累的一种方式。房地产税的作用就是让房子回归‘住’的属性,让它回归消费品不是金融资产。”刘尚希表示。

在他看来,房地产税应当要发挥它的调节功能,调节住房购买行为,在这方面发挥作用,去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积累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转型,从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同时,也是推进整个经济转型以及社会转型。

事实上,早在2015年,我国已经提出了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设,但这种长效机制建设需要一个痛苦而漫长的转型。从2015年到2020年,新常态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进行转型。而现在,在疫情之下,中国的最大转型体系正在全面拉开序幕,进入到一个真正的加速期和阵痛期。

“中国发展面临着全面转型的挑战,必须从过去要素密集型的发展模式、从出口投资的发展模式、从快速工业化、快速城市化的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进行转型。这种转型过程中,以现代产业体系作为发展的基石,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各种资源配置要回归实体经济,金融要服务于实体经济。在这个过程中,金融主要依存于土地和房地产的现状要改变。”刘元春表示。

在他看来,房地产的金融功能受到约束,会带来投资模式和消费模式的变化,这些变化对短期宏观经济会带来一定冲击。

比如,在房地产去金融化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去杠杆、去支点的短期作用,短期对冲举措必须要加大。

在刘元春看来,短期的政策的稳定不仅是一般的货币政策的适度稳健,更重要的在于要把中国住房体系全面构建起来,稳定整个房地产投资、房地产消费,从而达到短期稳定的作用,并且为中期转型做好短期的政策支撑。

“房产税”将至 2017年房价要跌了?

日前,国务院出台《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时隔一年,房地产税再次被提及,房地产行业再次被热炒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其中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引起全国人民的关注与热议。

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确定时隔一年,房地产税再次被提及,房地产行业再次被热炒了房地产市场向着打击投机、防止热炒的方向推进。曾经被认为是降低房价的“利器”房地产产税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一时间,不少人开始着急了,2017年楼市难道是要变天了?

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一样吗?

关于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讨论持续了很长时间,从2011年至今,每一次房价暴涨都会掀起房产税的大讨论。但讨论的多了,很多人连房产税和房地产税都混淆了。

事实上,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体系中,并没有房地产税这一税种,但有名称相近的“房产税”。房产税开征于1986年,适用范围较窄,仅限于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地产,对个人住房则实行免税,因此对百姓生活基本没有影响。

而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等。简单一点说:“房地产税”包含了“房产税”,范围更大。

从最直观的感受看,房地产税的征收增加了个人持有房屋的成本,无疑和百姓生活与利益息息相关,为此备受关注。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近两年国家正式文件或相关主管部门的言论中,都是使用“房地产税”这个概念。“房产税”似乎已退居二线。

那么,房地产税在2017年是否全面推行呢?按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的说法,本届人大任期到2017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房产税能否成降房价利器?

房地产税作为最近一年大家讨论地最为激烈的话题。普遍都认为房地产税的出台有利于控制房价,这个深得民心的观点,让百姓对房地产税的期望也越来越高。我们通常对于房产税能够抑制房价上涨的解释是:有了房地产税,持有多套房的成本将大增,准备购买多套房子的投机者踯躅不前和已经拥有多套房的投机者仓皇抛售。这样一来,相当于增加了供应减少了需求,而一项商品供应量增加需求减少势必引发它降价。那么,房地产税究竟能不能够抑制房价上涨呢?

在这个问题上,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任院长、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则没有樊纲般乐观,贾康表示,如果说房产税跟房价没有关联,这个观点不成立,税负在住房的保有环节从无变有,会影响、引导方方面面有关主体的经济行为及选择,进而影响房价。贾康指出,房地产税必须和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资制度一起综合考虑。所以不能说房地产税这一因素决定了房价。

而且,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影响商品的价格只有两个根本因素:一是供求关系时隔一年,房地产税再次被提及,房地产行业再次被热炒;二是货币供应。所谓供求关系,即某项商品需求多而供应少,则价格必定上涨时隔一年,房地产税再次被提及,房地产行业再次被热炒;需求少而供应多,则价格必定下跌。所谓货币供应,即印了过多钞票的时候,钞票就不值钱,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通货膨胀,这个时候所有的商品都会不同程度地价格上涨。

那么,开征房地产税,是影响供求关系还是影响货币供应呢?不用说,肯定不是货币供应,因为能够影响货币供应的,其实只有央行的印钞机。那房地产税真的能够象人们所期望那样,能够改变整个商品房市场的供求关系吗?答案显然是不能,因为新房、二手房和租房三大块构成了整体房地产市场。在房产刚性需求占据市场主导的今天,由于房地产税的征收而可能释放出来的一点存量房产,真的不足以起到降低房价的作用。

2017年,房价会下降吗?

2016年,全国多个城市房价出现快速上涨,随后而来的便是多地出台楼市调控政策,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下,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稳控房价作为调控目标。

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和南京、合肥等二线城市近期都曾表态,要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维护楼市健康稳定。比如,北京市副市长陈刚表示,2017年北京市楼市调控目标是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房价环比不增长;深圳市则坚持综合运用金融、土地、投资等手段,有效降低高房价对实体经济的“挤压”影响;南京市市长缪瑞林也表示,通过落实稳控房价措施,扩大供地规模,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场预期2017年楼市调控将不断加码,业内普遍表示,未来中国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收紧将是大概率事件,经梳理发现,目前,北京、广州、重庆、青岛、杭州、大连、珠海、天津等城市房贷政策相继收紧,北京、广州、青岛、大连、珠海等城市首套房的利率全面或部分调整为9折,其中,杭州部分银行首套房利率已提升至95折,重庆首套房贷利率由8.5折利率优惠改为基准利率。未来随着随着调控力度的加大,楼市的监管将会更加严格,预计今年楼市或出现持续降温和房价回落。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搜狐焦点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装信息

房地产税将至?房地产税与房产税傻傻分不清!

据国务院近日出台《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到“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等方面探索创新”。一时间,曾经被认为是降低房价“利器”的“房地产税”再次引发石家庄网友广泛的关注与热议。

从2011年上海与重庆试点房产税,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以往“房产税”的提法转变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称“一字之差”意味着房地产领域的税收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

什么是“房地产税”?什么是“房产税”?房地产税与房产税有什么不同呢?可以说“房地产税”包含了“房产税” 范围更大。

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地产税还需谨慎推行

“房地产税”的出台有利于控制房价,这是个深得民心的观点,老百姓对房地产税的期望也越来越高。现在,国家层面的表态,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快来了呢?对此,教授刘桓认为,房地产税已经离我们渐行渐近,但全面开征还需深入调研,谨慎推行。 

刘桓说:“第一,2017年这件事提上政府日程是没问题的,但是想在2017年开征,还有一段的距离。因为房地产税它涉及到百姓的利益,千家万户都在关注这个问题。第二,房地产税如果出台,它会极大的改变我国整个的房地产市场,那么房产市场的改变会否引起经济的变数,这是要评估的事情。第三,房地产税它技术比较复杂,首先要有一个财产登记制度的完善,这三个条件都完全具备之前,要谨慎行事。”

房产税将作为稳房价利器 还需理性看待

我们通常对于“房地产税”能够抑制房价上涨的解释是:有了“房地产税”,持有多套房的成本将大增,准备购买多套房子的投机者踯躅不前、已经拥有多套房的投机者仓皇抛售。这样一来,供应量增加需求减少势必引发它。那么,房地产税究竟能不能够抑制房价上涨呢?

刘桓认为,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真正能否起到作用,还要看力度有多大。

刘桓表示:“要看我们房产税这个立法过程当中,大家对于它的范围、税低以及征收对象等的选择是否有很大的影响。”

“房地产税”是不是中国房价的杀手锏,现在还不得而知;政策的出台也不是一味的为了降房价。让市场稳得住,让百姓有房住,实现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才是终追求的目标。这就需要打好“组合拳”。

房贷利率继续收紧 今年房价将温和回落

在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确定了房地产市场向着打击投机、防止热炒的方向推进。2016年,全国多个城市出台楼市调控政策,进入2017年,调控政策继续加码,近一段时间,房贷收紧消息纷至沓来。

经梳理发现,目前,北京、广州、重庆、青岛、杭州、天津等城市房贷政策相继收紧,北京、广州、青岛、大连、珠海等城市首套房的利率全面或部分调整为9折,其中,杭州部分银行首套房利率已提升至95折。 

认为,未来随着调控力度的加大,楼市的将会更加严格,预计今年将出现房价回调的局面。3016年9•30新政到现在为止,政策的调控改变了市场的预期,目前大家认为房价像去年一样上涨已经没有可能,而且认为房价出现调整也是大概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查看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的新房信息

探讨房地产税丨房地产税渐行渐近,对市场有何影响?

房地产税渐行渐近。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这被业内人士评价为“决定房产税立法、征收的四个单位聚齐了,信号意义非同一般”。

房产税立法板上钉钉但过程却漫长

自2013年中央首次提出对房地产税加快立法后,“房地产税立法”任务已板上钉钉,房地产税立法何时启动的话题也备受关注。

2015年8月5日,房地产税法第一次明确进入中国人大立法规划。

2018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2019年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回应房地产税立法问题时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在今年3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文)(下称《规划和纲要》)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入这份谋划未来5年发展及2035年远景目标的《规划和纲要》中。

《规划和纲要》第二十一章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此外,从去年年底以来,财政部在半年内四次提及房地产税。

但在今年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推出时机到了吗?

在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房地产税有明确的推进路径,即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但现在看,房地产税需要加速。疫情后,房价加速上涨的同时,房产对贫富分化的推动作用明显扩大。富人炒房避险需求增加,高档商品住宅价格上涨得更快,迫切需要用税收手段来调节。

那么,此次财政部等四部门齐聚北京召开座谈会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推出时机已到?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指出,我认为目前房地产税的法理基础、技术手段并不存在多大的挑战,只是在中美贸易战、新冠疫情等诸多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挑战中,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出台,保证政策出台之后不会对市场预期造成过大的冲击。

其认为,可能存在的挑战是,房价资产价格的不断上涨带来税收成本提高,以及对家庭住房拥有情况的了解不充分。如果随着房价与居民债务的螺旋上升,越往后,土地价格和房价与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越背离,税收越来越体现在对资产价格征税,可能会提升居民的实际支付压力。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张平在其发表的《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治理意义》中提到,对居民和企业来说,大多数税种都是缴得越少越好。开征房地产税必然面临众多的阻力和疑议,需要政府在开征之前和实施过程中以不同方式不断向居民做出解释。

房地产税出台会对市场产生什么影响?

许小乐认为,房地产税出台,短期会让市场供需关系进行一次重构,主要是多套房业主根据自身的支付成本进行评估,短期可能会有部分房源出手,存在一次脉冲效应,业主降价出售会导致价格短期下行,冲击大小取决于家庭住房拥有情况。这些城市通常是一些需求比较旺盛的城市,供给端的冲击很快会被需求端消化,房地产价格变为卖方的定价加上税收,卖方的定价是否会上涨,仍然取决于城市市场的供需关系。从长期看,房地产税本质上是一项成本,会让整体市场的交易变少。这项成本最终会由市场承担,具体是买房人还是开发商承担,取决于双方的价格弹性,税收负担更多落在缺乏弹性的一方身上。

在张平看来,房地产税是多元的。其指出,在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方面,房地产税有潜力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主体收入来源,进而有助于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通过房地产税与地方公共服务的激励相容,形成地方“房地产税-公共服务”调节机制;作为一种住房持有成本,有助于抑制居民的投机购房需求和削减住房的资产属性;通过将部分税收用于地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建立地方商品房与保障房的反馈机制;此外,还能体现房地产税的受益税和调节税属性。房地产税开征后,即便开始时适当放宽减免额度、税率较低,仍然可能面临各种问题。由于居民已经建立房产持有成本会逐步增加的预期,所以在一开始就会对整个房地产业产生一定的影响。政府需要在房地产业的生产、消费、流通等几个方面做好相关预案,充分运用好手中的政策工具,保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李宇嘉的观点是,税收的功能,除了组织财政收入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调节收入差距。因此,当下房地产的状况、财富分配的状况,迫切需要税收来调节。估计热点城市会加快本地实施方案研究,对二套及以上住房、超面积住房开启征收

另外,李宇嘉指出,中国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首先,对低收入、孤寡家庭等弱势群体税收优惠,对首套房或一定面积免税,改善型住房低税率。其次,如同实施房地产税的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会通过评估价打折(美国有些州打3-4折),房价上涨时降低税率(美国有些州税率低至0.2%),将税收支出占居民收入之比控制在一定幅度(美国、日本在3%-5%),控制税负。考虑到限制房地产税用途,如专项用于学区建设,严格“以需定支”,年底税票上列出用途明细等国际惯例,房产税征收有助于夯实税收对接公共服务供给,降低生活成本,加强社会保障。再参考到,个税提高起征点、增加税前抵扣项,个人总税收贯彻“有增有减”、结构性减税,总税负不增加的原则。而且,从间接税到直接税的转换,具有建设公民社会,塑造新财富观,构建公民纳税和政府服务的自主意识和良性循环的改革效应。

关于时隔一年,房地产税再次被提及,房地产行业再次被热炒和2021房地产税出台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海报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https://baikehd.com/news/32190.html

相关推荐

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