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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独立董事制度从哪一年开始
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差侍启的指导意见谈缺》,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意见》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同时,200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虚如规定》,进一步肯定并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新《公司法》也明确规定了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请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是什么性质的法律文件?其效力如何?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如猜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敏梁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
所以证监会应该属于省部级国家机关的桥橡运执行机构,其《关于在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应该被划入部门规章的范畴。
上市公司为什么要有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在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制衡控股股东和经理人权利、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着特殊的作用。
相对于内部董事而言,独立董事更启咐能够站在比较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促进公司遵守良好的治理守则。一般来说,独立董事制度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质量;有利于加强公司的专业化运作,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强化董事会的制约机制,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1940年美国颁布的《投资公司法》是其产生的标志。该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该有不悄桥纯少于40%的独立人士。其制度设计目的也在于防止控制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损害公司整体利益。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各大公众公司的股权越来越分散,董事会逐渐被以CEO为首的经理人员控制,以至于对以CEO为首的经理人员的监督已严重缺乏效率,内部人控制问题日益严重,人们普遍怀疑现有制度安排下的董事会运作的独立性、公正性、透明性和客观性。继而引发了对董事会职能、结构和效率的深入研究。
担任独立董事的具体任职条件如下: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消毁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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