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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30%_2020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

今天百科互动给各位分享宁波: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30%的知识,其中也会对2020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 1、

今天百科互动给各位分享宁波: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30%的知识,其中也会对2020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公积金贷款调整、房票购房、房企纾困……宁波楼市新政来了!

凤凰网房产讯  5月31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支持首套购房需求,满足合理的“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帮扶房地产企业纾困,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该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二孩三孩家庭限购区可再买一套

《通知》要求,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

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做链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再上浮20%。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15倍。

有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四区”)已有2套住纯稿孙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力度

推行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制度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同时,调整优化集体土地住宅征迁评估机制,提高房屋征迁货币安置比例,推行征收安置房票制度。持房票可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向持有房票的购房人提供购房优惠,房票也可以按照兑付规则申请到期兑付或者提前兑付。相关部门和地区已在制定政策制度及操作细则,适时发布。

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坚持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根据供需关系,实施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差别化供应调节,保持合理房地价差,合理统筹优化商住配建比例。

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前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普通商品住宅地块,实施意向预申请的,剩余出让金按照意向预申请相关要求缴纳;不实施意向预申请的,剩余出让金可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纳。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替换商品房预售项目的预售资金相应监管额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不得拒绝接受合规的银行保函。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本市土地竞买保证金,但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5天。

引导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加快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的审批、发放。

持续开展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加强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实现涉房风险闭环管理;加大涉险项目房企解困帮扶,鼓励国有企业参与项目重组,盘活项目;规范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打击涉房虚假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及“支持刚性和改善型居住需求”精神,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14条针对性政策措施,重点支持首套购房需求,满足合理的“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变化?

为缓解刚需家庭购房资金压力,保障改善型和二孩三孩家庭的购房需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惠及度,《通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即: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敬毁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再上浮20%。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15倍。

例1、职工小王,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住房公积金余额5万元,第一套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新政实施前,小王公积金贷款额度为40万元(5万元*12=60万元,达到额度上限40万元)。新政实施后,小王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5万元(5万元*15=75万元,未达到80万额度上限)。

例2、职工小李,生育二孩,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住房公积金余额7万元,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新政实施前(2022年1月1日起,最高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小李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0万元(7万元*12=84万元,达到额度上限80万元)。新政实施后,小李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20万元(7万元*15*(1 20%)=126万元,达到额度上限120万元)。

三、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资格有何变化?

二孩三孩家庭因新增人口产生的居住需求,属于合理改善型需求,故在新政实施前规定的购房套数上增加1个购房名额,即:有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四、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居民购房方式上有何变化?

政府将搭建平台,助力房企及中介机构开展云端房源展示、在线房源直播推介、楼盘实景及样板房VR展示、线上选房、线上各类看房购房优惠活动,实现云上选房常态化。

近期,市住建局将联合房协、宁波晚报等单位和媒体,共同推出宁波首届线上房展会活动,通过直播推介、云端选房等多种形式,在房企和购房者之间搭建云端售房、购房渠道,助力促进合理住房消费。

五、新政实施后,土地供应方面有何变化?

一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在三江沿线、东部新城等核心区域,增加优质纯住宅用地供应,打造标杆品质楼盘,丰富市场产品类型,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购房需求,提升城市品质。二是为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成本,保持合理利润率,提高房企拿地积极性,新供土地将调整房价、地价限价,使房地价差更趋合理。三是住宅供应结构上,将增加住宅供应紧张片区用地供应量,并结合市场需求统筹商办配比数量,减少过剩配套。

六、在商品房预售方面,做了哪些优化?

一是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普通商品房申请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条件为“高层达到三分之一、多层结顶”,绿色建筑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可以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为推广建筑工业化进程,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新政实施后,装配式建筑占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及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的,也可以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二是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每批次预售建筑面积由原来的不少于5万平方米暂调整为不少于2万平方米,每批次间隔时间由原来的不少于3个月暂调整为不少于1个月;对于拟售商品房全部为商业办公用途商品房的项目或批次,不受每批次最低2万平方米的限制,属地住建部门视情灵活掌握。

七、在帮扶企业纾困方面,新政出台哪些政策?

一是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疫情等不利因素导致的资金紧张状况;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替换商品房预售项目的预售资金相应监管额度,释放预售资金的流动性,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三是允许临时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本市竞买土地保证金。

特别要说明的是,对于允许临时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本市竞买土地保证金的问题,为规避风险,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才能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同时,在资金安全保障方面,房企需及时归还该笔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5天,房企的母公司或总公司要为该笔资金的按期归还提供承诺或担保;为保证预售资金的按时归还,资规和住建部门将在土地竞拍、资金使用及归还阶段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对用于支付保证金的预售资金进行闭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八、在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方面,有何措施?

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主要目标,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市、区两级专班持续开展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对个别风险项目,积极解决矛盾问题,全力实现“保交楼”。同时,我市已建立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落实日常监督,加强资金管控,确保项目正常施工,按期交付,让老百姓放心购房。

宁波:公积金住房贷款最高贷100万元

5月31日,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支持首套购房需求,满足合理的“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等改善型住房需求,帮扶房地产企业纾困,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该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孩三孩家庭限购区可再买一套

《通知》要求,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

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等其他情形申请住携裤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再上浮20%。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12倍调整为15倍。

举例来说,职工小王,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住房公积金余额5万元,第一套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第二套自住住房。新政实施前,小王公积金贷款额度为40万元(5万元*12=60万元,达到额度上限40万元)。新政实施后,小王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5万元(5万元*15=75万元,未达到80万额度上限)。

职工小李,生育二孩,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住房公积金余额7万元,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新政实施前(2022年1月1日起,最高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小李公积金贷款额度为80万元(7万元*12=84万元,达到额度上限80万元)。新政实施后,小李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20万元【7万元*15*(1 20%)=126万元,达到额度上限120万元】。

有未成年子女的宁波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四区”)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宁波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宁波市住建局表示,二孩三孩家庭因新增人口产生的居住需求,属于合理改善型需求,故在新政实施前规定的购房套数上增加1个购房名额。

推行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制度

《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同时,调整优化集体土地住宅征迁评估机制,提高房屋征迁货币安置比例,推行征收安置房票制度。持房票可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向持有房票的购房人提供购房优惠,房票也可以按照兑付规则申请到期兑付或者提前兑付。相关部门和地区已在制定政策制度及操作细则,适时发布。

《通知》要求,坚持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根据供需关系,实施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差别化供应调节,保持合理房地价差,合理统筹优化商住配建比例。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前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辩梁简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普通商品住宅地块,实施意向预申请的,剩余出让金按照意向预申请相关要求缴纳;不实施意向预申请的,剩余出让金可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纳。

宁波市住建局解读土地供应的变化表示,一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在三江沿线、东部新城等核心区域,增加优质纯住宅用地供应,打造标杆品质楼盘,丰富市场产品类型,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购房需求,提升城市品质。二是为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成本,保持合理利润率,提高房企拿地积极性,新供土渣颂地将调整房价、地价限价,使房地价差更趋合理。三是住宅供应结构上,将增加住宅供应紧张片区用地供应量,并结合市场需求统筹商办配比数量,减少过剩配套。

企业可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宁波土地竞买保证金

对于帮扶企业纾困,《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替换商品房预售项目的预售资金相应监管额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不得拒绝接受合规的银行保函。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宁波土地竞买保证金,但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5天。引导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加快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的审批、发放。

同时,宁波将持续开展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加强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实现涉房风险闭环管理;加大涉险项目房企解困帮扶,鼓励国有企业参与项目重组,盘活项目;规范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打击涉房虚假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宁波市住建局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允许临时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支付宁波竞买土地保证金的问题,为规避风险,要求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工程款支付的前提下才能使用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预售资金。同时,在资金安全保障方面,房企需及时归还该笔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5天,房企的母公司或总公司要为该笔资金的按期归还提供承诺或担保;为保证预售资金的按时归还,资规和住建部门将在土地竞拍、资金使用及归还阶段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对用于支付保证金的预售资金进行闭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在商品房预售方面,宁波一是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普通商品房申请预售许可工程形象进度条件为“高层达到三分之一、多层结顶”,绿色建筑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可以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为推广建筑工业化进程,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新政实施后,装配式建筑占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及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的,也可以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二是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每批次预售建筑面积由原来的不少于5万平方米暂调整为不少于2万平方米,每批次间隔时间由原来的不少于3个月暂调整为不少于1个月;对于拟售商品房全部为商业办公用途商品房的项目或批次,不受每批次最低2万平方米的限制,属地住建部门视情灵活掌握。

宁波: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30% 2020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1张

最新!宁波市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公告

凤凰网房产讯 10月11日宁波市奉化区人力社保局发布《宁波市奉化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公告》宁波: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30%,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体系、集聚更多优质人才,切实解决人才住房保障问题,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宁波: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30%我区创业创新,更好地服务宁波: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30%我区经济社会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区、创新强区建设步伐,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奉人才〔202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 申请对象

1.在我区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非事业身份人员;

2.来我区自主创业的人员;

3.在我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中一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4.经领导小组认定,在经费自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研发、设计、规划、勘测、检测(检验)等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技术研究的高层次人才。

(二)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初级职称【列入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或取得高级工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及以上相关证书。其中,事业单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相关证书,且要求专业(工种)与岗位对口,并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年龄50周岁以下,其中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以及经宁波认定的高级及以上人才,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

3.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及以上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仔岁;

4.在我区首次购买宁波市内家庭唯一住房;

5.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且人事档案关系在本区。其中外籍人才无需提供人事档案关系,但须提供在宁波辖区内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6.申请人应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事业人员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上述情况均采取承诺制,并对所承诺情况负责;

7.申请人在本区未享受过人才公寓申购优惠、购房补贴和房改政策(含实物分房、政府保障性住房、集资建房等)。

对引进列入顶尖人才、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宁波“甬江引才工程”“3315系列计划”团队带头人或个人、“凤麓英才”计划团队带头人或个人,市区两级“一事一议”引进的重大科技人才项目、宁波市级亿元以上重点资助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核心成员等特殊人才的安置,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补贴标准

人才购房补贴按照学历(学位)或职称(含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给予相应货币补贴:

1.大专学历或初级职称【列入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或取得高级工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8万元购房补贴;

2.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技师)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16万元购房补贴;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20万元购房补贴;

4.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40万元购房补贴;

5.通过奉化申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分别给予不超过购房总价最高100万元、80万元购房补贴;

6.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且同时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可按各自标准叠加享受,补贴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7.特殊人才安置时,其补贴额度可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8.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可上浮50%。

三、申请流程和相关要求

申请人应与区人力社保局念肢睁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主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由本人登录奉化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进行申报,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相对应饥慧材料:

1.居民身份证(其宁波: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30%他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外来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工资发放清单、个税缴纳清单、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如有需提供);

4.税收缴款书、不动产权证(购买期房的提供购房合同);

5.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

6.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海外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如果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证书须换发为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应当在当期我区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内工种取得省外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需经测评合格);

7.承诺书(非事业身份人员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事业单位人员近5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8.通过奉化申报入选或全职新引进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核。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民政局、区住建局(房管中心)、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具体实行常态化申请受理,即报即审。

(三)产权(备案)登记。人才购房补贴审核通过后,购买商品住宅现房的,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行备案登记,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加注“奉化区人才住房,五年内不得转让”字样。若申请人因购买商品住宅期房等原因暂无法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由区住建局(房管中心)进行人才住房备案登记,并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在后续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加注“奉化区人才住房,五年内不得转让”字样。

(四)补贴发放。区人力社保局向申请人发放人才购房补贴,一般每月集中发放一次。

(五)上市交易。购买商品住宅现房(商品住宅期房)的,申请人与区人力社保局签订服务期协议之日起,在奉化区服务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5年服务期满后,可由人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凭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的《人才服务期满证明》(附社保、工资、个税等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申请变更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5年服务期未满前,人才不得以买卖、赠予、抵押(购房按揭除外)等方式处置该住房。

四、违规或违约情形处理规定

人才购房补贴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申请人应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冒名顶替。凡出现以下违约或违规情形的,将作相应处理:

1.5年服务期未满,申请人离开我区工作单位的,应主动向区人力社保局报告。已享受购房补助人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转让该住房,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提前转让。非特殊原因,未满5年服务期离开我区工作单位的,在房产交易时,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及用人单位督促当事人按服务年限比例退回相应购房补贴,申请人未退还相应补贴的,房产不得上市交易。人才应退还金额=已发放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60月×实际服务月数),隐瞒不报被查实的按约定利率加收利息,且取消该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资格。

2.对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人才购房补贴的,一经查实,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追索收回补贴款项。

3.对在人才购房补贴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审核不严的企业,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请人才住房补贴的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各级审核、审批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明确的住房保障方式部分不可重复享受。其中人才公寓申购和人才购房补贴不可重复享受;人才租赁房申租和人才租房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2.企业是指在我区注册登记和纳税的实质性正常运营企业(包括但不仅限于有员工、有场地、有资金流水等),包括个体工商户、区属国有企业、本地法人金融机构,不含其他国有企业、金融分支机构以及邮政、电信等垂直管理企业人员;所指事业单位,不含宁波及以上相关垂直管理事业单位。

3.经宁波认定的高级及以上人才,参照博士标准享受和管理(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才除外)。人才分类认定参照《宁波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执行。

4.从直系亲属处通过购买、赠予等方式取得的房产,不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有购买商品住宅期房合同变更或退房的,不再享受人才购房补贴。

5.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应在当期我区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内工种;取得省外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需经测评合格后,方可享受本办法相关政策。职称证书为外省(含中央在浙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证书须换发为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6.不符合《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规定但符合宁波市相关住房保障政策的人才,按宁波市相关住房保障政策执行。

7.《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也作相应调整。

8.《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自2021年9月18日起实施。在2019年3月10日之后、2021年9月18日前购买住房的(购买商品住宅现房的,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购买商品住宅期房的,购房时间以合同首次备案时间为准),按照《奉化区委办公室 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党办〔2019〕114号)执行。

六、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常态化申报受理。

2.申报方式:由本人登录奉化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查看申报指南并按要求进行申报。

七、其他

1.咨询电话(工作日开放):0574—88506030、88522209。

2.本公告由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波市奉化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宁波大学生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哪些

宁波大学生首次 购房 优惠政策有哪些 毕业十年内大学生夫妻买首套房,可获宁波: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30%的政府补贴将翻倍。 宁波出台《优化人才住房保障宁波: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30%的实施细则》,就各类人才享受住房补助发放、购房补贴、 公积金 优惠政策和办理手续做宁波: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30%了明确和细化。 1、2 015年开始未毕旁来三年大学生 买房 补贴翻倍无面积限制 。 2、2014年10月,宁波首次出台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 毕业10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购买首套普通 商品房 宁波: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30%的,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手察橡房补贴; 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的,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 2015年,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进一步升级,在购房补贴翻倍的同时,取消宁波: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30%了购房面积的限制,但对最高补贴额有所限制。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同一房产只能享受一次。申报流程与去年相近,详询当地人社部门。 据了解,截止到2015年9月20日,全市已经累计办理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11348人,按人均1万元每人享受测算,预计发放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1.1亿余元。 创客人才是指海内外高校在读或毕业十年内在宁波开展创意转化等创业实践活动,并带动创业就业的人才。 基础人才指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3、大学生 公积金贷款 优惠延长一年 。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办理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优惠,延长一年。 2015年8月12日起至2016年9月19日期间购买普通住宅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凭审核完成的《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享受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时间3个月,即可办理贷款优惠。 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每户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规定。 4、顶尖人才来宁波工作可获300万安家补助 细则还对各类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作了明确。 2015年8月12日起,市及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 其中,新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300万元的安家补助;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安家补助;新引进的高级人没谨才给予15万元安家补助。 综合上述,从政策颁布开始至今,宁波政府对 大学生首次购房优惠政策 包括了对购房补贴的提高、取消了购房面积的限制、大学生公积金贷款优惠时间延长一年以及对于顶尖人才的安家补助等。由此可见政府对于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是相当大的。

宁波大学生补助政策有哪些?

2023年宁波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含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青年人才。

范围对象:

在宁波市的市本级和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其他用人单位(包括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驻甬部队等,须在宁波市内税务登记注册)工作和灵活就业的人才。

申报条件:

1、自2022年7月氏态锋25日起,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书(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2、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指在甬缴纳社保),引进后在甬累计缴纳社保满6个月。

3、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申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表》。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初次申报需提供)。

3、学历证明(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企业代为申报的需闭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表》。其中,高校毕业生在同一法人代表企业之间或同一集团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间流动就业的(歼晌视作同一家企业就业),需提供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高校毕业生在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企业(视作同一家企业)就业的,需提供企业工商注销或变更证明。

高校毕业生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外包的,需提供派遣外包协议复印件、用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派遣外包企业和用工企业公章的申报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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