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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虚增利润26亿*ST七芯或在实际控制人套现前被迫退市,谁来负责?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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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百科互动给大家谈谈8年虚增利润26亿*ST七芯或在实际控制人套现前被迫退市,谁来负责?,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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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规落地!财务造假金额下调至5亿元,新增“扣非+营收”指标

2020年最后一天,退市新规“靴子”落地!

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退市规则(下称“退市新规”)。

退市新规主要调整内容为:一是将造假年限由3年减少为2年,且以连续两年造假合计数进行计算,防止恶意规避;二是将造假比例由100%降至50%;三是造假金额合计数由10亿元降为5亿元;四是新增营业收入指标;五是明确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公司相关主体减持股份的限制等。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沪深证券交易所围绕应退尽退目标,完善链段退市规则,打击乱象。同时,应退尽退并不是简单地追求退市数量,退市也不是唯一的惩戒手段。

下调造假金额和比例

“造假金额+造假比例”退市标准进一步完善。本次反馈意见中,部分意见建议从严设置比例指标和金额指标,体现了市场对严惩财务造假行为的强烈期待。退市新规吸收建议下调了造假金额和造假比例。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利润总额、资产负债表)棚配誉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意见稿为三年),虚假记载的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意见稿为10亿元),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相应年度营业收入(或年度净利润、年度利润总额、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意见稿为100%)。

只有达到了重大财务造假退市量化指标,公司才会被强制退市?上交所回答称,这种意见并不全面也不准确。重大财务造假退市量化指标只是证券重大违法5种退市指标之一,其他4种情形均没有规定金额指标和比例指标。

比如,A公司因为2020年末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末真实净资产为-1万元,公司通过财务造假虚增净资产2万元,对外披露的净资产为1万元,公司因此避免因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数而退市。虽然公司财务造假的金额仅为2万元,但财务造假行为一旦被证监会查实并予以行政处罚,公司将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5.2条第(三)项指标,股票将被退市。

新增营业收入指标

组合类财务指标进一步调整优化。本次改革中新增“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目的是刻画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壳公司。在适用这个指标时,上市规则规定了相应的扣除项目。

有建议指出,该项规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难度,难以判断哪些收入应被扣除。有鉴于此,退市新规进一步明确营业收入扣除项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并要求公司在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时,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会计师应当对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准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明确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为防止公司通过虚构收入规避退市,上市规则中做出以下安排:

一是要求公司判断是否触及此项指标时,营业收入中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应当充分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是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符合规定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是否准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三是公司未按规定扣除相关收入的,上交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决定是否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用组合类财务指标替代单一财务指标主要是有哪些考虑?

上交所表示,本次改革前,原来的净利润指标在退市实践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上市公司要为投资者创造收益是市场的重要导向,一批常年亏损的公司被清出了市场。随着注册制理念不断深入,盈利已经不是衡量公司价值的唯一标准,原来单一的净利润指标不能全面反映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改革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增扣非净利润加营业收入的组合类财务指标,通过多维刻画,将持续亏损且收入规模不足1亿卖银的公司识别出来,表征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更加精准。同时,明确净利润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年来公司通过外部输血、出售资产等盈余管理手段规避退市的问题。

本次改革后,那些长期没有主业、持续依靠政府补贴或出售资产保壳的公司将面临股票退市风险;而主业正常但尚未开始盈利的 科技 企业,或因行业周期原因暂时亏损的企业将不会再面临股票退市风险。事实上,上交所科创板前期的试点改革中已经采纳了本次新增的组合类财务指标,本次改革实际上是对前期改革经验的复制和推广。

面值退市明确细化

交易类退市方面,本次改革新增“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退市情形。市值是市场充分博弈的结果,微小市值的公司往往缺乏投资价值,存在被炒作的问题,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发展现状,将市值极低的公司清出市场,也有利于投资者理性选择,引导价值投资,实现市场优胜劣汰。

据上交所介绍,近两年来,沪市已累计有7家上市公司股票因为股价连续低于面值退市,获得市场各方广泛认可。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场估值逐渐趋于合理,面值退市的情况有所增多。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为了保证规则适用的公平性、严肃性,本次改革维持现有股价指标。同时,考虑到公司股票面值设置存在不同的实际情况,本次改革将原来退市指标中的“面值”明确为“人民币1元”。

新增信披退市指标

本次改革,新增了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存在缺陷的退市指标。

2020年以来,国务院金融委多次强调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再次明确要求,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的处罚力度。

上交所直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个别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等方面长期违法违规,劣迹斑斑,其严重程度虽尚未构成重大违法,但拒不改正,甚至屡教不改,市场影响恶劣。长此以往,不仅侵害投资者的利益,而且破坏了正常的运行秩序,不利于市场的 健康 发展。

为此,为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本次改革新增“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指标。具体情形包括:证券交易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来源;公司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等。上市公司存在前述违规情形且拒不改正的,将坚决予以出清。应该来说,新增此类退市指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交易所日常监管的“工具箱”,提升监管的威慑性。

强化退市限制减持

完善重大违法类退市的限制减持情形。有建议认为,应强化对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公司相关主体减持股份的限制。上交所研究采纳此项建议,明确了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定主体,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退市程序方面,明确因交易类退市情形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将其他情形退市整理期期限由30个交易日缩短至15个交易日,进一步简化退市流程,同时放开退市整理期首日涨跌幅限制。

此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仍然按照科创板股票交易机制进行交易,但增设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数量不超过50万股的限制。

证监会发声加大监管力度

如何看待退市与打击违法违规的关系?

证监会回应称,本次退市制度改革特别强调,要加强相关司法保障,坚持法治导向,坚持应退尽退,对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公司坚决出清,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要强化退市监管力度,压实实控人、控股股东、上市公司、董监高、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责任,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机构和个人严肃追责。要坚持底线思维,立足国情和市场实际,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稳妥处置退市相关风险。

沪深证券交易所围绕应退尽退目标,完善退市规则,打击乱象。针对过往通过非标审计意见规避退市的公司,增加审计意见类型与财务指标全面组合适用的退市规则,堵住制度漏洞;针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拒不改正的案件,增加直接“红牌罚下”条款;在保留原有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的前提下,针对造假金额大、比例高但按原规则不影响上市地位的财务造假案件,增设了“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退市标准。

自2014年证监会及沪深证券交易所制定、完善重大违法退市规则以来,先后有博元投资、欣泰电气、长生生物、金亚 科技 、康得新、千山药机等公司因触及重大违法退市等标准已退市或启动退市程序。本次在保留原有情形、增设“造假金额+造假比例”条款后,重大违法退市指标体系将更加完善,危害人民生命安全、欺诈发行、重大财务造假、通过财务造假规避退市标准的公司,无论公司造假金额大小,造假年限长短,只要触及相应指标,都将予以坚决出清。

近日,证监会已对富控互动等公司通过财务造假规避退市立案调查,后续还将对类似案件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证监会还将不断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有效克服退市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阻力。

同时,应退尽退并不是简单地追求退市数量,退市也不是唯一的惩戒手段。严格执法一方面要做到有错必罚,另一方面也要坚持过罚相当,要实事求是,辩证、系统地考量上述关系。沪深证券交易所落实改革要求,合理设置退市标准,既充分发挥退市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作用,又与整个监管体系有机结合,综合利用诚信档案、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移送刑事、集体诉讼等多种工具,在尽量减小投资者损失的前提下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体化追责。

推动法治化市场建设

注册制将开启中国资本市场新时代,打开了IPO项目泄洪闸,但也需要严格退市制度,形成良性发展。

2020年,监管层致力于完善退市制度。3月,新证券法正式生效施行,不再对暂停上市情形和终止上市情形进行具体规定,改为交由证券交易所对退市情形和程序做出具体规定。10月9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将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要求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11月2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再次明确强调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安排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11月3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 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也明确提出了“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

据证监会介绍,2019年以来,证监会不断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已有48家公司通过多种渠道退出,其中强制退市26家,是之前6年强制退市数量总和的2倍多,创 历史 新高。

8年虚增利润26亿*ST七芯或在实际控制人套现前被迫退市,谁来负责?的简单介绍  第1张

又一个“康美药业”?3年间虚增收入230亿,7万人要被“套牢”?

还记得8年虚增利润26亿*ST七芯或在实际控制人套现前被迫退市,谁来负责?,前年的康美药业吗8年虚增利润26亿*ST七芯或在实际控制人套现前被迫退市,谁来负责?

一个市值1300多亿的白马股,2年累计虚增收入300亿元,虚增利润40亿元,被证监会处罚,如今市值仅剩400多亿。曾经的“白马股”突变“黑天鹅”,几十万投资者被套牢。

就在前天,证监会开出8年虚增利润26亿*ST七芯或在实际控制人套现前被迫退市,谁来负责?了虎年首张罚单。曾经的白马股,山东肥料大王金正大,横跨5年的财报造假水落石出。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金正大在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这3年半的时间里,累计虚增收入230.73亿元,虚增成本210.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9.90亿元。

证监会对金正大及其实际控制人等8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755万元,同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董事长万连步被罚10年市场禁入。

金正大的问题,要从2019年的审计报告说起。

2019年4月29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金正大2018年的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标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指出,金正大向关联方诺贝丰预付货款的余额为37.14亿元,截止审计报告日尚未收到货物。

时隔一年,岁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再次对金正大2019年的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标审计报告。此后深交所对金正大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自2020年7月1日起,变更为“*ST金正”。

在这则审计报告中,再次指出了预付款的问题。报告指出,金正大将28.45亿元的款项记账为关联方诺贝丰的预付货款,但金正大却一直没有提供相关合理性资料。

此后,金正大发布了关联方诺贝丰以资抵债的公告。诺贝丰同意将部分并瞎资产转让给金正大,以抵偿预付款。涉及房产、生产流水线,专利转让等,经评估价值10.8亿元。

但诺贝丰的经营情况不佳,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还有14.07亿元,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已大幅下滑至3.6亿元,净利润亏损9846.63 万元。经营不善,还有几十亿的预付款未还,但金正大却对诺贝丰“情有独钟”,此后与诺贝丰发生多次关联交易。

截止2022年1月18日,金正大财务造假终于水落石出,累计虚增收入230.73亿元,虚增成本210.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9.90亿元。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万连步以及7位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合计605万绝雀空元。

此外,根据市场禁入决定书,董事长万连步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计国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财务部经理、财务中心总监唐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目前,金正大的市值仅剩91亿,从2019年的高点,到现在业绩跌去了60%+,7万多股东欲哭无泪。

有专业人士称,在2016年3月29日至2020年6月29日期间买入ST金正或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9月14日期间买入ST金正,且在对应区间截止日收盘仍有持股的受损投资者, 可维权索赔 。

金正大曾在国内复合肥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复合肥产销量一度位居国内第一。

目前,金正大的财务状况 正在好转。根据1月26日发布的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大幅减亏,今年业绩有望好转 。

st金刚股票会退市吗

8年虚增利润26亿*ST七芯或在实际控制人套现前被迫退市,谁来负责?

8月16日,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金刚)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郭留希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罚款1500万元。

据公告,*ST金刚于2021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嫌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8年虚增利润26亿*ST七芯或在实际控制人套现前被迫退市,谁来负责?;涉嫌通过虚构采购交易等方式,虚增存货、固定资产、非流动资产,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支付采购款、账外借款及开具商业汇票等形式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关联交易,导致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导致未及时披露担保事项,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2019年度业绩快报》涉嫌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责令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郭留希予以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对刘永奇、刘国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李国选、张建华、赵波、张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李素芬、刘广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对张超伟、杨晋中、张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王莉婷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证监会同时拟决定对多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对豫金刚石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郭留希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刘永奇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超伟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ST金刚表示,根据证监会《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2019年末虚增净资产18.56亿元,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7.21亿元,2020年兆念亏损12.36亿元,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后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目前,公司正在对《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公司是否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不以此《告知书》为依据,最终结果以中国唤键证监会出具正式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后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ST金刚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8年虚增利润26亿*ST七芯或在实际控制人套现前被迫退市,谁来负责?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和猜巧2021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其披露情况触及交易所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关于8年虚增利润26亿*ST七芯或在实际控制人套现前被迫退市,谁来负责?和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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