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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关于X-Lending新质押地方政府债券合同的通知的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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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地方债应兼顾防风险与促增长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在201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之前关于X-Lending新质押地方政府债券合同的通知,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合计13900亿元关于X-Lending新质押地方政府债券合同的通知;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关于X-Lending新质押地方政府债券合同的通知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笔者认为,此举对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发挥政府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从而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地方债发行差异化明显

从以往地方债发行时点来看,每年由于审批限额时间较晚,年初地方政府债发行中断,审批后的集中发行对市场会造成冲击。提前下达债务限额,将有乱让世利于平滑地方债发行进度,避免对市场造成供给冲击,同时对稳定投资、保持经济稳定也会起到重要作用。

专项债相当于专款专用,项目收益专项债追求项目收益自平衡。从各省份发行情况来看,专项债的发行规模与债务风险大致相匹配。总体来看越是风险高的地区,专项债发行规模越低。

值得关注的是,从2019年开始,未来5年地方债到期偿付压力快速增加,压力最大在2023年。因此在新增地方债发行期限上,拉长期限可以缓解密集到期压力。由于政府投资的项目一般都有投资期限长的特点,拉长投资期限与项目收益时点相匹配,也是客观要求。2018年7月以来372只新增专项债发行期限集中在5年及以上,有利于缓解未来债务集中到期压力。笔者建议地方政府债可以通过测算项目回收期,进一步增加10年期及以上期限的债务发行规模。

地方债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

交易占比过低,流动性差。截至2018年11月21日,地方政府债存量规模为18万亿元,超过国债的14.4万亿元和政策银行债的14.2万亿元的规模。其他金融债为5.7万亿元,合计金融债不足20万亿,与地方政府债规模相当。但地方政府债成交额占比却远低于国债和金融债。2018年地方政府债成交占比有所上升,但整体仅在4-5%的水平,与国债的13%和金融债的44%相比,其市场流动性非常差。

地方政府债定价扭曲,持有机构单一。流动性差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债在定价上市场化程度不高,风险评估和信用评滑局级不够科学透明,风险收益不具备投资价值,导致持有机构过于单一,且以配置需求为主。

由于地方政府债虽然明确发债主体,自发自还,背后的信用支撑应该是所在省级政府的信用,但在发行定价方面,地方政府债总体上市场化程度不高,在发行的时候定价存在扭曲,与国债利率接近,没有体现明显的信用风险溢价,因此对投资机构的吸引力较差。发行利率过低,导致一二级市场利差较大。因此,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热情不高。由于考虑政府存款等竞争因素,商业银行成为主要的配置机构。

2018年8月14日,财政部要求地方政府加快专项债发行,亦对发行利率作出指导,要求地方债承销商投标利率较相同期限国债前五日均值至少上浮40BP。随着定价更趋灵活,市场化程度提高,使得地方债一二级市场利率趋于一致,这也大大增加关于X-Lending新质押地方政府债券合同的通知了地哗肢方债的投资吸引力,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相对于AAA企业中票收益率,地方政府债利差波动幅度更大,2018年年初利差超过100bps,体现出市场化程度不高,定价扭曲,也更能体现出其投资价值较低。目前大致稳定在50-70bps区间,投资价值有所体现。

从中债登公布的数据来看,商业银行仍是地方政府债的主要持有者。随着发行利率上浮,地方政府债的投资价值有所释放,其他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热情有所增加,2018年10月底商业银行持有占比69%,占比较2018年6月底的74%有所下降。

11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地方政府债券柜台业务的通知》,地方债柜台业务的开通,扩大了地方债投资者的范围,有望提升地方债交易的活跃度和流动性,完善定价机制,将对一级市场发行产生正反馈作用。

目前的地方债定价仍然存在扭曲情形。从发行利率来看,在2018年8月前,由于各地区信用资质不同,地方债与国债利差存在一定差异,北京、上海等地区几乎是贴着国债收益率发行,而贵州、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天津等省市与国债利差超过50bps。在8月14日财政部指导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票面利率至少上浮40bps以后,二级市场各省地方债票面利率基本稳定,基本上利差在40bps-50bps,差距不大,与发行利率稳定有很大关系。确定发行利率上浮区间,虽然增加地方债的投资吸引力,但从目前的市场定价来看,反而扭曲了定价效率,没有体现出各省份的信用资质差异和标的项目的风险状况。更多的是“政策”定价,而不是反应风险和信用的市场定价。

从评级上看,各省份信用差异明显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没有体现出差别,都是AAA。从各省份目前债务水平来看,各省差异明显。债务水平比较高的地区集中在欠发达地区,发达地区天津、重庆债务水平也较高。

完善地方债市场建设政策建议

地方债发行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同时完善政府会计制度,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提高地方融资活动透明度,破除官员政绩考核的“唯GDP论”。改革措施主要针对转变政府职能,抑制地方政府过度投资、不计成本的举债需求。目前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方面的建设已初成体系。主要包括地方政府举债法律制度、约束机制、债务风险管理体制建设等方面。

2018年12月29日,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包括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以及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地方债信息透明度,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有利于市场充分定价,使地方债市场机制建设又进一步。

笔者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仍有完善空间:一是建立推动地方政府债券的市场化发行制度,完善市场化发行与定价机制和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市场化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体系。新公布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将显著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和专项债项目信息的透明度,同时应增加地方政府债定价的市场灵活性,形成市场定价机制,信用评级体现各地方信用资质差异,市场化的发行定价机制应充分体现不同发债主体和不同专项债的价差。

二是多方面提升地方债市场流动性。首先,要扩展地方政府债券投资者基础。目前地方政府债券持有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虽然随着投资价值的显现其他机构有所增持,但由于期限结构和定价扭曲,整体流动性仍严重不足。应当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税收优惠政策吸引长期资金诸如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资金等长期机构投资者购买地方政府债券。

建议将地方债纳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自主管理、直接运作的社保基金投资范围,并提高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的社保基金中地方债投资比例。明确各省市统筹管理的地方社保基金、各类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投资本地区发行的地方债,鼓励企业年金管理人投资地方债。目前个人投资者允许参与柜台交易且门槛较高,可降低门槛,并开放交易所市场。

其次,地方债流动性问题的解决还可以通过调整风险资本权重来改善,对地方债政府债实施零资本计提,以缓解商业银行持有地方债的流动性压力,增加商业银行的配置热情。

最后,可以开发相关的诸如地方债ETF等金融产品和其它金融创新工具,引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做市商,并考虑将其作为质押融资工具,大幅提升地方政府债的流动性,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和价格发现功能。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包含关于X Lending新质押地方政府债券合同的通知的词条  第1张

公文意见的范文_公文意见的内容

作为一种公文文体的意见,它的内容涉及现实工作中重大的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有可行性的充分论证。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推荐的关于公文意见的 范文 ,仅供参考。

公文意见的范文1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__ 〕6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__ 〕4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模式的要求,现就本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转变职能、平等合作

牢固树立平等意识和合作观念,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分工合作。政府负责政策制订、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和指导服务,社会资本承担项目建设、运营和维护。政府从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笑尺者转变为社会资本的合作者和PPP项目的监管者。

(二)风险分担、利益共享

合理分配风险,原则上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调整和最低需求风险由政府承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在满足公益性功能或服务的前提下,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核定价费标准、财政合理补贴等方式,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加强项目成本监测,既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又要防止不合理让利或利益输送。

(三)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树立契约理念,坚持互利互惠、严格履约。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保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实行阳光运作,在项目选择、方案审查、伙伴确定、价格管理、退出机制、绩效评价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确保项目实施决策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依法充分披露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重要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对参与各方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

(四)科学评估、公众受益

在项目选择时,要充分评估论证,与传统的政府直接建设运营方式进行比较分析,确保采用PPP模式后,将政府的政策目标、社会目标和社氏岩会资本的运营效率、技术进步有机结合,能够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项目成本或使用者成本,促进社会资本竞争和创碰核高新,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五)能力论证、量力而行

对于政府出资、付费或提供财政补贴、承担或有支出责任的项目,要切实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在明确项目收益与风险分担机制时,要综合考虑政府风险转移意向、支付方式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量力而行,减少政府不必要的财政负担。

(六)先行试点、稳步推进

鼓励行业主管部门因地制宜、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模式。优先选择部分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投资规模相对较大、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需求长期稳定、具备一定现金流的项目进行试点,在 总结 试点 经验 的基础上,逐步全面推广。

二、基本框架

(一)适用范围

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其中,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实施特许经营的项目,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操作模式

1.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使用者付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新建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移交等模式推进,积极推动自然垄断行业逐步实行特许经营。

2.对于使用者付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新建准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 措施 ,采用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等模式推进。

3.对于已建成的基础设施或已有的公共服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采用委托运营、转让-运营-移交、改建-运营-移交、管理合同等模式推进。

鼓励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开展试点,鼓励新建项目和已建成项目同步推进,鼓励PPP项目运作模式创新。

(三)实施程序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是PPP项目推进的责任主体,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PPP项目前期论证及 实施方案 编制,相关费用列入年度预算。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牵头,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按照各自职责,对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初步审核,其中: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负责审核项目行业准入及项目可行性等;财政部门牵头负责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同级政府审核PPP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的单位负责合作伙伴选择、项目合同签订、项目推进实施、过程监管及项目接收等。

(四)实施方案

PPP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合作伙伴选择方式、项目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和运营方式、资金投入方式、收入和回报、项目移交、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各方认为应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同时,实施方案要明确经济技术指标、经营服务标准、投资概算构成、投资回报方式、价格机制、财政补贴等核心事项。

(五)伙伴选择

PPP项目实施方案审议通过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高效”的原则,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综合评估项目合作伙伴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经营能力、财务实力及信用状况等因素,择优选择诚实可信、安全可靠的合作伙伴,避免低价恶性竞争。

(六)履约责任

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的单位与合作伙伴签订PPP项目合同。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的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研究提出 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__ 〕2724号)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__ 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__ 〕113号)等有关要求。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增加禁止性条款,如不得承诺固定回报及政府托底等。

(七)回报机制

PPP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全生命周期合作关系,社会资本通过使用者付费和必要的政府补贴等获得合理投资回报。回报机制遵循收益合理共享、风险合理分担,切实考虑社会资本的合理收益的原则。

(八)价格机制

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社会可承受”的原则,加强投资和服务成本监审。积极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的价格改革,加快理顺公共服务价格机制。依据项目运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健全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行业成本规制,不断加强管理,明确界定企业成本费用开支内容、标准、范围,理顺成本规制的工作机制和评价程序。完善成本监审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领域定价成本的构成项目、核定 方法 和标准等,完善定价、调价监审及定期监审制度与程序,及时披露项目运行中的成本变化、公共服务质量等信息,提高定价调价的透明度。

(九)监管体系

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不同领域的行业技术标准、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规范,加强对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监管。建立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进行绩效跟踪、事后进行绩效评价的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机制。按照诚信践诺的要求,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社会资本的自律约束,建立独立、透明、可问责、专业化的PPP项目监管体系,形成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

(十)退出机制

树立平等协商的理念,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合理分担项目风险,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设计合同条款时,要明确退出安排、应急和临时接管预案等关键内容和退出路径。如遇不可抗力或违约事件导致项目提前终止时,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接管,保障项目设施持续运行,保证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如单方构成违约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项目合作结束后,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应做好接管工作,妥善处理资产交接等相关事宜。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PPP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由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牵头,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建立PPP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本市PPP项目的顺利推进。根据本市“两级政府、分级管理”的特点,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订本地区PPP项目管理办法。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对PPP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做好对各地区的指导工作。

(二)规范PPP项目配套措施

加快建立本市推进PPP项目配套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研究出台本市PPP项目操作细则、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以及项目运营、监管和退出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以加强项目的风险管控,确保PPP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实行多样化土地供应政策,保障PPP项目建设用地。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按照划拨方式供地,划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三)创新PPP项目金融支持政策

积极开展建设资金多元化研究,创新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功能,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PPP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引入专业化合作机构,吸引社保基金、 保险 资金及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参与PPP项目建设。支持PPP项目采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方式募集建设资金。创新信贷服务,研究开展收费权、特许经营权、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加强推进PPP项目实施能力建设

注重培育和引进PPP项目实施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认真做好PPP模式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组织开展各类PPP项目业务培训,指导政府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熟悉PPP项目的运作模式、操作流程、风险防控等管理全流程要点。引入第三方力量,积极购买咨询、法律、会计等中介机构服务,加强本市PPP项目实施能力建设。积极搭建信息平台,建设PPP项目储备库和专家库,提升PPP项目实施水平。同时,依托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PPP项目信用名单制度,对PPP项目实施中有关单位、个人等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以形成推进PPP模式的良好环境。

开展PPP是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的重要举措,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搞好PPP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推进实施,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 报告 。

公文意见的范文2

为贯彻落实党的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__ 〕84号文转发)等有关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动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创新,改进完善养老领域金融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服务。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立足国情,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迫切要求改进和创新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资本参与,增加社会养老财富储备,提升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保障“老有所养”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二)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是金融业自身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在金融市场化、国际化和多元化趋势下,金融机构传统业务和发展模式面临挑战,金融业进入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阶段。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满足迅速增长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是增加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机构拓展新业务的重要机遇,是金融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各金融机构要增强战略意识,加快养老领域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布局,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实现支持养老服务业和自身转型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金融对养老服务业的资源配置效率为方向,统筹各类金融资源,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金融组织、产品、服务和政策体系,切实改善和提升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四)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扶持。以市场化为方向,以政府扶持为引导,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推动金融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配置和倾斜。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服务。立足区域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居民养老需求实际,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不同养老服务形式,积极探索和创新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金融支持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各类规划和政策的衔接,以满足“老有所养”、推进医养结合和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需求为重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寻求重点领域突破。

(五)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服务高效、安全稳健,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金融组织更加多层次,产品更加多元化,服务更加多样化,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和满足居民养老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公文意见的范文3

__ _同学是我系__ 专业___5届 毕业 生,思想积极上进,遵守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良好/合格,考取了___、___证书,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校期间曾任___、___、……等职务,工作主动,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生活作风良好,品德优良。该同学曾荣获___、___等奖励,是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大学毕业生。

同意推荐就业。

__ _4年9月10日

公文意见的范文_公文意见的内容相关 文章 :

★ 公文意见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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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公文写作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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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文批复范文6篇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业务指南》的通知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姿雀式三方回购交易业务指南》关于X-Lending新质押地方政府债券合同的通知的通知

深证隐祥上〔2018〕32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关于X-Lending新质押地方政府债券合同的通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及结算暂行办法》(深证上〔2018〕323号),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并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业务迹携早指南.pdf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年7月13日

借壳上市是转型吗

城投公司借壳上市提速登陆资本市场,成为城投公司转型的路径之一。8月7日,维维股份

avator

经纶来财的夏雪宜

2019-08-30 20:44:08 东方财州毕富iPhone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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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公司借壳上市提速

登陆资本市场,成为城投公司转型的路径之一。

8月7日,维维股份发布公告称,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集团”)将受让控股股东维维集团17%的股份,对价9.55亿元。统计显示,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已经有十余家城投及其子公司入主民企上市公司。

“城投公司上市是政府平台走向市场化的转型,也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转型。”智纲智库执行总裁、智纲资本CEO任国刚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城投公司上市后有利于剥离无关资产和债务,推动业务转型和盈利能力。但总体来看,预计只有极少数公司能够实现上市。

城投公司加速资本运作

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万文清告诉记者,现在城投公司入主上市公司主要拦迹桐是两方面原因,一是被借壳简坦方的生产经营大都出现困难,有引入外部资金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城投公司现在希望通过资产证券化,实现经营能力和治理规范化的提升。

以维维股份为例,近年来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不断下滑。同时公司跨界多元化发展效果不佳,并背上了高额债务,虽然近两年主动“瘦身”,但依然颓势难改。2018年,维维股份的营业收入50.33亿元,但净利润只有6471.76万元。截至当年末,维维股份总资产83.5亿元,负债合计54.13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7亿元。另外,控股股东维维集团资金压力较大。截至2019年8月1日,维维集团持有维维股份5.5亿股份,其中87.07%已质押。

在此情况下,身为徐州市国资委独资公司、徐州市政府融资平台,新盛集团的入主被市场解读成“纾困”维维股份。查看维维股份净利润等数据

股权转让完成后,新盛集团成为维维股份第一大股东,维维集团持股比例降为15.91%,出现了“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随后,新盛集团还将对维维股份的董事会进行改选。

新盛集团入主维维股份的目的,到底是为维维股份纾困还是谋求自身产业发展?就此,维维股份董秘办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一切信息以公告为准。

而就在7月31日,ST中新发布公告称,邳州经济开发区经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邳州经开”)计划以8.82亿元拿下ST中新28.44%股权。

据悉,邳州经开是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的独资公司,主要进行邳州经开区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邳州经开总资产139.6亿元,总负债86.9亿元。2018年,邳州经开营业收入5.59亿元,净利润1.46亿元。

通过借壳ST中新,邳州经开成为国内经济开发区城投公司借壳上市的首例。

直接IPO仍存较大困难

天风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孙彬彬在近期的研究报告中指出,借壳上市的城投公司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传统市政建设类平台,二是产投及国资控股类平台。整体来看,入主当地上市公司可能带有“纾困”目的,但是更多的城投公司并非被动接受当地政府的要求纾困民企,而是异地入主,具有更强的主动性,多以产业投资为目的。

而借壳上市,仍是城投公司登陆资本市场的主要方式。

“相比IPO,城投公司通过借壳上市显然更为方便和快速。”一位证券公司投行从业者认为,现在A股市场低迷,一些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股价较低,其也在寻找重组机会避免退市。另一方面,多数城投公司都有房地产业务,国内房地产企业的IPO在A股已暂停多年。借壳上市费用较低,在入主上市公司后,有利于进行下一步的资产整合。

毕马威中国审计合伙人高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IPO审核周期较长的情况下,借壳上市有着周期快的优点。但现在证监会对借壳上市和IPO的要求趋同,企业的净利润标准、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及运作的规范性、关联交易等内容也很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5月底,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提到支持对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引入民营资本和外资。另外,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IPO。

目前,全国有219个国家级经开区,涉及的城投公司数量或超过千家。

在毕马威中国政府咨询服务合伙人喻莺看来,由于国家级开发区的运营主体不同,各地区的开发区业务情况、发展水平仍很大区别,有的开发区城投公司兼营房地产和园区运营等项目,有的城投公司无法实现“政企分开”,或者有的城投公司本来就没有上市意愿,所以上述文件是给了那些改制后能够满足上市条件的开发区IPO的机会,但不能过度解读为开发区主体可立即实现批量IPO。

高松认为,大多数城投公司仍存在资产规模大、依赖房地产开发收入、资产负债率高、经营亏损、依赖政府补贴等财务问题,融资或上市过程中的确存在着不小的障碍。

“计划进行IPO的城投公司要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保证财务信息质量。另外,还需尽早对财务事项进行梳理。”高松建议。

化解隐性债务是关键

“让以前的城投公司直接去上市,肯定都难以达到上市标准。”万文清表示,自己今年以来已经和多家拟上市的城投公司进行了接触,这些公司现在主要进行两大工作,一是进行原有资产的剥离和整合,二是重新构造公司的经营业务。

万文清透露,在2019年下半年,将会在A股市场看到更多城投公司的资本运作身影。

实际上,城投公司是中国特定时期的产物。上世纪90年代初,随着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确立,在国务院进行新一轮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背景下,地方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发展建设的资金问题,设立了投融资平台这一特殊市场经营体。随后城投公司在中国经历了初创期、爆发增长期和现在的战略转型调整期。

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剥离城投公司的政府性融资职能。2017年,六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明确地方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借债务。

在国家对城投公司监管逐步加强的情况下,大量城投公司该何去何从?

“中国城投公司未来的一个发展方向,仍是由政府主导型转变为市场型企业。”任国刚告诉记者,大量的城投公司走到现在的阶段,传统的参与土地一级开发运作的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这就需要城投公司走向市场化,进入到城市、产业的运营管理中。而推进城投企业上市最主要的一个目的,就是逐渐消除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

任国刚认为,新加坡政府平台的市场化转型对中国有着借鉴意义。城投公司通过上市,变成纯市场化的公司。上市之后,财务数据公开,也是规避城投隐形债务的一个手段。另外借助资本市场,城投公司的融资能力也会得到放大。

“城投公司是推动当地政府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会优先获取资本市场的资源。”在任国刚看来,城投公司上市后,通过剥离资产和债务,产业发展和盈利模式有望越来越好。但整体来看,由于国内的城投公司众多,不同公司在业务模式和盈利能力上存在较大差异,预计只有少数的一线和二线盈利能力强的城投公司能够实现上市

发表于:维维股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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