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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民:扩大居住用地仍是人口流入城市政府的重要任务的简单介绍

今天百科互动给各位分享杨伟民:扩大居住用地仍是人口流入城市政府的重要任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 1、发改委: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今天百科互动给各位分享杨伟民:扩大居住用地仍是人口流入城市政府的重要任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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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4月13日杨伟民:扩大居住用地仍是人口流入城市政府的重要任务,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

其中提出,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滑禅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部分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增强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建设与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

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一)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城市要整体谋划、周密设计,统筹做好放开放宽落户、人才引进和房地产调控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鼓励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优化事业编制调配、增加教师编制数量。支持有条件地区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简化社保转移接续程序。完成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旦判康委、医保局等负责)

(三)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高质量推进补贴性培训,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确定的5000万人次目标。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深化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加大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力度。结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承接产业转移,开展针对性创业技能培训。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负责)

(四)健全配套政策体系。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等权益,支持探索农村“三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发布县及县以上城镇常住人口数据,研究建立各城市城区常住人口数据统计发布机制,结合大数据技术推进常态化统计发布。(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等负责)

三、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

增强中心城市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能力,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增强城市群人口经济承载能力,形成都市圈引领城市群、城市群带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动力系统。

(五)健全城市信迟尘群一体化发展机制。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扎实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研究编制长江中游、北部湾、关中平原等跨省区城市群实施方案,有序引导省内城市群发展。健全城市群多层次协调机制和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提高一体化发展水平。(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六)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编制实施发展规划,支持其杨伟民:扩大居住用地仍是人口流入城市政府的重要任务他有条件中心城市在省级政府指导下牵头编制都市圈发展规划。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开行市域(郊)列车,科学有序发展市域(郊)铁路,打通城际“断头路”。推进生态环境共防共治,构建城市间绿色隔离和生态廊道。建立都市圈常态化协商协调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突发事件联动响应机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等负责)

(七)建设轨道上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规划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城市群城际铁路,支持其他有条件城市群合理规划建设城际轨道交通。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和衔接高效的综合货运枢纽,促进各类交通方式无缝接驳、便捷换乘。推广交通“一卡通”、二维码“一码畅行”。(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等负责)

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统筹城市布局的规模经济效益和生态健康安全需要,促进城市合理分工、协调联动,优化城镇规模结构。

(八)促进超大特大城市优化发展。推动开发建设方式从规模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有序疏解中心城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功能和设施,以及过度集中的医疗和高等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合理降低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提升市政交通、生态环保和社区等治理能力,有效破解“大城市病”。在中心城区周边科学发展郊区卫星城,促进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实现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系统评估排查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等负责)

(九)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加快补齐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短板弱项。加强项目谋划设计,分类设计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财政性资金统筹支持力度,有序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健全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协调引导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承担相关建设任务,吸引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中长期信贷资金积极投入,利用现有国外优惠贷款渠道予以投入。发挥120个县城建设示范地区带动作用,支持在有条件县城建设一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公共设施。(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负责)

(十)强化边境地区城镇功能。全面增强边境城镇承载人口、连接城乡、支撑国防的能力。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试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引产聚人能力。建设沿边抵边公路,发展一批抵边新村和新生抵边城镇,引导边民向沿边抵边公路、边民互市贸易点、抵边聚居点等适度集中。(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等负责)

(十一)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全面落实落地。统一实行清单管理,以各省份为单元全面建立特色小镇清单,开展动态调整、优胜劣汰。制发特色小镇发展导则,引导树立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导向,强化正面引导和分类指导。统筹典型引路和负面警示,推广新一轮特色小镇建设典型经验,加强监督监管、整改违规行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五、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推进城市现代化试点示范,使城市成为人民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十二)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负责)

(十三)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终端系统。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通管”,拓展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等负责)

(十四)建设低碳绿色城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完善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提升污水管网收集能力,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加强城市大气质量达标管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推动重点城市群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断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加强背街小巷等环境卫生死角整治。控制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等负责)

(十五)增强城市发展韧性。完善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和必要设备配置,补齐县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提高平疫结合能力,确保改建新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方舱医院的条件。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改造河道、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重点治理严重易涝积水区段。健全重要应急物资收储调配机制、基本生活用品保障机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体育总局等负责)

(十六)优化城市交通服务体系。深入建设公交都市,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完善定制公交、自行车道和步行道。完善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侧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健全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开展创新筹资方式支持停车场建设试点。(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新开工改造5.3万个,有条件的可同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在城市群、都市圈和大城市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探索老旧厂区和大型老旧街区改造。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等负责)

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树立全生命期管理理念,完善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方式,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八)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推行增量投放与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适当扩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有序增加蓝绿生态空间。探索推行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稳慎把握省会城市管辖范围和市辖区规模调整。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文物保护利用。(自然资源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文物局等负责)

(十九)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优化街道社区设置和管辖范围。建设现代社区,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对接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地企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支持老旧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或推行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等方式,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七、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以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突破口,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二十)促进人才入乡就业创业。鼓励各地制定人才加入乡村制度细则,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有相关权益,探索以投资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吸收人才入乡。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探索其在涉农企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机制。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发展改革委、中央统战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等负责)

(二十一)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出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指导意见。推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健全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地上房屋。(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二十二)推动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统筹规划水气热等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推进公路客运站改建迁建和功能提升。支持城郊承接城市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疏解,在县乡村合理布局冷链物流设施、配送投递设施和农贸市场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通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医师区域注册,推进医师多机构执业,积极发展医疗联合体。依托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开展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商务部等负责)

八、组织实施

(二十三)压实地方责任。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省级各有关部门,做好组织调度和任务分解,加大资金和用地等要素保障支持力度。市县级政府要切实推动任务落实、政策落地、项目见效,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二十四)强化部际协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调动本系统力量扎实推进。

杨伟民:扩大居住用地仍是人口流入城市政府的重要任务的简单介绍  第1张

国家发改委力推新型城镇化,7年改革持续释放经济利好

每年全国两会后,国家发改委都会对当年新型城镇化工作作出部署。今年,以“人”为核心被摆在更为重要位置。

国家发改委3月17日公布了《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共部署五大任务,排在首位的是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落户只是第一步,关键是相关公共服务资源能否获得。今年,重点是畅通公共服务享有中的堵点,比如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参保扩面,规范平台企业用工,对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保上要制定相应的规范。”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解读道。

在我国近十年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每年约有近千万人口由农民变成市民,这部分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如何解决?拆肆此次重点任务提出:“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加强住房供应保障,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模式,具体为:主要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段空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比例,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城市重点建设片区等区域。

目前我国生活在城镇的人口已达9亿多,今后还将继续增加,城市建设要重视“面子”、更要注重“里子”。国家发改委称,今年要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力争改善840万户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县域正成为释放潜在空间的主力。根据“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5%。未来5年,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近就地城镇化将会是城镇化的重要方向。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一批条件较好的县城重点发展,更好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需要。”前述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县域发展,国家发改委提出,今年统筹运用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加强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120个县城建设示范地区率先推动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支持20个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建设等,打造一批县域城镇化的典范。

在经济圈建设方面,国家发改委回答记者称,2022年将继续会同各有关方面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主要是推动双城经济圈建设“1 N”规划体系全面实施;持续优化双城经济圈发展格局,推动重庆和成都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做优做强中欧班列(成渝)品牌。

此次重点任务还提出,“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合理控制人口密度,疏解非核心功能,完善郊区新城功能,促进多中心、多层级、组团式发展”“抓好超大特大城市和县城这‘一大一小’的发展”。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梳理发现,2016年至2022年,推动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连续7年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当年新型城镇化发展首要任务。这期间,大城市落户门槛不断降低,相关公共服务配套资源不断完善。

但也有一些显著变化。比如2017年,国家发改委曾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现在则代之以“推进城市更新”;2018年提出“继续开展撤县设市、撤地设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严控撤县建市设区”,代之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此前,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连平分析称,过去的40余年,传统城镇化建设模式将剩余劳动力引向沿海地区,沿海地区工业及建筑业发展迅猛,打造出世界级工厂及国际级城市。尽管未来总人口红利将逐步递减,但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大步前行,今后十年城镇人口红利增量对城市经济发展仍将起到巨大支持。伴随着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要素市场流动愈发活跃,信贷与基建也会向内陆地区逐步倾斜,生产线旅燃轿迁移也会对内陆部分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业带去新的机遇。经验证明,高质量城镇化建设将有更大的聚集效应,房地产市场也将迎来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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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发展七年改革重点

2022年: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五大重点任务:

第一,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一是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畅通在本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渠道。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人口集中流入城市区分中心城区和新区郊区等区域,制定差异化落户政策。

二是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积极扩大公办学位资源,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推动参保扩面。推进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扩面。推进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有条件的地区要落实外埠老年人同等享受本地优待项目。

此外,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健全配套政策体系。

第二,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

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促进超大特大城市优化发展。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边境地区城镇功能。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第三,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加强住房供应保障。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健全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健全防洪排涝设施。增强抵御冲击能力。提升智慧化水平。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第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强化空间治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第五,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稳步推进改革试验。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2021年: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五大重点任务:

第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

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提升农业转移人口技能素质。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第二,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

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轨道上的城市群和都市圈。

第三,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促进超大特大城市优化发展。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强化边境地区城镇功能。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低碳绿色城市。增强城市发展韧性。优化城市交通服务体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第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优化城市空间治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第五,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促进人才入乡就业创业。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推动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

2020年: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四大重点任务:

第一,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户。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大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加大“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的激励力度。

第二,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

加快发展重点城市群,编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大力推进都市圈同城化建设,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规范发展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推进边境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大型搬迁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第三,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补齐城市公共卫生短板,改善城市公用设施,实施新型智慧城市行动,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革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方式,改革城市投融资机制,改进城市治理方式。

第四,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加快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探索。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加快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设施联动发展。

2019年: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四大重点任务:

第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深化“人地钱挂钩”等配套政策。

第二,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

深入推进城市群发展。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强化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第三,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分类引导城市产业布局。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城市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城市品质和魅力。健全城市投融资机制。

第四,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管能力。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2018年:继续开展撤县设市

五大重点任务:

第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鼓励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实行零门槛落户。

2018年要求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

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深化“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不断提升新市民融入城市能力。

第二,提高城市群建设质量。

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稳步开展都市圈建设,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继续开展撤县设市、撤地设市,推动城市群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县和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率先设市。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第三,提高城市发展质量。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绿色人文城市。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第四,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要做好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清除要素下乡各种障碍,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

第五,深化城镇化制度改革。

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大试点地区改革平台作用。

2017年:加快棚户区改造

五大重点任务:

第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实现城镇外来人口落户1300万人以上。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第二,培育发展城市群和新生中小城市。

全面完成全国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布局中心城市,开展国家中心城市研究。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推进特大镇扩权赋能。

第三,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

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加快棚户区改造,新安排棚户区改造600万套。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污染治理。加快绿色城市建设。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第四,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城乡土地制度。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完善城镇化统计制度。

2016年: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

八大重点任务:

第一,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

第二,全面提升城市功能。

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

提升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拓展特大镇功能。加快特色镇发展。培育发展一批中小城市。加快城市群建设。

第四,辐射带动新农村建设。

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结合。

第五,完善土地利用机制。

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因地制宜推进低丘缓坡地开发。完善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第六,创新投融资机制。

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金融支持。

第七,完善城镇住房制度。

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

第八,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全国多地丰富政策“工具箱”

多措并举、加大供给,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是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杨伟民:扩大居住用地仍是人口流入城市政府的重要任务的实招良策,也是解决重点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有效路径和措施。人民网财经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密集出台政策措施,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以北京为例,今年全市计划安排租赁住宅用地300公顷,其中集租房、键汪公租房各150公顷,较去年分别增加100公顷、70公顷,并持续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主体、多渠道增加有效供应,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覆盖面。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将积极引导多主体、多途径的多元化实施模式改革,综合利用现有土地一级开发、集体土地入市、存量资源改造、闲置房屋盘活等方式拓宽供应渠道,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此外,北京还将构建“房地联动、一地一策”机制,即根据不同地块具体情况,设定不同的土地竞买或房屋销售条件,如设定地价上限、竞政府共有产权份额、竞建高品质住宅、竞建人才公租房、竞企业自持房屋比例、执行差异化税收信贷优惠政策、制定优先购房顺序等,不断丰富和完善政稿运仔策工具箱。

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表示,对于人口流入多、住房供应短缺、房价过高的城市,尤其是特大和超大城市,未来要解决外来人口住房问题应建立“租购并举、以租为主”的住房体系。“租赁住房有两种,一种是市场化的长租公寓;还有一种是公共租赁住房,包括保障性住房。”他说。

对此,杨伟民建议,特大和超大城市要更多建立一些共有产权商品住房,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同时,也可以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悄誉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

当前,政策性租赁住房已经成为各地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重点。

“十四五”时期,广州将通过统筹配置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以及人才公寓等住房供给,通过城市更新可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约35万套,解决新市民和低收入群体居住需求,不断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6月初,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多部门印发杨伟民:扩大居住用地仍是人口流入城市政府的重要任务了《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通知》,要求在深圳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应开立银行专户,用于收取承租人押金及租金,被监管资金不得随意使用。据悉,新规自6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将有效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局长陈杰也于近日公开表示,沈阳市今年大力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全年将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着重向新市民、青年人和及重点产业、基础公共服务行业人群倾斜,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障碍问题。

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人民网财经表示杨伟民:扩大居住用地仍是人口流入城市政府的重要任务:“目前大城市的住房问题主要集中在新市民、年轻人,因为,经过‘十二五’‘十三五’两个五年计划,兜底式的住房保障,基本上解决杨伟民:扩大居住用地仍是人口流入城市政府的重要任务了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

“保障性租赁住房既然纳入保障,各方面的资金要形成激励效应、撬动效应,‘四两拨千斤’,鼓励市场资金进入。”在李宇嘉看来,在政府的规划、土地、税收等一揽子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后,要切实做到降低成本。

“建议通过调动社会力量的参与,定向扩大租赁住房供给。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本着‘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补贴或政策优惠等方式引导市场化力量建设运营,这些房源的成本和租金也会相对较低。”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向人民网财经表示。

宅基地改革酝酿新方案:有望曲线入市,城里人购买仍遭禁

即便宅基地存在曲线入市的可能,但宅基地在多大范围流转适宜,也是一个容易引发争论的问题。范围太小,形不成流转市场和市场价值,范围过大,城里人下乡占用宅基地建房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

宅基地大量闲置浪费渐成各方共识,但如何处置尚存争论。此外,禁止城市居民下乡购买宅基地建住房的政策尚没有松动迹象。

8月3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将结束在中国人大网上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62条规定:国家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同时,此次土地管理法修订还将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的职责划给了农业农村部。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农业农村部正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除了透露上述信息,近日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921号建议的答复》中,农业农村部还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加快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将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指导各地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激活行动。

一些政策迹象显示,未来一些闲置宅基地有望先转化成集体经营性用地,然知袭后再进入 土地市场 。

宅基地人均超过100平方米

社会各界有关宅基地改革的呼声已经持续多年,而在实践层面,包括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内的农村三块地改革也进行了四年有余。

所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即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俗称农村“三块地”改革),正式启动于2015年3月,限定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

中央之所以推动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除了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是为了给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提供基础和支撑。

目前,草案已经两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近的一次是在今年6月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

与现行规定相比,草案吸纳了农村三块地改革的一些实践经验,尤其是在征地改革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领域,对现行相关规定的改动较大,突破较多,尤其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入市,这一变革一度令外界“兴奋不已”。

但在宅基地领域,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比,此次修法中的相关搭腔兄条款改动并不多,这与外界预期之间存在一定落差。

按照目前法律,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特点明显,即: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标准,规划管控、无偿取得,长期占有、内部流转。

这种独特的宅基地制度安排对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维护农村稳定发挥了基础和关键作用。但随着中国城市化的推进,农村宅基地闲置浪费却又难以流转的问题日渐严重,在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上,宅基地日益成为一个难点所在。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曾在“农业农村部农村改革40年 专题 会”上表示,随着农村社会人口结构的深刻变化,(宅基地制度)实践中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为:一个是“乱”,一户多宅、超标占地等现象比较突出,城镇居民到农村圆正购地建房禁而不止;一个是“死”,流转限制过多、退出机制缺失,农民的财产性收益难以实现。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振伟也引述数据称,2017年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宅基地占了70%。宅基地使用浪费严重,集约化程度较低。户均使用宅基地接近0.6亩,人均超过100平方米,不少地方存在浪费。

同样是2017年的数据,中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36.9平方米。

当然,闲置浪费并非宅基地领域独有,在国有建设用地领域,也存在诸多土地闲置浪费现象,但中国政府多年前就出台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此对闲置国有土地通过征收土地闲置费、有偿或无偿收回等手段来予以处置。

而对于闲置的宅基地如何处置,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没有涉及,无法可依的局面导致地方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采取的手段和方式十分有限。

曲线入市的可能性

当前一些大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紧张,土地价格也居高不下,而一些城市近郊区的宅基地却可能存在大量闲置,这两者之间能否通过宅基地的流转来建立一个供需通道?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去年曾建议,农村空置的宅基地也可以进入城乡统一建设用地的市场,目前农村空置宅基地有3000万亩,比城市目前所有的住宅用地的总量还多。拿出一小部分农村控制的宅基地转为城市居住用地可以大幅度降低地价。应该赋予农户对宅基地可以长租、流转、抵押、继承,允许农村进城落户的人口在全国范围内出售宅基地的使用权。

各界呼声虽多,但从最新的修法进程来看,这种城市与农村之间围绕宅基地建立关联的设想暂时没有太多可行性。

在探索宅基地流转方面,草案二审稿62条规定:国家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但草案并未详细规定,宅基地能退给谁,或者谁可以买宅基地使用权。

草案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这延续了草案一审稿的规定。虽然一审稿在审议期间讨论甚多,但草案二审稿并未对此进行相关修改。

在6月底的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指出,目前草案对宅基地制度的规定比较粗略,对实践中高度关注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有偿使用、退出、继承等问题缺乏规定。建议下一步应更加充分回应实践需求和试点探索经验,补充细化相关规定。

虽然目前宅基地直接进入市场尚无可能,但放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已经是大势所趋,且草案中也为此修改了相关规定,在这种背景下,宅基地存在搭便车的可能性,即宅基地先转变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然后再进入土地市场。

据自然资源部推算,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约为4200万亩,占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13.3%。自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以来,截至2018年底,33个试点县(市、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已入市地块1万余宗,面积9万余亩,总价款约257亿元。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建议不要对宅基地流转进行过多限制,也可以将一些闲置的宅基地转化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入市。

今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也提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即便宅基地存在曲线入市的可能,但宅基地在多大范围流转适宜,也是一个容易引发争论的问题。范围太小,形不成流转市场和市场价值,范围过大,城里人下乡占用宅基地建房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

不过,即便可以通过上述途径来处置闲置宅基地,但从近期官方的表态来看,城里人购买宅基地的口子并不会放开。

韩长赋在上述专题会上强调,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重点是处理好稳定和放活的关系。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住房,严格禁止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认为,农村宅基地不允许随便交易,之所以强调“流转”而不是“转让”,还是因为此类交易是限定在农村土地市场的。换言之,宅基地是有特殊性的,需要保障农村住房需求,随意让城里人交易,是容易出乱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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