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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债券存续期的基本制度_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债券存续期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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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范围有望扩大至地方优质民营房企,中债增给予增信支持

11月12日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债券存续期的基本制度,据“河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债券存续期的基本制度,人民银行总行将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范围扩大至地方优质民营房企。

消息指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债券存续期的基本制度,为缓解房地产债券市场风险情绪,更好助力“保交楼”,近日,人民银行总行引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台专项政策,将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房企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债券存续期的基本制度的范围由全国性房企扩大至地方优质民营房企,并组织中债信用增进公司向拟发债民营房企给予增信支持。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第一时间将有关政策要求传达至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地市为单位推选出符合要求的优质民营企业。今年以来,银行间市场持续发力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民营房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这次支中让汪持范围进一步扩大,从全国性大型房企扩大到地方优质民营房企,这将对河南省本土优质民营房企融资提供更多的机会,对河南省房地产市场信心的恢复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按照政策内容,地方优质民营房企即发债主体须满足资产充足、信用良好、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等以上条件。具体增信模式由中债信用增进公司向拟发债民营房企给予增信支持,包括以下三种模式:

第一种,由地方担保增信机构或地方国企提供反担保后,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为拟发债民营房企提供担保增信。

第二种,拟发债民营房企提供房产、土地、股权等充足抵质押物后,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增信。

第三种,由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会同相关金融机构,为拟发债民营房企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是指由债券发行主体以外的机构卖仔创设的,为凭证持有人就标的债务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可交易流动的有价凭证。

按照规定,民营房企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可用于普通商品房项目建设、购回,以及偿还境内外债券、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条件的民营房企可于11月15日前与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联系,由各市统一汇总上报。

在此之前,11月8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信息,为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人民银行的支持和指导下,交易商协会继滑散续推进并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第二支箭”),支持包括房地产企业在内的民营企业发债融资。

“第二支箭”由人民银行再贷款提供资金支持,委托专业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担保增信、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直接购买债券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债融资。预计可支持约2500亿元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后续可视情况进一步扩容。

11月9日,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公司官网发布《关于接收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房企增信业务材料的通知》显示,为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工作,加大对民营房地产企业增信服务力度,意向民营房地产企业可通过填写《项目需求意向表》向中债信用增进公司提出增信需求,公司将在收到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邮件反馈。

目前,龙湖、新城控股、保利发展等房企已公布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进展。

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债券存续期的基本制度 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债券存续期的基本制度  第1张

什么是债券存续期?

债券存续期是债券价格对利率变动敏感度的指标,亦可视为投资人收回其债券投资的资金所需时间的一个指标。 存续期越长,债券价格对利率的变动越敏感。

存续期是描述现金支付流(如债券、抵押贷款)的主要时间特征方面优于到期期限的概念。

即:现金流量的加权现值总额与现值总额之比。

扩展资料:

债券存续期有两种常用的计算方式: Macaulay Duration和modified duration。

Macaulay Duration麦考利存续期的单位为年,如票面利率及市场收益率均为8%,每半年付息一次的10年期债券的存续期为7.24年。

以D代表存续期,市场利率每变动1个百分点,债券价格就会随着变动D%(利率上升时,价格下跌;利率下跌时价格上升亩消)。 由此可见,存续期较长的债券(或债券组合)风险较高。

若预期利率下滑,调整债券投资组合以拉长存续期(可以通过调高长债的比重来达到)是理智的策略,因为一旦利率果真下滑,债券组合的价格升幅会较大。当然,若迅李知判断失误,所付出的代价亦会较为惨重。

到期前不付息的零息债券(zero-coupon bond)的存续期,等同于其距离债券到期的年数(term to maturity)。 所有在到期前有付利息的债券的存续期,均较其扰物距离到期的年数为短。 另外,若一切其他条件相同,票面利率越高,债券的存续期则越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续期

金融更开放:境外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有明确指引

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正式落地。

9月25日,为促进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规范境外机构债券发行,保护债券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布了共同制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废止,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纳入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框架内统一管理。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7月3日出席债券通周年论坛时就曾指出,中国内地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一直在两个维度推进:一是境外机构在华发行熊猫债(编注:境外机构在中国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二是境外机构投资中国的债券市场。

《办法》的落地给境外发行人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提供了一个更加清晰、明确的发行指引,这也意味着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系讲师钟辉勇向澎湃新闻表示,《办法》生效后,境外的投资主体在核准之后基本上都可以在国内债券市场融资。

“对外开放的力度很大,是全方位的对外开放,”钟辉勇认为,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也增加了国内投资者的投资选择范围,有利于人民币的国际化,发行流程上面,和国内发行人债券发行流程上面都基本一致。

境外机构首次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是在2005年,而发行人为国际开发机构。此后,境外机构的境内债券融资渠道不断扩宽,主体类型日益丰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9月发布的统计月报显示,截至2018年8月末,境外机构已累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1781.6亿元,发行主体也从最早的国际开发机构拓展到外国政府、境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稳健,不断为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便利。2017年以来,境外投资者在债券市场的表现令人瞩目。2017年7月,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上线,即“债券通”,该渠道启动后,境外投资者投资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模式将由此前的“中介代理”升级为“一点接入”式。目前,债券通的“北向通”正式开通已一年,成为了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市扰拦最主要的渠道。今年3月,彭博正式宣布将人民币计价的中国国债和政策性银行债券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中国债券纳入指数将从2019年4月开始,用时20个月分步完成。在此之前稿漏,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需完善数项计划中的配套措施。随着今年3月份中国债券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中国债市作为世界第三大债券市场不断开放已成必然趋势,中国债市对外资的吸引力也大为增强。

中债登统计显示,自2017年3月以来,境外机构在中债登的债券托管量已连续18个月增加。今年前8个月,境外机构托管量已增加4379.39亿元,这一持仓增加额不仅超过了2017年全年数字,也超过了同期的保险、券商、资管产品等等,在全部机构投资者中,仅次于全国性商业银行,是今年以来的第二大增持机构。2017年末,境外机构的托管量为9741.45亿元,全年增加1952.96亿元。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统计均以中债登统计数据为基础,统计范围为在中债登托管的相关债券,不含在上海清算所托管的债券以及直接在中证登托管的公司债等。之前数据显示,境外机构托管在上清所的债券总额也在持续增长。

今年7月份债券 收益 率大幅下降后,人民币汇率在6、7月份出现了较快贬值,无论是票息收益还是汇键李烂率层面,正常情况下,机构就会降低对境内债券的配置。但是,境外机构持有的人民币债券规模还在持续增加,七八月份单月增持规模仍不算低。

今年来,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始终在稳步推进中。6月20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了《简化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有关要求》(以下简称《备案要求》),简化了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备案的信息收集和报备要求。央行上海总部表示,该公告是落实金融市场扩大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

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规范境外机构债券发行,保护债券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境外机构是指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法人和非金融企业法人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外国政府类机构包括主权国家政府、地方政府及具有政府职能的机构等。

本办法所称国际开发机构是指进行开发性 贷款 和投资的多边、双边及地区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

第二章 发行申请

第四条 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应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等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相关债券以及境外非金融企业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应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第五条 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应具备债券发行经验和良好的债务偿付能力。

第六条 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发行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际缴纳资本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三)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四)具备债券发行经验和良好的债务偿付能力;

(五)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主要风险监管指标符合金融监管当局规定。

第七条 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发行债券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以下材料:

(一)债券发行申请;

(二)发行人有权机构关于同意债券发行的有效决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三)募集说明书;

(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若有);

(五)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发行债券还应同时提供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同意其开展相关金融业务有关证明文件;

(六)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说明(若有);

(七)担保协议及担保人资信情况说明(若有);

(八)境内及发行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具有相关法域执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第三章 债券发行、登记、托管、结算

第八条 境外机构发行债券可采用一次足额发行或在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

第九条 具备境外丰富的债券发行经验,或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债券、持续信息披露一年以上的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和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可申请在限额内分期发行债券。

境外非金融企业法人申请限额内分期发行债券的,应遵守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应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规定在债券发行定价前,将当期发行的更新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若有)、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法律意见书以及其他最终相关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一条 境外机构发行的债券应托管在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登记托管机构。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应及时向登记托管机构确认债权债务关系,登记托管机构应及时办理债券登记。

境外机构应按照登记托管机构有关规定,确保付息兑付有关资金及时划入债券持有人指定资金账户。

第十二条 境外机构经核准或注册在境内发行债券应办理外汇登记,募集资金涉及的账户开立、资金汇兑、跨境汇拨及信息报送等事宜,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三条 境外机构应在债券发行前和存续期间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境外机构以及担保方(若有)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境外机构在其他市场披露的重大信息,也应当同时或在合理的最短时间内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披露。

第十四条 境外机构面向达成书面定向认购约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债券的,应按照书面定向认购约定的内容与形式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对象仅限于定向发行债券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不得公开披露募集说明书、财务报告等发行文件。

第十五条 国际开发机构发行债券时,公开披露有关财务报告的,应在募集说明书及财务报告的显著位置声明其财务报告所使用的会计准则,若未使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或经财政部按照互惠原则认定已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行等效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等效会计准则)编制所披露的财务报告,应同时披露所使用会计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重要差异的说明。

第十六条 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和非金融企业法人发行债券时,公开披露有关财务报告的,应在募集说明书及财务报告的显著位置声明其财务报告所使用的会计准则,若未使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或等效会计准则编制所披露的财务报告,应同时提供如下补充信息:

(一)所使用会计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差异;

(二)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节的差异调节信息,说明会计准则差异对境外机构财务报表所有重要项目的财务影响金额。

第十七条 境外机构面向达成书面定向认购约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债券的,可由境外机构与定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自主协商确定财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准则,并在书面定向认购约定中充分提示风险,确认投资者风险自担。

第十八条 境外机构公开披露的发行文件应为简体中文或提供简体中文译本。

第十九条 境外机构发行债券,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应当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采用其他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应当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一)在境外所在国家或地区依法注册成立,取得从事审计业务的执业资格并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二)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和市场认可度;

(三)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可以从事公开发行证券相关审计业务,并具备五年以上从事公开发行证券相关审计业务经验;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监管要求。

境外机构发行债券所提供的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节的差异调节信息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第二十条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境外机构委托对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债券相关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应当接受财政部监管,并按照有关要求向财政部备案。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国家或地区与财政部签署审计监管等效协议,或就发债签署专门审计监管合作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迟在境外机构提交发债申请前20个工作日向财政部进行首次报备,并在债券存续期间进行年度报备。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提供专业服务的承销机构、受托管理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及有关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依法对承担相关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和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财政部有权采取责令其限期改正、公告等监管措施。

第二十四条 境外机构发行债券,应由境内及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具有相关法域执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境内事项应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执业的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第二十五条 境外机构债券发行人应当建立投资者保护机制,委托独立于发行人的境内机构在债券存续期内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关独立机构应当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履职,督促发行人落实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等投资者保护机制。

第二十六条 境外机构发行债券若公开披露信用评级报告,其评级报告应由经认可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机构出具。

第二十七条 交易商协会加强对境外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自律管理,负责制定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非金融企业法人等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债券等相关规则及境外机构发行债券信息披露指引,并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进行评议和后续监督,对不能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应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公布之前已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获准发行或注册发行债券的境外机构可按照批准或注册时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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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交易商协会下文规范债券发行 严禁发行人“自融”

根据同花顺iFinD统计, 自11月10日永煤违约事件以来已经有53只债券取消发行,规模合计285亿。相比11月的第二周(11月2日——11月6日)的64.5亿,暴增超过3倍。

11于1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通知》遵循“法治为本、合规为先、严控风险、有序规范”的原则,重点围绕“强化发行规范要求、限制发行人自融、加强关联方披露、维护簿记发行秩序”等多个方面,加强市场纪律约束,促进市场 健康 发展。

《通知》中强调,严禁发行人“自融”,强化市场行为规范。

一是进一步强调禁止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打击“结构化发行”违规行为;二是通过事先、事后的承诺、核查和披露,以市场化方式加强发行人的行为约束;三是进一步强化承销机构、投资人等管理要求,明确禁止协助行为,严格履行报告义务,压实市场各方责任。

交易商协会还要求, 加强发行人关联方认购披信梁露要求,保兄坦做障投资人相关权利。一是进一步明确发行人对关联方认购的披露要求,以“事先承诺披露”结合“事后结果披露”,保障投资人知情权;二是细化关联方认定标准,区分关联方以自有资金、通过资管产品等认购的分类披露要求,提升市场操作性和规范化;三是加强关联方认购债券独立客观公允、程序依法合规的行为规范以及主承销商的尽职履责要求。

在规范发行方面,交易商协会要求承销机构: 一是进一步强调机构及人员要求,鼓励加大资源投入,增强人员配备,切实提高发行销售服务质量;二是明确机构及人员应实名开展询价、发行、销售及信息沟通等,并做好相关记录留存,禁止区别对待投资人,防止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投资人;三是羡衡细化自律规则关于制度机制、内部管理及发行行为要求,切实保障制度机制可操作、可执行、可落地,内部监督执行到位、不流于形式,严禁存在违反公平竞争、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对于簿记发行方式,《通知》中要求, 一是严格按照《民法典》关于合同缔结诚实信用原则,进一步强调发行人调整簿记时间、利率区间等应事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第一时间通知到投资人,确保投资人的知情权;二是明确延长簿记时长不低于1小时的最低要求,预留投资人操作时间,切实保证投资人撤销或变更要约的权利;三是明确常规情况和特殊情况下最晚截标时间,平衡境内外投资人和发行人的实际需求,减少合规操作风险,维护簿记发行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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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悟

abn是什么意思

ABN指资产支持票据(Asset-Backed Medium-term Notes,ABN)

是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由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核棚族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于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是属于资产证券化改弊的范畴,也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一个金融创新产品。

该产品借鉴了成熟市场资产支持证券的通行做法和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践经验重点对资产支持票据的资产类型、风险隔离、交易结构、信息披露、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进行了规范,尤其强化了对资产支持票据投资人的合理保护机制。

资和尘产支持票据在国外发展比较成熟,其发行过程与其他资产证券化过程类似,即发起人成立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s, SPV),通过真实销售将应收账款、银行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资产出售给SPV,再由SPV以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发行票据在市场上公开出售。

扩展资料:

资产支持证券是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受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其支付基本来源于支持证券的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项下的资产通常是金融资产,如贷款或信用#应收款,根据它们的条款规定,支付是有规律的。

资产证券化支付本金的时间常依赖于涉及资产本金回收的时间,这种本金回收的时间和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本金支付时间的固有的不可预见性,是资产支持证券区别于其他债券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固定收益证券当中的主要一种。可以用作资产支持证券抵押品的资产分为两类:现存的资产或应收款,将来发生的资产或应收款。前者称为“现有资产的证券化”,后者称为“将来现金流的证券化”。

资产支持证券是在西方国家融资证券化、直接化的金融大环境下应运而生的,最早出现在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金融市场,随后被众多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接受和采用,近年来又在许多新兴市场国家得以推行,对提高资产流动性、分散信用风险、推动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美国和欧洲的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较大,其他地区相对较小,我国则刚刚起步。

资产支持证券最初采用的基础资产为住房抵押贷款,随着证券化技术的不断提高和金融市场的日益成熟,用于支持发行的基础资产类型也不断丰富,目前还包括汽车消费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学生贷款、住房权益贷款(home equity loan)、设备租赁费、厂房抵押贷款(manufacturing housing)、贸易应收款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资产支持票据

关于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债券存续期的基本制度和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债券存续期的基本制度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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