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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责任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的简单介绍

今天百科互动给各位分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责任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本文目录: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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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责任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人民银行近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

《办法》立足国内市场实践并借鉴国际经验,明确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责任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的基础性、原则性要求,对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责任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的要件、内容、时点、频率等作了统一要求。

从《办法》的主要内容来看,一是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二是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信息披露要求;三是细化存续期重大事项认定及披露要求;四是明确信息披露参与各方的责任;五是规范特殊状态下的信息披露丛咐;六是强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

《办法》明确,债券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企业、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办戚掘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办法》还对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定期报告的主要内容、结构框架、格式体例等提出了细化要求。

《办法》是完善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和统一公司信高郑核用类债券信息披露标准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有利于提高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强化市场化约束,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下一步,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框架下,人民银行将继续会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共同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及非上公司发行公司债及企业债在要求上有什么区别?谢谢

上市公司及非上公司发行公司债及企业债在要求上有什么区别?谢谢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要经过证监会批准 一般都是发公司债 要由保荐人保荐 非上市公司发行债券要经过国家发改委批准 都是发企业债 因为目前公司债试点只限于上市公司 所以非上市公司不能发公司债 企业债不用保荐人 但也需要证券公司承销 还有很多方面的区别

具体可以看《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式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的要求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要经过证监会批准,一般都是发公司债 ,要由保荐人保荐。目前公司债试点只限于上市公司。

参考::baike.baidu./view/2059912.htm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

短期内是利空,长期是利好。

上市公司企业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所说的利息所得,包括持有企业债券所得到的利息。个人所得税法从1980年实施以来虽经3次修订,但从来没有改变过对企业债券利息征税的规定。因此,个人在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上购买企业孙李债券时,无论企业债券发行公告中有没有说明或者承销商有没有告知债券利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时都必须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利息的单位在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兑付利息的单位没有代扣代缴的,取得利息的个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雀闷

发行公司债的非上市公司如何披露资讯

在中国债券网(chinabond.)上有该企业发行企业债的所有资讯。你可以去那里浏览。

好像有发债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材料、进3年的会计报表、募集资金的用途、该企业在行业的排名和企业的高管人员资料等等各种材料。对评级来说应该足够用了。以前我就做过这个。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有什么区别?

企业债券属于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过程中的一类特殊固定收益产品,约束其发行行为的指导性法规是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目前企业债券的发行审批许可权归属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由于 *** 计划部门(现在的国家发改委)的许可权范围主要涉及国有经济部门,实际发债主体主要是中央 *** 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等大型国有机构,而且均有大型银行、大型国有集团等对债券进行担保。这样,我国的企业债券实质具有很高的信用级别,属于具有“国家信用”的准 *** 债券。

《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出台后,为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奠定了基础。像其他有价证券一样,按照规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对发债主体的限制较企业债券宽松,范围较企业债券有所扩大,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机构的数量远远大于发行企业债券机构的数量。公司债券发行试点期间,公司范围仅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信用等级、资金用途等方面也有较大差异。

信用等级的差异

与企业债券不同,公司债券没有强制要求担保措施。如果没有保证人进行担保,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将取决于发债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管理水平、持续盈利能力等。由于不同公司的具体情况差异很大,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会相差很多。与此不同,我国实际发行的企业债券,一般都有资信良好的保证人实施担保机制,使得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 *** 债券相比没有多大差异。

发债资金的用途差异

在我国企业债券发行实际中,发债资金的用途需由审批机关批准,企业债券的发行与 *** 部门审批的专案直接相关。发债资金一般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重大技术改造、公益事业投资等国计民生方面。而公司债券可根据公司自身的具体经营需要提出发行需求,如何使用发债资金完全是公司内部事务,资金的主要用途也围绕公司的具体运作实施,不必要经 *** 部门审顷凯弯批和同意。可进行包括资产投资、技术改造、调整资产结构、实施资产并购重组等多方面安排。

对资讯披露要求的差异

在对发行人资讯披露的要求上,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差异较大。企业债券的发行人没有被要求严格的资讯披露义务,审批部门对发行人的持续性信用等级以及发债后的经营运作行为等资讯不再进行专门的监管。反之,对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的资讯披露较为严格,《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资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且要求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区别?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与此相比,企业的范畴要远大于公司。我国的企业债券发行主要根据是1993年出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当时,《公司法》尚未出台,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也尚未成为国有企业组织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式。

这一历史过程表明了,企业债券并非公司债券。

公司债和企业债是同一种债券么?有什么区别?

公司债,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主体是公司。企业债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适用的主体是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从分析角度看,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为中央 *** 部门所处机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第二,发行条件方面。公司债发行条件相对比较宽松。第三,担保上,公司债采取无担保形式,而企业债要求由银行或集团担保。第四,两者在发行定价上也有显著的区别。公司债的最终定价由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来确定,而企业债的利率限制要求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第五,发行状况方面,公司债可采取一次核准,多次发行。企业债一般要求在通过审批后一年内发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但是,金融债券和外币债券除外。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企业债券。第五条本条例所称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我国的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有什么条件?

公司债是指上市公司依照法定程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由证监会监管的中长期直接融资品种。

发行条件

1、企业性质:上市公司。

2﹑规模:现由于申报企业多,实际操作中企业净资产应在15亿元以上。

3﹑盈利: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评级: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5、募集资金投向: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确定,筹集资金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调整公司负债结构、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支援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 6、担保:发债企业需由金融机构或上级母公司(主要投资主体)提供担保。

跪求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区别

公司债与企业债有六大区别:

公司债和企业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六大方面。一是在发行制度上,公司债采取核准制,由证监会进行稽核,证监会有权决定是否准许其发行,对总体发行规模没有一定的约束。企业债采取的是稽核制,由国家发改委进行稽核,发改委每年会定下一定的发行额度;二是在发行条件方面,公司债相对比较宽松;三是在担保上,公司债采取无担保形式,而企业债要求由银行或集团进行担保;四是两者在发行定价上也有显著的差别。公司债的最终定价由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来确定,类似于A股和可转债的定价。而企业债的利率限制是要求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五是发行状况方面,公司债可采取一次核准,多次发行。企业债一般要求在通过审批后一年内发完;六是公司债在信用评级制度方面有所突破,可以说与国际接轨。也即受托人对公司的管理状况要定时跟踪,进行资讯披露。

另外,在交易时,公司债是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其他的都是全价交易。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责任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的简单介绍  第1张

2021年资管新规细则

2021年6月11日,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这里提到要将现金管理产品的过渡期设定为2022年底。但这和此前资产新规过渡期延长时间不同,那么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是到什么时候?

【1】资管新规过渡期:2020年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人民银行会同多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行销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过渡期延长不涉及资管新规相关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

本来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金融受到一定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所以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2】现金管理产品的过渡期:此次《通知》中提到要将现金管理产品的过渡期设定为2022年底,就有更多较长期限的老资产可以自然到期,不仅充分考虑机构承受能力,甚至略超市场预期,消除不确定性,降低后续现金管理类理财的调仓压力,有助于减轻存量资产集春缓中处置会给金融市场的冲击。

但无论这两个过渡期如何延长,都肯定存量资管产品的风险化解并没有达到预期,风险出清的工作还会持续,监管可能会加快速度。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证券档森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文,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18年4月27日发布实施以来,对于规范资产管理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指导金融机构更好地贯彻执行《指导意见》,确保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工作平稳过渡,为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共同研究,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但老产品的整体规模应当控制在《指导意见》发布前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内,且所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

三、过渡期内,对于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的债券,;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

四、对于通过各种措施确实难以消化、需要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在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时,合理调整有关参数,发挥其逆周期调节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表外资产回表。

支持有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回表需求的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

五、过渡期结束后,对于由于特殊原因而难以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权类资产,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分支机构和金融机构执行,同时抄送银保监会、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18年7月20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十九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精神,实施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继续推进金融改革开放,规范金融秩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进一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4月27日发布实施以来,在规范资产管理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制定了《通知》,就过渡期内有关具体的操作性问题进行明确,以促进《指导意见》平稳实施。

上市公司发债流程

一、申报材料制作阶段

1、发行人形成发债意愿并与发改部门预沟通。2、制作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3、召开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责任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形成董事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责任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制定债券发行章程。4、出具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等。5、安排担保事宜。发行人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的担保工作,。6、安排审计机构。发行人及其担保人提供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和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经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7、安排信用评级。发行人聘请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其发行的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8、安排律师认证工作。企业债券发行申请材料由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和提供法律认证。9、组建营销团。企业债券由具有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由企业自主选择。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商承销企业债券,可以采取代销、余额包销或全额包销方式,承销方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10、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责任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他。主承销商协助制作完成债券申报材料,并报送省发改委,由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

二、发行报批阶段

1、上报发行申报材料。按照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目录及其规定格式,逐级上报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2、跟踪核准进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企业发债申请后,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发债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直接予以核准。申请材料存在不足或需要补充有关材料的,应及时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出反馈意见。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反馈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重要问题应出具文件进行说明。3、修改方案及材料。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反馈意见,对企业债券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出具文件进行说明。4、债券发行会签。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会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后,印发企业债券发行批准文件,并抄送各营业网点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等有关单位。5、会签结束拿到批文。企业债券发行批准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给省发展改革委后(中央企业除外),再由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给企业或相关市发展改革委。

三、债券正式发行阶段

1、刊登发行公告。发行人应当通过指定媒体,在债券发行首日3日前公告企业债券发行公告或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和募集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市场宣传工作。承销团做好债券销售市场宣传工作,推广债券的发行和认购工作。3、债券销售工作。在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各承销商面向社会公开零售企业债券的所有营业网点及每个营业网点的承销份额。4、承销团工作监控。发行人应当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责任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了解承销工作进度和发行销售情况。5、募集资金划付。承销团销售债券募集到的资金应划付到发行人专门的资金账户。6、验收资金。发行人根据债券孙正的发行情况对募集资金相关情况进行查验。

四、发行后期管理工作

1、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债权登记托管。托管人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企业债券发行结束后负责对企业债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2、制定偿债计划。发行人、担保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并认真执行,确保企业债券本息按期兑付。3、发行人应当在债券本金兑付首日60日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告兑付方案,并于兑付首日5个工作日前通过指定媒体公布兑付事樱宏项。4、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首日5个工作日前,发行人应当将兑付资金全额划入指定账户。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划入托管人指定的账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责任过渡期工作安排的公告;无记名实物券企业债券划入则颂悔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5、发行人不能按照规定期限履行兑付义务的,主承销商应当及时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6、发行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发行人、担保人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并公开披露。7、主承销商应当在企业债券发行和兑付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债券发行、兑付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8、在企业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担保人发生可能影响企业债券兑付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并公开披露。9、在企业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委托原信用评级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并于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企业债券跟踪评级结果之后十五日内,将跟踪评级结果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并公告披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债券,可以为记名债券,也可以为无记名债券。

城投债是什么?发行条件与流程是怎样的?

;      城投债是什么?

      城投债属于企业债,是根据发债用途不同而界定的,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是用于城市基如核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从承销商到投资者,参与债券发行环节的人,都将其视为是当地政府发债。

城投债的发行条件

      城投债的发行条件亦即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

      因此城投债的发行条件主要受 《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 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2010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0年11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的约束。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三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渣宽掘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

      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

 巧核     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5.债券的预期年化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预期年化利率水平(不得高于同期限银行储蓄定期存款预期年化利率的40%);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城投债的发行程序

      城投债融资的基本操作流程如下:

      1.申报材料的制作。

      主承销商制作全套申请材料、发行方案及组建承销团。

      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

      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审计报告。

      律师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2.申请审批。

      通过地方发改委(或直接)向国家发改委上报发行材料。

      国家发改委会签人民银行、证监会,批准债券发行。

      3.债券发行。

      向中债登、交易所提交发行批文等材料,安排分销注册。

      在媒体公布债券发行公告或募集说明书。

      正式发行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成员承销。

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和发行要求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程序及有关要求是什么?投资企业债券必须掌握一定的企业债券的常识。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欢迎阅读参考!

一、发行依据:

1.《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7年第一批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及发行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财金[2007]602号)

二、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1.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2.净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

3.经济效益良好,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前一次发行的企业债券已足额募集;

7.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8.企业发行债券余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40%。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20%(目前执行30%);

9.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企业债券重点支持行颤腔业、最低净资产规模以及发债规模的上、下限;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办理流程:

1.批准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企业按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申请材料目录及其规定的格式,提出债券发行规模申请。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其他企业由各设区的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后,向省发展改革委转报申请。经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审核后,集中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我省企业债券发行规模。

(2)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市场情况和已下达债券发行规模发行情况,不定期受理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申请,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的发债条件,对企业的发债规模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发债条件的,核定发行规模和资金用途,报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发债规模,再经省发展改革委统一转发涉及省直属企业和相关市的企业发债规模并提出有关要求。

2.批准企业债券发行方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企业债券发行人获准发债规模后,按照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目录及其规定格式,逐级上报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企业债券发行方案后,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的发债条件此迟,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规模通知的要求,对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反馈意见,通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补充和修改申报材料。

(3)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反馈意见,对企业债券发行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出具文件进行说明。

(4)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会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后,印发企业债券发行批准文件,并抄送各营业网点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等有关单位。

(5)企业债券发行批准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给省发展改革委后(中央企业除外),再由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给企业或相关市发展改革委。

四、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申请材料目录:

1.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申请材料目录:

(1)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申请书(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其他企业通过设区的市发展改革委申请);

(2)发行人近三年的财务资料;

(3)发行人投资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

(4)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2.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目录:

(1)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本次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的文件;

(2)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申请书;

(3)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茄扒衫等;

(4)发债资金投向的有关原始合法文件;

(5)经审计的发债主体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6)经审计的担保人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7)企业债券发行章程;

(8)企业债券发行公告;

(9)承销协议;

(10)承销团协议并附承销网点和承销金额一览表及承销网点所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的意见;

(11)担保函;

(12)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13)发债主体和担保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法律意见书;

(15)各中介机构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6)其他必要文件,如发行公司债券的,需报送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7)本期债券发行有关机构联系方式;

(18)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上述申报材料用A4纸印刷、装订成册,一式3份。

注:出具的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材料、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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