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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高天红:基金业协会将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改革,推动行业不断积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的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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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业务与产品竞争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建议有哪些

(一)保险业整体实力进一步提高我国保险业整体实力的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业务持续较快增长。2006年实现保费收入5641.4亿元,同比增长14.4%。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509.4亿元,同比增长22.6%;寿险保费收入3592.6亿元,同比增长lO.7%;健康意外险保费收入539.4亿元,同比增长19%。保险深度2.8%,保险密度431.3元。二是经济补偿能力不断增强。2006年保险业共支付赔款和给付l438.5亿元,同比增长26.6%。三是资产规模稳步扩大。保险公司总资产1.97万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29%。四是市场主体逐步增加,市场活力增强。全年共有9家新的保险公司开业,保险公司达到98家;共有367家新的专业中介机构开业,专业中介机构达到2110家;新增4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1家保险资金运用中心,资产管理公司达到9家。(二)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监管机构非常重视保险业的结构调整,这些年来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财产险薄弱环节得到加强,新的业务增长点逐步形成。农业保险和责任保险实现较快增长,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5亿元,同比增长16.2%,责任保险保费收入56.3亿元,同比增长24.3%。二是寿险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寿险公司更加重视内含价值和长期稳健发展,期缴业务和长期寿险业务发展较快。个险新单期缴占个险新单保费的27.9%,10年期以上的新单期缴保费收入336.6亿元,同比增长19.9%。三是中介市场的作用进一步发挥。通过中介渠道实现的保费占总保费收入的79.6%。四是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中西部地区保费收入分别增长15.9%和20.7%,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和6.3个百分点。(三)经营效益稳步提升保险公司盈利状况继续改善。投资收益稳步增加,2006年全年实现投资收益955.3亿元,收益率达到5.8%,比2005年提高2.2个百分点,为近3年最好水平。行业竞争力逐步提高,上市公司得到技资者的普遍认同,股价不断攀升,中国人寿市值已位列全球上市寿险公司第一。(四)保险业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我国保险业改革开放也在逐步向纵深推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保监会修改完善了《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并正式发布。二是继续推进保险公司上市。2006年12月21日民安控股在香港上市,2007年1月9日中国人寿A股上告配市,目前在境内外上市的中资保险公司达到5家。三是继续推动国有保险公司袜拍指体制改革。中再集团获得汇金公司注资40亿美元,中华联合股份制改革基本完成。四是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中国人寿参股了广东发展银行和中信证券,中国平安收购了深圳商业银行。五是成立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加强保险保障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保险保障基金目前达到80亿元。六是对外开放继续扩大,截至2006年底,我国保险市场上共有41家外资保险公司,来自20个国家和地区的133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195家代表处。保险业国际化程度逐步提高,国际合作不断加强,形成了中外资保险公司优势互补、和谐发展的局面。二、当前我国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特殊性保险公司是保险市场的供给者,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与其他股份公司相比有着自身的特贺慎殊性。(一)风险的集中性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其产品和服务本身就是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物质和利益损失风险。保险公司通过承保活动,集聚了大量风险,这就需要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技术手段,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合理的分散化处理。同时,保险公司通过建立保险基金的形式,积聚了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在保值增值的运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管理和运用风险。这就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成本的后发性除了管理费用之外,保险业经营的最大成本是保险赔款。保险公司产品和服务的价格(费率)依据是大数法则,由保险标的过去的损失概率作为基本依据(即纯费率),加上一定的趋势修正系数、营业费用率和预期利润率(即附加费率)确定的。采取的是收费在先、赔款在后的经营方式。因此,建立在历史统计分析基础上的定价,与保险责任期满之后的实际损失赔款成本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一特点,客观上既要求保险公司具备较高的精算(损失率成本预测)管理水平,也要求保险公司具有良好的承保风险标的的同质性选择管理水平。(三)产品和服务的同质性保险产品和服务就其形式而言,不具有核心技术的独占性,也不受专利保护,极易模仿。任何一个新的产品和服务举措,只要竞争对手愿意,都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引进、移植或改造。因此,由产品的差异化人手打造公司的差异化,在保险行业是极其困难的。保险公司之间的差异化特征,更多的要依靠管理的差异化形成法人行为的差异化,进而通过其理念传播、组织效率、员工行为等方面综合表现出来。(四)经营的广泛社会性有风险就有保险。保险公司的客户遍及社会的窄面、各个层次,其经营也随之带有较为广泛的社会性。类型和客户需求的多元化,既要求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寅更加广泛的适应性,同时又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上具萑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显然,这一特殊要求不但对公司管理能力是一个巨大挑战,而且也是对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和服务素质的巨大挑战。(五)经营管理活动的较大弹性如前所述,由于保险服务对象的情况千差万别.风险事故损失情况各不相同,加之我国现行监管政策要求保险及其分支机构只能在注册地的行政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在其经营管理活动中,保险标的承保前的风险评估、保险事故后损失金额鉴定等主要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存性,使得保险公司在定价管理、成本管理、人员管理和服理等具体管理工作上难以全面实现标准化。同时,保险分支机构点多面广,管理幅度大,管理层次多,客户及其分布存在很多地域差异,这也拉大了保险公司管理的弹性。三、在当前背景下我国保险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经营特征(一)公司的初创期由于发起人对各类资源配置准备得比较充分,对市场行情了解较透彻。故此阶段公司主要领导人威望较高,员工对公司成功的期望较高,企业与员工追求的目标高度统一.因此,此期间公司的主要管理特征是:(1)领导决策高度集公司的决策力、应变力、抗压力、预见性全仰仗领导个人智慧和经验,领导临场决策意见就是公司决定;(2)公司层级管理职责范围不明确,但互相配合、协调性特强;(3)员工热情高涨,加班加点不计报酬,工作效率高;(4)公司从领导到员工,相互之间处事无瞻前顾后,遇到问题立时纠正,公利性、是非观高度一致;(5)凝聚力强,员工空前团结,公而忘私,舍小家而顾"大家"。此时,应势利导,树立领导个人威望、创造非权力因素的影响和企业文化价值观,是最好时机。(二)公司的成长期市场份额迅速提高,公司发展壮大,员工收入明显改公司美誉度逐渐显现,管理流程逐步规范,大企业的文化气象逐渐形成,公司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兴奋发展状态。其特征是:(1)公司的决策层与管理层、基层权力分配到位,各层级的管理职责明确;(2)公司建成的利益初期分配到位;(3)实现公司近期计划的动力源形成合力;(4)公司以发展化解矛盾的效果明显;(5)公司的规模与效益发展迅速;(6)公司权力的宝塔型迅速形成,公司领导由身先士卒的平等型变为仰望型,权重与威慑显现。(三)公司的发展期此期间的特征是:(1)业务量由高速增长趋于平缓;(2)员工创业期的激情逐渐消退;(3)员工的收入欲望逐渐理智,行为也趋向理智;(4)由于在成长期而出现的权力再分配矛盾已经化解,公司的层级管理机构细化,运作自然;(5)公司领导在初建期、成长期树立的权力威望逐渐消退,非权力影响可使公司"无为而治";(6)员工对收入企求的是多发奖金,老板与员工各思其利。四、我国保险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存在问题及成因(一)我国保险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存在的问题初创期是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阶段,因自身的不成熟以及对外部环境的敏感性从而面临各种风险,总的来说在初创期公司主要会出现下列问题:(1)公司进入市场的政策风险,如市场受挫,士气大挫,招致各方连锁反应,代价不可估量;(2)层级管理岗位设置不合理;(3)领导的个人因素,决定公司的命运走向。到了成长期,公司已经渡过了难关,逐步走向正轨,对于市场竞争以及监管政策已经熟悉,此时矛盾的重点往往出现在公司管理层,在成长期公司主要会出现下列问题:(1)职位分配不公,导致彼方利益受损;(2)公司成果分配不公,导致利益团队产生;(3)公司领导者在初建期用权不够平衡,致使股东与管理层部分成员之间创造了天然的沟通,形成利益纽带。公司一旦出现经营症状,即可兴风作浪,投资者与管理者结成同盟,极易翻盘;(4)用人不当,导致元老级意见不一,网上车险产生裂痕;(5)创新能力投入不够,导致后继乏力。到了发展期,应当说,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权利分配均衡合理,业务量逐步达到饱和,这种情况下问题往往出现在细节上,但却是不可忽视的问题,具体来说在发展期公司主要会出现下列问题:(1)政策对业务的支持力度明显缩水;公司利润追求一高再高;产品结构不合理;员工人心浮动;(2)公司办事程式化明显,衙门官式习气浓重,效率远不如从前;(3)领导集团的领导合力出现分化,分工合作变为分块合作;(4)人心的离心,导致公司出现发展的再生功能障碍。(二)我国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问题产生的原因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之所以产生前文所述的各种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的原因。1.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国内保险市场,没有形成高效有序的市场运行规则。改革开放以来,国内保险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保险业务快速增长,保险市场不断发展,保险立法不断健全。但与保险业发达国家相比,国内保险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主体较少,市场垄断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层次较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价值规律在保险市场中的作用尚未得到正常的发挥,国民保险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种尚欠完善的保险市场环境下,市场供给大于需求,传统市场领域趋向饱和而导致竞争激烈,新兴市场领域因国民收入水平和行业发展水平的差异较大而没有形成规模需求效应。直接经营业务和面向市场的保险公司基层单位受各自计划任务的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的情况下,难以避免地导致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2.保险公司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不高,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1)部分基层公司在制定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指标时,缺乏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险市场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分析,下达的计划指标难免简单化和针对性不强,导致基层公司完成保费任务的压力过大而盲目追求业务发展规模,业务质量不高,效益水平低下;或者是违规经营,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2)基层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缺乏长远发展的眼光,对保险市场开发没有长远的计划和措施,着眼于短期利益。如在新兴市场开发和新的保险产品推广上,因为市场对保险的认知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并且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大量的宣传和加大前期投入,一些基层公司考虑到投人大、收效慢而丧失了积极性,遇到困难就退缩,新兴保险市场开发工作难以展开。(3)基层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统一法人制度执行不力,贯彻落实上级公司要求不到位。部分基层公司对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根据形势的变化健全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部分制度缺乏现实操作性,形同虚设,使管理工作无章可循而出现混乱的局面。部分基层公司统一法人意识不强,对上级公司制定的承保理赔、规范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要求,越权行为和违规行为时有发生。(4)管理技术落后。部分基层公司电子化水平较低,运用电子化管理的认识和措施也有差距,有的还大量依赖和使用手工操作,给管理工作的精细化造成障碍。3.保险公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据调查,部分基层公司业务人员90%以上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保险专业知识教育,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差。对员工培训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也没有长期性的计划。当前,基层公司大部分业务员依靠经验和关系网展业,对保险的职能和作用认识不清,缺乏市场营销、风险管理等学科知识的支持,承保理赔工作技术含量低,服务水平停滞不前,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经营管理办法,以及多项改革措施和公司发展前景缺乏足够的了解。也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公司高管人员不完全具备职业经理人的素质,对于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市场营销、成本核算、人力资源配置、考核机制、统一法人制度等重要管理职能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综合灵活地加以运用。五、改善我国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理念及措施(一)转变经营观念,变粗放式经营为集约化经营1.我国加入wTO后,国内保险公司发展已经面临各方面的挑战。基层保险公司过去那种粗放式的经营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基层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树立成本效益观念,苦练内功,以增强盈利能力和提高市场竞争实力为中心,实现公司业务速度和效益的同步增长,不断发展壮大。在业务发展战略上,要深入调查了解当地经济发展情况,认真分析市场变化,不断研究市场动态,多角度、全方位地挖掘市场潜力,以先进的经营理念、灵活的展业方式、丰富的保险产品、优质的保险服务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业务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要不断学习和借鉴同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弥补自身的不足,增强发展的后劲。基层保险公司领导班子要有长远发展的眼光,避免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坚持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公司各项管理和基础建设,为公司长远发展打好基础。2.为加强我国保险公司的自我约束机制,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保险公司应转变经营管理机制。汽车保险计算按照"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经营机制,使保险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要从构筑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人手,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严格规范的监督约束机制以及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把保险企业办成真正意义上的商业保险公司。3.在成熟的股票市场中,保险公司上市已成为一种惯例,而且世界上著名的保险公司也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市来募集资本,已成为国际上保险企业筹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且,保险公司上市,也是保险公司扩张自身规模,提高竞争力,迎接国外保险公司挑战的需要。再次,保险公司上市对完善保险公司自身的治理结构、增强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也至关重要。4.国际经验表明,保险投资对保险公司的价值以及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影响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国内保险公司资金可以投资的领域却十分有限。因此,拓宽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必将是中国保险业的一个发展趋势。有必要指出的是,应建立合理、完善的投资组合模式,提高保险公司的投资绩效。西方著名的保险公司一般采用集中统一投资模式或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来提高投资绩效。这两种模式都是指在一个集团或控股公司下设产险子公司、寿险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专业子公司将产、寿险子公司资金分别设立账户,独立进行投资,这种投资模式可以充分利用集团总部的双重风险监控体系防范风险,这种投资模式无疑是值得我国保险业借鉴的。(二)加快创新步伐,改进保险营销方式1.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提高竞争实力的客观要求。要加快产品创新,在深入分析和研究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加大对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力度,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努力开拓新的市场领域,不断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彻底摆脱业务发展依赖于传统险种的束缚。基层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战略上,对我国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发生的变化要有充分的认识,不能老是把眼光局限于一些国有大企业上,应充分挖掘个体、私营经济和广大农村市场的潜力,充分利用保险代理人、经纪人等中介机构资源,培养一批忠诚于公司、职业道德素质高的营销队伍,完善落实好营销员管理制度、代理人管理制度、经纪人管理制度,开辟新的业务发展渠道。要加快服务创新,创新服务的内涵和形式。基层保险公司要突破保险服务仅限于承保和理赔的局限,强化对客户的延伸服务,倡导增值服务和跟踪服务。加强对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和承保后的风险管理,对客户提出全面合理的风险防范建议,既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又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2.面对国内市场的国际化和世界保险市场的全球铂国保险业要在国内市场立稳脚跟,并在国际市场有所拓目前落后的保险营销方式显然滞后于中国保险业进一步展业的需求。因此,必须对现行的推销手段与方法进行改革,如推行银行代理,以期形成以银行为主的代理业务网络,以便充分利用银行结算业务量大、网点多、信息网络系统完善,客户广泛等优势。再如试行网上销售,争取在以高技术支持的销售领域不落伍或占据有利地位。这些改革将使我国保险业的营销方式由上门推销、关系营销向真正的服务营销、创新营销、整体营销等更高阶段的营销方式迈进。(三)强化管理意识,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基层保险公司要提高对加强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内控管理自觉性,树立起管理是企业发展生命的观念。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起高效率的管理机制,加强电子化建设,为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支具体讲,业务上要重点加强市场营销管理、核保管理和单证控制管理;理赔上要重点加强查勘定损管理和报价核赔管理;财务上要重点加强收付费系统管理;人员上要重点加强职业行为管理和考核机制管理。上级公司要加强对基层保险公司管理工作的监控和指导,确保统一法人制度的顺利执行和政令的畅通,同时建立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措施,加强对基层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约束。保险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公司市场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培育有利于基层保险公司发展的市场环境。(四)加强保险队伍建设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的因素,解决好人的问题是解决切问题的根本。配备一支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具有新能力的领导班子,是基层保险公司发展的组织保证和重基础。基层保险公司领导班子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事物,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才能适应现代保险公司发展的需要。要加强对基层保险公司员工的教育和培训。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不断培养符合现代保险公司发展要求员工队伍。加强基层保险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聚力和向心力,倡导团队协作,倡导激励,宣扬先进,并通过分配结构和分配机制的改进,稳定员工队伍,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发展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证。具体可采取如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设定考核体系,让制度管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基层领导只是制度执行的裁判;(2)制订激励机制,从职位、金钱、机会、关爱等,全方位奖惩;(3)制订升迁制度,打破元老一统天下的局面,从基层选拔竞争优胜者,充实到重要领导岗位。让基层员工看到希望,树立榜样;(4)妥善安置元老级人员,如待遇、关怀、参政议政发挥余热。其目的是授之元老,抚之来者,达到稳定大局的目的。能兑现当初的承诺的公司就是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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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在经济生活中的基本功能是

内容提要:现代保险具有保障、资金融通、社会治理三大功能。保障功能主要体现在分散风险、经济补偿或给付、促进社会安定等方面;资金融内容提要:现代保险具有保障、资金融通、社会治理三大功能。保障功能主要体现在分散风险、经济补偿或给付、促进社会安定等方面;资金融通功能主要体现在资金积聚和资金运用方面;社会治理功能主要体现在社会稳定器作用、参与社会风险治理、保障交易启动消费、优化金融配置、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保障功能是与保险相伴而生的,它是保险的本质和核心,也是区别于银行、证券的显著特征;资金融通和社会治理功能则是保险随着经济发展,在其保障功能基础上产生的衍生功能。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功能。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十分有利,保险功能的发挥有较大的机遇和潜力。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保险,作为一种经济保障制度,在保障经济、促进改革、稳定社会、造福人民方面发挥了重要功能,被誉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精巧的稳定器”。随着现代保险在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中发挥功能的不断延伸,客观上要求对其功能的熟悉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这对于正确把握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方向,将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融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及其之间的关系

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

随着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保险已逐渐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保险的功能也得到了空前的发挥。现代保险至少具有保障、资金融通、社会治理等三大功能。

1.保障功能。这是保险的基本功能,是由保险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该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分散风险。现实生活中,人们不可避免地面临着种种风险,而风险的发生是不确定的,保险是一种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人们之所以购买保险,并不是因为保险本身具有消除各种风险的特质,而是通过保险这一制度能将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转嫁出去,交由专门经营风险的保险组织承担,并且在既定的风险事件发生后,人们能够从保险组织那里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摆脱因风险事件造成的困境,解除人们在生产生活等活动中的后顾之忧。经济补偿或给付。即在风险发生时,肆衡保险人在约定的责任范围内,按照保险财产实际损失数额或者约定金额给予赔付,从而保障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或者避免被保险人及其家属在生活上陷于困境。促进社会安定。美国闻名心理学家马祥肆斯洛提出了人类需要五个层次理论,即生理、安全、爱与归属、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其中,安全的需要包括物质上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安全、经济上的生活安定和未来保障、心理上的免于灾难威胁和安全感。保险作为一种经济保障制度,通过分散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对因风险事故造成的意外损失给予经济上的补偿,能够弥补人们所遭受的不幸损失,消除人们对未来生活的忧虑和惧怕心理,从而达到安定社会的目的。

无数事实证实,每次灾难与风险的爆发尤其是重大灾难与风险的爆发,往往是保险的保障功能发挥最充分的重要契机,因为灾难能够唤醒人们的风险意识,而这正是保险业赖以发展的客观基础。我国自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经历过无数次大的自然灾难,每次大灾的爆发均带来过一个保险业发展的高峰。2003年“非典”疫情肆虐,推动了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因为“非典”疫情的蔓延,大大激发了人们的健康意识和风险保障需求,人们对保险保障功能的熟悉也就更为深刻。如2003年1-4月份谨雹轿,各寿险公司健康险保费收入就达55.3亿元,占人身险总保费的4.78%,较去年同期增长69.67%,增速远远超过养老金保险和人寿保险业务。可见,保险作为一种经济保障制度已逐渐为人们所接受。

2.资金融通功能。这是保险的衍生功能,是在保险基本功能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该功能随着现代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的迅速发展和金融环境的不断完善而越来越突出。所谓资金融通,是指资金的积聚、流通和分配过程,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主要指保险资金的积聚和运用功能。具体来说:资金的积聚。保险公司主要通过销售保险产品等渠道,吸引、积聚社会闲散资金,促使社会资金从各个行业流向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积聚功能,对社会储蓄具有一定的分流作用,有利于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资金的运用。保险经营的长期性,使得保险公司进行资金运用成为可能。为了确保未来偿付能力的充足性和保证经营的稳定性,保险公司必须进行资金运用以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这主要通过保险资金从保险公司流向资本市场而实现,保险公司则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

资金融通功能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在“银行主导型”的传统金融市场中,金融资源配置方式主要是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来完成的,保险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功能受到极大的抑制。随着经济的发展,非凡是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保险资金融通功能发挥的空间非常广阔,保险业已在金融市场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是资产治理和股市的重要参与者,持有很大比例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很高。如1998年全球40%的投资资产由保险公司治理,保险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占整个股票市值的比重,美国为25%,欧洲为40%,日本为50%。

由于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的特点,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一方面可以积聚大量社会资金,增加居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分散居民储蓄过于集中银行所形成的金融风险,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可以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长期的、稳定的资金支持,改善资本市场结构;同时,也能够为保险资金提供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满足保险资金对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从而实现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正是由于保险具有资金融通功能,进而具备了金融属性,因此保险业便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成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

3.社会治理功能。现代保险对于社会的治理,不同于以国家为主体的“他我治理”,也不同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部门治理,而在于通过其各项功能的发挥,能够促进、协调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即起到“社会润滑剂”的作用。社会治理功能是保险的又一衍生功能,随着保险业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巩固和增强,该功能日益突现。主要表现在:保险通过发挥经济补偿或给付功能,一方面使得保险基金在广大被保险人之间实现了社会再分配,另一方面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熨平社会发展中的不安定因素,客观上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参与社会风险治理。保险的经营对象是风险,保险进行风险治理,主要体现在防灾防损工作上,其最大特点就在于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社会防灾防损部门开展防灾防损工作。一方面能够有效承担风险治理的社会责任,有利于增强偿付能力,降低投保人支付成本,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积累大量的损失统计资料,可以为社会防灾防损部门进行风险治理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能够培养投保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尽可能地减少社会财富的灭失。保障交易,启动消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双方往往会面临各种风险,尤其是信用风险,而风险的存在会阻碍商贸交易活动的/顷利进行。由于保险的介入,可以将交易过程中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不但能够提高交易双方的信用度,减少交易双方的纠纷或分歧,促成交易的成功,而且还能够启动社会潜在消费,扩大内需,如出口信用保险、住房按揭保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等。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例如,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一方面通过积聚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化零为整,起到分流社会储蓄、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以及分散金融风险的作用,一方面又通过资金运用,参与资本市场运作,对于推动资本流动、实现金融资源在全社会中的合理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责任保险得到了迅速发展,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能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减少致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从而起到安定社会的作用。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被誉为“社会的减震器”,它为社会提供诸如养老、医疗、失业、救助等方面的基本的经济保障。而商业保险则为社会提供较高水平、多层次的保障服务,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保障需求,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正确熟悉三大功能之间的关系

在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中,保障功能是与保险相伴而生的,它是保险的本质和核心内容,也是保险区别于银行、证券的显著特征;资金融通和社会治理功能则是保险随着经济发展,在其保障功能基础上产生的衍生功能。三者之间是一种本质与衍生的关系。简言之,前者是基础和前提,处于主导地位,后两者产生于前者并服务于前者,处于从属地位,并以不断完善前者的作用内容和扩大其影响范围为主要职责。随着保险衍生功能的逐渐发达,如投资型保险产品的推陈出新,在实践中有人不断将保险的最本质功能——保障功能加以弱化甚至忽略,过分强调保险的投资功能、夸大保险产品的投资回率,恰恰漠视了广大刚刚摆脱温饱的消费者对于保障型险种的巨大需求,轻易诱使保险消费者形成“轻保障、重收益”的非理性消费理念,表现在: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不是根据自身风险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而是热衷于与投资型险种进行片面的比较。这对我国寿险业长远发展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视。

二、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的功能及其影响因素

我国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功能

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业在党中心、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非凡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都得到了长足发展,给保险业带来了极为难得的发展机遇,保险业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功能。主要表现在:保障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资保险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其保障功能日益突出。2002年,国内保险深度3%,保险密度237.6元,承保风险总金额533406亿元,保险业共支付保险金700多亿元。非凡是在特大自然灾难和突发社会事件中,如1998年特大洪水、2002年两次空难事件以及2003年抗击“非典”斗争中,保险公司及时组织赔付或者适时推出满足人们需要的保险产品、服务项目,切实发挥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资金融通功能进一步加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国内保费收入为3053.1亿元,占居民储蓄余额的3.5%,保险业可运用资金余额达5799亿元,保险已对社会储蓄形成一定的分流作用,且在国债、证券投资基金等资本市场上逐渐占有一席之地。社会治理功能日益突出。随着国内经济持续发展,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人们对于养老、医疗、健康、失业等方面的保障需求日益迫切,现代保险在稳定社会方面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

现阶段促进保险业功能充分发挥的有利因素

1.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把发展作为我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是邓小平“发展是硬道理”思想的深化和拓展,对于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而且,十六大确立了我国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新目标包含着经济总量的增长、经济体制的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等多项综合指标,蕴含着全民共享、全面进步的深刻内涵,需要各行各业共同奋斗,加快发展,作为充当社会稳定器的保险业也概莫能外。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需要保险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服务,对保险业提出了新的历史要求,同时也为保险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空间。

2.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保险业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在我国,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发生了变化,目前社会保障体制正在进行深刻变革,原来依靠国家和单位养老、医疗保健的想法也得加以转变,因而商业保险的发展潜力非常大,需要商业性养老、医疗保险等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治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将会把保险作为防范风险、保障经营的重要手段,对保险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3.我国正在进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扩大内需、扩大出口和西部大开发等战略措施的实施,带动了基础设施建设和进出口贸易等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这些都要求保险业提供相应的风险保障。

4.随着国民收入提高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风险因素明显增加,居民的风险意识逐渐增强,保险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同时,由于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各项责任保险也将成为企业和个人转嫁责任风险的保障需求。

5.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键在于加快经济发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要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防范金融风险。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保险业在金融业中的地位将不断增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的空间会很大。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02年国内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8.7万亿元,储蓄率高达39%,而在保险业发达国家,居民储蓄率普遍低于10%。根据央行所作的居民储蓄存款动机问卷调查,在银行储蓄中,以养老、教育、防病、失业等为储蓄动机的比例达44.5%,且这一比例有逐步上升趋势。上述动机的储蓄都是长期资金,在发达国家,通常用于购买保险而不是银行存款。这说明,8.7万亿元居民储蓄中约有4万亿元与保险业具有较大的相关性和可替代性,相当于我国保险业现有总资产的6.6倍。

6.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保险作为支持国际竞争不可或缺的手段,将有更大的用武之地。与此同时,我国保险市场将全面对外开放,这不仅带来了挑战,也为我们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7.由于受到国际经济形势和9.11恐怖事件的影响,全球保险业正面临重大调整和变革,这是国内保险业加快自身发展、尽快做大做强、迅速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有利时机。

综上所述,当前国内国际形势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都十分有利,保险功能的充分发挥理应有较大的机遇和潜力,因此加快发展是必然趋势。

制约保险业功能充分发挥的消极因素

1.发展不足是主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经营主体不断增加,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对外开放步伐加快,保险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总体发展水平仍然很低,无论在质的方面还是在量的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距。尽管保险业保持着年均30%以上的增速,但这是在较低水平上形成的高速度。当前,保险业整体规模小,体制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不足,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低,远远落后于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相适应,人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还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保险还没有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生活的各个方面,保险的各项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可见,发展不足是当前制约我国保险业功能充分发挥的最大实际。

2.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不够是直接因素。产品和服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本要素,保险业功能的发挥最终体现在产品和服务上。从表面看,制约我国保险业功能充分发挥的原因在于人们对保险的熟悉不够,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薄弱,但其根本原因在于保险业自身。一是保险产品创新能力不足,产品结构比较单一,品种不够丰富,与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些产品发展缓慢,无法满足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对保险产品的多样化需求;二是服务创新力度不够。由于保险产品是非凡的无形商品,专业性强,加之保险条款表述的非通俗性,使得许多人对保险不甚了解,因此保险产品不像实物商品那样一看就知道该不该购买,而必须通过营销和服务才能让人们了解和熟悉,但是目前保险业的营销和服务水平已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要求,保险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的现象比较突出,人们普遍对保险业缺乏信任。

3.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抑制了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有效发挥。承保和资金运用并称为保险公司两大业务支柱,其中资金运用业务已经取代承保业务而成为保险业的主要收益来源。大量的保险基金只有通过资金运用才能保值增值,才能确保未来的偿付能力充足,这是由保险经营的非凡性决定的。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截至2002年底,我国保费收入增速达44.7%,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5799亿元,预计到“十五”期末,保险业可运用资金将超过1万亿元,不充分发挥这部分金融资源支持经济发展将是巨大的浪费。由于种种原因,出于资金安全性的考虑,目前国家在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上采取了过多的限制性规定。但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费收入的高速增长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将会日益突出,直接影响到保险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健性。据统计,在现有资金运用政策的作用下,我国保险业的资金运用组合中,银行存款占51%,国债及回购业务占33%,公司债券占7%,投资基金占6%,其他占3%;而在欧洲,现金和银行存款仅占1%,股票占37.1%,债券占35%,贷款占12.1%,不动产占5%,其他占9.8%;在美国,现金和银行存款占3%,债券占53%,股票占30%,贷款占9%,不动产占1%,其他占4%。由此可见,我国保险业可运用资金大量投向银行存款,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一是弱化了保险对储蓄的分流作用,使得保险从居民储蓄中分流出来的大部分资金又重新回流到银行,需要通过银行进行“二次交易”后再融资出去,增加了交易成本,不利于引导储蓄向投资的转化,降低了保险业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效率;二是增加了资金在银行过于集中所形成的金融风险,降低了资金运用收益率;三是阻隔了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保险资金不能有效利用资本市场进行投资,以满足其对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追求,同时资本市场也会因缺乏保险资金的强力支持而不利于资本结构的优化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4.现阶段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不佳。一是事关保险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健全,滞后于当前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实际;二是现有的部分宏观政策、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三是部分地方政府没有把保险业当作一个产业来对待,少数地区职能部门强制干预保险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多头执法、重复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人们对保险的认可度不高,存在片面的熟悉,而保险误导、欺诈宣传又增加了人们对保险的不信任感。

以上这些不利因素说明,目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满足不了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不相适应。假如不尽快扭转这种局面,保险业就难以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担负起应有的历史责任。

三、充分发挥保险业务项功能的建议

加强保险宣传力度。随着保险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深入,广大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和对保险业的认知程度虽然在不断提高,但熟悉有一个过程,因而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宣传保险的功能,持续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影响力,让人们逐步接受它,并且自愿地为自己的未来买保险。

重塑保险业的社会信用。社会信用是保险业的生命线。发挥保险业的各项功能,必须保证保险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为此,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的理念,通过引导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以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要加强保险监管,真正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保险市场秩序,保证整个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共同维护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保险业要树立全新的发展观。一是既要看到当前保险业发展的有利时机,提高对加快发展必然性的熟悉,又要看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差距,增强对加快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熟悉;二是当前我国保险业发展初级阶段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要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一切问题都应围绕发展主题来考虑和解决,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应果断改变;三是发展的概念不仅是指业务规模的扩大,更重要的是结构的优化、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只有结构优化了,质量和效益提高了,保险业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发展才有后劲,才是健康的发展;四是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决定了发挥保险业的各项功能必须循序渐进,既要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又要紧密结合我国国情,不断探索,稳步推进,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系。

积极为加快保险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一是保险经营者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密切关注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紧密相关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发新产品,尤其注重开发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保险产品,同时努力创新服务方式,丰富保险服务的内涵,将服务渗透到保险消费的各个环节。二是保险消费者要不断增强保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善于利用保险作为转移自身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三是保险监管者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透明度,积极推进各项市场取向改革,减少对保险经营的不必要干预,同时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积极探索保险资金运作机制和治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保险资产治理公司,不断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率;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完善保险市场供给主体;逐渐转变监管的重点,实行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切实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金融业内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做到三者之间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合作,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四是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险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认真研究制定保险业发展规划,赋予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如个人购买长期商业养老保险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免征营业税政策、对强制性和政策性保险的减免税收政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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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对保险业的发展有何意义,我国保险业在今后发展中应如何发挥其社会管理职能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观念,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发展战略中得到了突出和强化,并正在成为全社会的重要共识。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对于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充分认识保险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有利于拓宽保险发展空间,使保险业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参与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工作中,提升保险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

一、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与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突出体现在保险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促进经济发展

保险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要受到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但它的健康稳定发展又能促进经济的发展,这主要是由其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的功能实现的:

其一是通过风险集散和经济补偿,为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保驾护航。表现在:一是帮助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保障社会再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为商业贸易活动转移风险洞消,推动商品的消费和流通;三是为先进生产力提供可靠的风险保障,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减少因风险因素造成的经济波动,促进经济发展。

其二是通过对收取保费积聚起来的庞大保险基金进行科学高效的运用,可以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为经济建设提供长期资金的融通渠道,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可以为资本市场培育稳健的机构投资者,改善资本市场的结构,而保险资金所具有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规模性的特点,也使其成为促进资本市场繁荣的最稳健的力量,从而推动金融市场的高效、稳健运行,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此外,保险业本身作为国民经济中一个重要产业,在就业、税收等方面都对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它本身的健康稳定发展就是经济金融健康稳定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从保险的基本保障职能看,保险通过帮助受灾家庭恢复原有的生活条件;减轻伤、残、病、老、死等事件对家庭生活的影响;对民事赔偿责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纳数知,保障受害人的经济利益,减少经济纠纷等方面,能够满足人民多样化的保险保障需求,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高度关联性和不确定性对保险保障提出了更高和更广的要求,要求保险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更高层次、更广层面分担社会管理的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就现阶段而言,保毕唯险在社会发展领域中的作用,应当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分担政府社会保障职能,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伴随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步伐的加快,以及社会出现的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等趋势,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已经成为保障人民生活、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政府提供的基本社会保障只能定位在分阶段推进的广覆盖、社会化和可持续的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较低水平上。因此,要提升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构筑强有力的社会保障网,就必须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加以补充。商业保险作为我国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社会保障尚未覆盖的人口群体,如农村人口及大量没有社会保险的城镇人口中,甚至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替代工具发挥主导性的保障作用。大力发展商业性养老、健康保险有利于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负担,解除广大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保险业由于自身所具有的产品开发、投资管理、客户服务以及精算、销售等方面的优势,有责任也有能力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分担社会风险管理的职责,提高社会防灾防损和应对公共危机的有效性。其一,在日常的防灾防损中,保险人作为专业风险管理者,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经验,而且可以通过承保时的危险调查分析、承保期内的危险检查督促、以保险费率这一价格杠杆调动企业防灾防损积极性等措施,增强整个社会防灾减损的能力,尽可能减少保险赔款的支出和社会财富的损失,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其二,则是构建突发性巨灾危机的防范体系和保障机制。以非典、9.11恐怖袭击、美加大停电等为代表的国家公共安全事件表明,缘于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变异,现代社会所面临的灾害事故将呈日益复杂与巨型多样化趋势,已经对人类社会应对突发性巨灾的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虽然政府应承担并负责提供有关公众安全的基本保障供给,但政府限于财力,同时又受制于诸多宏观经济目标的约束,投入总是有限。因而,强化现代保险业在这其中的功能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尤其考虑到各种巨灾等危机事件所造成的综合影响,在涉及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公众责任、第三者责任以及针对意外或突发事件导致的营业中断和利润损失等方面,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可以提供产品丰富的多种可能的保险保障,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正是由于保险兼具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保险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研究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还必须认识两个问题:

一是要正确认识保险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保险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则是商业保险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保险业的发展不可能长期脱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一枝独秀。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能为保险业的发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如果二者发展不协调,在阻碍经济进一步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同时,也会抑制有效的保险需求,影响保险业的正常运营和稳健发展。因此,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是与保险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相一致的。保险业的经营目标只有顺应时代、社会发展需要,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才能在有效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中得到提高和加强,并与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良性互动。

二是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虽然主要靠保险业自身的努力,但也受到一些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制约,其中政府决策支持是一个关键因素,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能否理顺政策、法制、制度框架,影响到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二是基本社会保障的深度、广度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社会、文化、制度沿革相适宜,关系到商业保险发挥作用的空间。由于市场失灵(比如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带有外部性),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无法完全凭借市场力量自动形成,政府必须在社会发展领域承担更多的责任,通过完善政策、法制和制度环境、加大对公共领域的投入等措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政府介入要有明确清晰的“度”的界定。这是因为政府进行的社会管理具有效率低下的固有缺陷,并且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基本社会保障,由于是和个人对社会贡献无直接关联的“均值化”服务,具有边际效用递减的特点,提供不足固然影响社会稳定,但过度提供则一是增加财政负担,二是挫伤就业积极性,三是对商业保险等市场力量产生挤出效应。因此,政府职能定位是否明确,决策支持是否到位,影响到保险业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和运作空间,最终也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加快保险业发展,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从总体上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医疗、教育、住房、责任等保险产品还不能满足广泛的社会需求,保险还没有渗透到各行各业、社会各个领域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发展不足是制约保险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作用的主要因素。因而,必须从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高度加快保险业发展,尽快做大做强,才能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提升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

(一)树立正确发展观。保险业必须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己任,改变多年来走的重规模、轻效益,重保费、轻管理的粗放型发展道路,以及片面追求保费增长速度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贯彻“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统一的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才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切实担负起“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

(二)深化改革,实施进取性战略。在我国保险市场全方位开放的条件下,加快国内保险业的改革调整,解决我国保险业体制与结构矛盾;分多层次——国际保险(金融)集团、“专、精、特、新”的专业性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以及兼业代理机构等——丰富保险市场主体结构,鼓励公平有序竞争,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开展兼并收购等形式的国际化资本运营,快速增强实力;将市场领域开放、市场体系建设、保险公司制度创新、保险企业国际化竞争能力增强统一起来,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加快创新,为保险作用的充分发挥注入活力。认真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积极进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如:探索保险投融资体制创新,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探索保险风险资产证券化等手段的可行性,在更广范的范围内寻求建立安全基金聚集与危险损失分散化的融资与转移机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与金融技术,实现经营方式的差异化与管理方式的精细化,推动保险经营与管理升级;密切关注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热点问题,开发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保险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满足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丰富保险服务的内涵,把服务渗透到保险消费的各个环节,增强核心竞争力。

(四)防范风险,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改革的目标,稳定则是改革与发展的前提。作为转轨过程中的新兴幼稚产业,我国的保险业必须加快发展,才能缩短与国际水平的差距、应对入世挑战,才能够解决保险业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需要。而要加快发展,就必须改革现有保险市场的宏观制度安排和微观运行机制中的落后因素,为保险业发展扫清障碍。与此同时,保险业长期发展中埋藏了不少风险隐患,并且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新的不确定因素不断涌现,因而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必须密切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体系的安全和稳定,促进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需要指出的是,维护保险体系的稳定不能以牺牲保险市场的效率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为代价,也并不意味着不让经营失败的机构退出市场。

为兼顾保险市场的效率与稳定,当前亟需确立两个制度安排:一是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实现科学监管,从最终意义上维护被保险人利益,增强投保人的信心。二是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市场退出机制着眼于畅通市场退出渠道、减轻机构退出带来的社会震荡和处置成本、从整体上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既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促使投保人审慎选择;又有利于维护保险体系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防止因个别机构经营失败引发区域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五)寻找利益与责任的最佳契合点。利益与责任并不总是一致,有时甚至是矛盾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保险业无可推卸的责任,但由于现阶段经营管理基础和风险管控能力薄弱,外部体制、政策、法制、信用环境尚未理顺,以及市场竞争不规范,在某些社会管理功能强、群众迫切需要的险种,如责任险、健康险、汽车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业务经营中,必然面临经营风险加大甚至无利可图等难题,出现了保险公司不敢开展或业务量萎缩甚至退出市场等现象,不利于保险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拓展新业务空间。这种现象的存在固然有客观因素,但保险公司必须充分认识到肩负的社会责任,不能消极等待社会环境、市场环境好转才经营,而要积极作为,变被动为主动,一方面,要加强和有关部门、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沟通、协调、合作,共同寻找利益与责任的最佳契合点,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开拓市场、发展业务;另一方面要苦练内功,通过科学设计产品、加强风险管控和提供优质服务出效益,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六)争取政策扶持,理顺外部环境。目前,保险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作用的发挥,受到诸多政策和制度瓶颈的制约,如医疗、养老等体制改革尚不到位,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的利益冲突没有消除;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缺失;法制、信用环境不完善等。从国外经验看,商业保险要在社会保障体系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事业中发挥作用,离不开政策扶持。政府要通过加快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明确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和主体资格;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推进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实行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措施,为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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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方面面临哪些问题,有何对策?

2005年,世界银行小额信贷年会首次提出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也称“包容性金融”。 一般认为,普惠金融是指在金融机构成本可负担的前提下,通过不断竞争和创新,以保证金融服务排斥对象逐步获得其需求的相关服务。

2015年12月, 我国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通知》 ,明确:到2020年,要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 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在政策引领和推动下,我国银行业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普惠金融,如大型银行纷纷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中小银行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强化薄弱缓解的金融服务供给,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不过, 我国普惠金融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均衡,区域发展水平不一,全面推进普惠金融面临着较大挑战。近年来,打着“普惠金融”旗号而进行的伪创新在我国大行其道,侵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了扰乱金融秩序,影响 社会 稳定。在这种情况下,普惠金融如何做到“成本可覆盖”“风险可控制”仍有待进一步 探索 。

要改变普惠金融的不足和问题,除需要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做好基础设施及信用环境建设外,重要的是借助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和创新推动我国普惠金融进一步发展。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裂胡G20)杭州峰会发布《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提出“数字普惠金融(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毫无疑问,数字普惠金融引领是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 从银行层面看 ,明慎关键是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依靠金融 科技 创新产品和服务, 探索 普惠金融发展新模式,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之路,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

普惠金融的范围很广泛,普惠金融就是所有人都能有机会较便捷、较低成本获得他们需要的金融服务,包括存取款、小额贷款等,甚至还包括零钱兑换。如要得到更准确的答案还应说具体点。这里说下在农村推小额贷款的问题,这是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最大困难是平时找不到人,都外出务工了,肆槐拦再就是放贷款后,到期收款难。如要进一步了解,可私聊。

问题一:普惠竞争激烈,产品同质化严重。

一方面,目前各行在普惠产品的营销上并无行业较统一的利率定价,因此在营销过程中,容易出现“利率战”和抢挖现象,使企业融资结构不稳定,或出现盲目扩张的行为。

另一方面,为适应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有效增强客户粘性,建立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小微企业服务新模式,目前四行均已创新推出“互联网+企业纳税贷产品”。比如目前市场上的四款企业纳税信用贷款产品,如下表所示:

总体上看,以上产品均通过大数据连接工商、税务、财务等模型,实现大批量在线获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和担保难问题,同时极大提升了服务效率和便利程度。但从产品开发及客户定位上看,如何进一步加强产品创新,打造有特色的小额化信贷产品体系,是普惠金融业务拓展中面临的挑战。

根据近日《银保监会发布2020年一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显示,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均有所上升,但信贷资产质量总体平稳,主要是由于结构性因素和疫情带来的短期性冲击造成了一季度银行业不良贷款率的上升,不良的爆发还存在滞后性,这也给银行拓展普惠业务带来挑战。

近年来,部分银行已经组建普惠金融事业部,初步建立起能够实现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与农村金融有机融合的组织架构和高效的运营机制。

但从普惠条线从业人员人数上看,兼职普惠业务的居多,尤其是在县域等普惠业务十分重要的基层网点。

总体而言,银行普惠条线呈现出专业化团队建设发展滞后的问题。一方面是客户经理队伍人员不足。辖内部分支行客户经理业务受理速度跟不上小微企业的发展速度和他行营销速度;另一方面是从事小微企业业务的团队专业化程度不高。目前为适应市场竞争和发展需要,小微金融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很快,但部分客户经理习惯于传统小微信贷业务的办理流程,对新型小微企业产品的接受度不高,对产品开发设计、服务创新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基础都相对薄弱。

对策:

(一)强化理念更新,充分认识深抓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战略意义。

(二)强化服务内功,全面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的创新。

(三)强化战略联盟,着力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生态环境。

(四)强化队伍建设,培育一支能征善战的优秀团队。

2005年联合国推出普惠金融概念后,国际 社会 开始对其广泛关注。欠发达国家、地区大力推动 普惠金融发展 ,许多国家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年来我国政府也不断发文大力推动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旨 在 让 社会 各阶层和群体都能够享受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从而建立有效、全方位为 社会 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

在 政府大力推动、 社会 各界共同努力下,中国的普惠金融服务取得了惊人的进步,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服务体系,服务覆盖面达到一定水平,移动互联网支付得到一定普及。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 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末,普惠金融贷款余额达到13.39万亿元人民币。但相较于其庞大的服务对象和资金需求,普惠金融的发展与我国经济 社会 发展的要求和 社会 的期望还是有非常大的差距。如何进一步推动 普惠金融发展 已经成为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议题。

1 我国 普惠金融发展 中暴露的 问题

1.1 普惠金融顶层设计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的国家层面对普惠金融的发展高度重视,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文件来推动其发展。这些文件 在 宏观层面上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进行了规划,但是没有进行细化,对普惠金融没有一个系统性的布局,从而导致金融机构 在 发展普惠金融时缺乏主观能动性。

另外, 在 普惠金融基础设施 方面 顶层设计也存 在问题 。首先,普惠金融相关的法律体系没有健全,导致普惠金融的发展缺乏清晰的法律规范。其次,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缓慢,由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比较特殊,导致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困难重重。最后,普惠金融的监管政策不健全,导致普惠金融监管的缺失。

1.2 对普惠金融认识不到位

无论是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还是消费者都存 在 对普惠金融认识不到位的情况。部分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对普惠金融存 在 误解,把普惠金融等同于“扶贫”,要不就是忽视了风险 问题 ,降低信贷标准,盲目 推进普惠金融 的发展,要不就是感觉风险过大,不愿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使得普惠金融的发展受阻。

同时,由于普惠金融服务的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这类人群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对金融不甚了解。他们很容易 在 对普惠金融提供的产品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只看到了高额回报却忽略了风险 问题 ,结果与服务提供者产生纠纷。还有一些不法机构利用消费者金融知识的贫乏,假借普惠金融的名义,做一些诈骗的违法行为,产生非常不好的 社会 影响,从而制约 普惠金融发展 。

1.3 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商业 银行 为主、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但是由于以商业 银行 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高端客户,对 普惠金融发展 缺乏重视,导致普惠金融进展很慢。而以小额贷款公司、村镇 银行 为主的金融机构虽然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金融、小微金融,但是其自身实力不足、技术相对落后,导致其服务不够深入、覆盖面不广。政策性金融机构则大多数是靠财政拨款,缺乏商业可持续性,无法保障普惠金融的持续发展。

1.4 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

普惠金融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具有高风险的特性。普惠金融除了要 面临 着信用风险、利率风险、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等传统风险之外,还要 面临普惠金融发展 过程中衍生出来的技术风险、法律风险、信息安全风险、资金挪用风险、洗钱和套现风险。[1]普惠金融更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

而目前我国的普惠金融没有建立起安全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 在 风险控制 方面 存 在 较大的 问题 。普惠金融消费者主要是长尾群体,信息收集难度大,导致其风险控制的难度非常大、调查成本非常高,传统的风险控制方法根本不能适应普惠金融的风险控制。[2]因此许多金融机构罔顾风险,导致大量风险积聚。

1.5 普惠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不足、融资成本高

目前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虽然推出许多普惠金融产品,但是大多数产品设计存 在 许多 问题 , 在 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担保方式等 方面 设计呆板,同质性强,缺乏创新,尤其是利率 方面 普遍较高。普惠金融消费者来源广泛,需求也不一而足,这些产品往往根本不能满足其需求。而且,大量普惠金融产品消费者缺乏对产品的鉴别能力,监管部门对产品的监管不到位,导致普惠金融产品的市场混乱,普惠金融的风险加大。再加上目前大多数普惠金融产品的融资成本都 在 15%~20%左右,虽然要比高利贷低,但是却远远高于 银行 的贷款利率。这无疑对普惠金融产品的推广、普惠服务的提供都带来不利影响。

2 促进我国 普惠金融发展 的对策建议

2.1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普惠金融的发展应该是以市场为主导,但是也离不开政府的规划与引导。我国政府应该进一步细致规划普惠金融的发展, 在 统筹规划、均衡布局、组织协调、政策扶持等 方面 做出系统性的布局,建立更具包容性的普惠金融体系,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使得 社会 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有机统一。

在 普惠金融基础设施 方面 ,首先要加快普惠金融相关法律体系建设的步伐,积极出台普惠金融法律法规,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进行规范的同时为其保驾护航。其次,加快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和信用平台建设,积极结合金融 科技 ,扩大现有信用体系的覆盖面,缓解 普惠金融发展 中遇到的信息不对称的 问题 。最后,加强监管,完善普惠金融监管工具箱,及时打击不法行为,纠正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2 提高认识,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

一 方面 ,对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加强培训、提高认识,使其清楚认识到普惠金融不是“扶贫”。普惠金融虽然是针对弱势群体的一种金融模式,但业务面非常广、资金需求非常大,是一片业务“蓝海”,等待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大力开拓。同时发展普惠金融时不能罔顾风险,不能盲目推进,应遵循市场规则积极推进。

另一 方面 ,要完善消费者教育保护体系。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借助互联网、微博、微信、宣传册、宣传流动车等工具积极进行金融知识扫盲,普及金融知识,使普惠金融消费者能够理性地运用金融工具来享受金融服务。同时,政府应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发生金融消费纠纷时妥善处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此,方能营造出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

2.3 健全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国家应加快现有传统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改革转型,积极引导以商业 银行 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继续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扩大其 在 普惠金融市场的渗透率和覆盖面,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国家应 在 现有小额贷款公司、村镇 银行 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学习格莱珉 银行 的经验,通过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供政策支持等方式,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普惠金融市场,成立专门的普惠金融机构,以此增强直接服务普惠金融消费者的力度。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和能力也要进一步拓展和加强,全面扶持普惠金融的发展。

2.4 借助金融 科技 ,健全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体系

随着普惠金融的高速发展,潜 在 的金融风险也正 在 不断积聚。目前大部分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对风险的防控仍然采用传统的风险控制体系,这已完全不能满足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需要。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现代化的 普惠金融发展 体系, 在 风险防控时我国也应该借助金融 科技 的特征将其合理地运用到普惠金融的风险防控中去,建立一套与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相匹配的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体系。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该积极主动将大数据等金融 科技 运用到普惠金融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每个环节中,提高自身的金融风险分析和评估水平,完善风险控制模型,准确识别、预警、防控普惠金融风险。而各级政府也应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推动普惠金融数字化的进程。

2.5 降低融资成本,推出产品定制化服务

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该根据消费者金融需求多样性的特点,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结合金融 科技 ,为消费者提供定制化服务。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可以根据消费者不同的金融服务需求,结合消费者自身的情况, 在 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 方面 进行合理设计,为其提供优质的普惠金融服务。 在 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时,尤其要注意担保方式创新,不能仅仅局限于不动产抵押担保,要积极尝试保险基金担保、互助联保、再保险担保等担保方式。产品贷款利率设计时要走保本微利之路。普惠金融应该是以低成本、广覆盖、易获得、可持续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该 在 经济利益和 社会 利益中找到平衡点,切实为普惠金融消费者提供“普惠”的金融服务。

放管服指什么?

指如乎扒精简政府机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是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开始阶段,针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职责不分、政府渣昌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状况,为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而采取的改革措施。

简政放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2014年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主题是“简政放权”。一年多来,国务院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已逾500项,而本届政府成立之初的承诺是,任期内至少要取消、下放现有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的三分之一。

本轮简政放权要求中央各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建立权力清单制度,锁定高天红:基金业协会将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改革,推动行业不断积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了改革和管理的底数,放权对象既包括下一级政府,也包括社会、市场,改革的视角更加全面。及时修改法律法规,确保简政放权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并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改革的布局更为周密。不仅是力度和速度前所未有,改革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

简政放权,精简的是束缚着市场主体的“无形枷锁”和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有形之手”,放活的则是企业的活力、发展的动力和全社会的创造力。

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确保改革“蹄疾而步稳”,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执政智慧和改革决心。不少地方在推行两份清单:一份“权力清单”针对政府自身,一份“负面清单”则面向企业投资者。放管并重,意味着既要积极主动地放掉该放的权,又要认真负责地管好该管的事,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积极的“放”,使政府职能转变的显现成效。

扩展资料

背景

“转变政府职能”,是当前形势下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和重大举措,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到这一阶段的客观要求。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则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招。

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已先后两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点落在简政放权上,突出了新一届政府改革的魄力。这种魄力根植于对国情的清晰认识上,对人民和市场充分信任的基础上。简政放权,就是腾出手来抓大事。当前,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头等大事。

高天红:基金业协会将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改革,推动行业不断积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期,从出口导向到内需拉动,事关民生利益。形势倒逼我们必须从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着手,理顺权力运行关系,减少甚至剔除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原生阻力。“把该放的权力放掉”,就是要激发制度和体制潜力,让改革释放出更多更大的活力,让顷唤民众享受到改革红利,这是拉动内需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发展是改革的目的,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回顾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每当出现大的经济变革的时候,政府总是率先进行自身的变革。如何处理好发展与改革的关系,使两者协调配合、互促共进,则成为了共同思考的问题。

新一轮转变政府职能的大幕已经拉开,李克强总理用“简政放权”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统一到中国梦上来,为实现“中国梦”积聚着强大力量。

全国各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任务汇总(长三角、成渝篇)

在对全国各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进行整理之后,编者将划分不同区域对各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的主要或重点任务进行梳理和总结。在对粤港澳大湾区及京津冀地区任务举措进行汇总梳理后,本文将对长三角地区( 江苏省、浙江省以及安徽省,上海市未发布建筑业“十四五”规划 )及 成渝都市群(重庆市和四川省) 的任务举措进行汇总。

长三角篇

浙江省建筑业“十四五”规划共有 八项主要任务 。

一是深化建造方式改革,加快打造“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设计、生产、施工、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鼓励培育钢结构龙头企业,提高钢结构建筑耐久性和舒适度;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的系统化水平,推广应用通用部品构件,推进工程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设计,强化标准化设计方案审查,以设计带动全产业链纵向横向协同、多专业全面协作;编制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标准图集,完善部品部件配套技术,推行构件和部品部件识别标识制度,建立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数据库, 探索 建立质芦核模量保证书制度;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提高机械装备水平,优化施工工艺工法,引导施工企业研发与装配式建筑施工相适应的部品构件吊装、运输与堆放、部品部件连接安装等施工工艺工法;推进装配化装修与装配式结构深度融合,倡导菜单式全装修。

二是加快数字化转型,全力打造智能建造高地。 加快部品部件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实现少人甚至无人工厂;加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等技术和智能装备的应用;加大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 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与创新运用;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开发面向建筑领域的应用程序;鼓励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项陪缓目以及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推行 BIM 技术和 BIM咨询专项服务模式;培育一批 BIM 软件开发骨干企业和专业人才,推动研发自主知识产权 BIM 软件和平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积极 探索 和应用 CIM 及数字孪生技术,设区市和条件较好的县市鼓励建立 CIM 建筑模块;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构建实施“安全码”制度;推广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等设施设备使用,强化技术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改革体制机制,大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对条件清晰、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发包;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的项目带头实施工程总承包;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项目,可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支持专项咨询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转型;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建筑工程项目试点。鼓励和支持民营建筑企业以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大型建筑业企业和中小型建筑业企业、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

四是深入实施标准化行动,切实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突出和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严格履行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全面推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施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建立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考核办法, 探索 第三方工程质氏棚量评价试点,建立区域质量评估制度;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随机抽查和差异化监管;开展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治理,深入排查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环节;全面推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引入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建立健全绿色施工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完善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制度;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

五是加快产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才素质支撑。 完善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体系,鼓励建立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增加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产业发展后备人才供给;建立全省统一的产业工人队伍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建立技能导向激励机制,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保障薪酬支付长效机制。加快培育建筑业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推动注册执业证书电子证照管理,推行个人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大力培养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人才,加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拓宽投融资、网络技术等相关知识面,培养满足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发展战略需求的新型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加快培育与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监管专业人才队伍,完善监督机构、监督人员量化考核机制;支持学校、企业、 社会 团体建立学、训、赛体系,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支持建立以龙头学校或企业集团为首的产教融合联盟,打通人才培养双向通道。

六是强化 科技 创新,巩固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支持建筑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积极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组织力量加强联合技术攻关,推动智能建造、绿色建造及新型建筑工业化关键核心技术尽快实现突破;鼓励地方政府引进一流高校在建筑业企业聚集地区创建高能级产业创新研究机构;鼓励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产品和工艺,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建立符合国家政策和建筑业特点的 科技 成果推广转化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联合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孵化,鼓励科研人员带成果创业。

七是加快走出去发展,不断提高市场开拓能力。 加强与上海、江苏、安徽三省一市合作,引导企业打造物料、人力、管理等长三角一体化成本优势;积极培育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形成大型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专业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鼓励企业以品牌拓市场,投资占市场,合资扩市场,鼓励地方政府利用省外推荐会、省外表彰会等多种形式,支持本地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紧抓“一带一路”、RCEP、中欧绿色经贸合作机制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机遇,紧跟政府援建项目,联合海外浙商团体力量,主动布局境外重点区域市场。

八是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实现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为公共机构、科研部门、建筑业企业等提供数据存储、传输、监测和分析服务。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研究提出建筑市场综合信用分级管理应用的政策措施,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库,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信用等级引导担保保险单位实行保函和保险差异化费率;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坚持择优和竞价相结合、优质优价、实施技术、商务、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价, 探索 推行评标定标分离方法。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工程造价管理动态管理机制,优化估算指标、概算定额的编制发布,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和分析,健全价格信息预警机制;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加强项目策划阶段的造价管控。

安徽省建筑业“十四五”规划中包含 八项重点任务 。

一是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鼓励建筑业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密切合作,支持建筑业企业建设砂石、混凝土、装配式建筑一体化的绿色建材生产综合基地;鼓励优势企业创办建筑 科技 产业园,孵化技术创新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工程等综合资质企业;鼓励企业融入包括5G基站、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新能源 汽车 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军民融合,推进安徽省骨干建筑企业进入部队民用建筑领域;大力引进优质企业落户,发展专业作业企业,推进特色化发展;鼓励和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以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国企与当地龙头建筑业企业共同持股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试点。

二是推广新型建造方式。 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等要素,推进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推进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应用;开发面向建筑领域的应用程序;积极 探索 和应用CIM及数字孪生技术,鼓励设区市和条件较好县市建立CIM 建筑模块;分步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水平构件、竖向非承重构件、竖向承重构件技术体系;以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争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化施工工艺工法,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提高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发展成品住宅,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

三是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推进工程总承包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鼓励各地培育一批综合实力较强、合同履约情况良好、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较高,具有独立总承包能力的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为企业向产业链前后进行服务延伸创造条件,引导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培养一批符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求的综合型人才,引导企业建立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和项目管理体系。

四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压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强化项目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质量责任,强化生产环节的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完善质量追溯机制;大力提升工程质量,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随机抽查和差异化监管,加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控,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推动BIM技术、5G、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智慧工地中的集成化应用,优先应用安全智慧监管,指导创建智慧工地示范片区。

五是夯实建筑业人才支撑。 提升建筑产业工人素质,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等新兴职业(工种)建筑工人培训,建立全省统一的产业工人队伍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开展技能评价,组织建筑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立1+X技能等级认证机构,组织行业协会、具有施工总承包综合资质的企业申请设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并向 社会 提供技能评价服务,引导建筑业企业建立完善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机制;培育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加快壮大建筑业各类注册执业人员队伍,大力培养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人才,加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培养满足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发展战略需求的新型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保障建筑工人权益,加强建设工程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

六是提升 科技 创新驱动力。 加强 科技 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建筑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积极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和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加大建设 科技 研发与应用技术供给,大力推进施工技术创新,鼓励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工艺,积极申报专利和工法;推进科研成果应用,建立符合国家政策和建筑业特点的 科技 成果推广转化机制,大力推广绿色低碳、节能高效、智能建造等先进适用技术,建设 科技 成果产业化基地和 科技 示范工程,推进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联合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孵化。

七是增强“安徽建造”影响力。 推进长三角建筑市场一体化,推进融合发展,在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古建筑、建筑防腐、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和输出等方面开展互利合作;拓展省外建筑市场,以珠三角一体化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实施为契机,巩固和拓展省外建筑市场,支持省内企业与外省地方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深度合作,实现合作共赢;提升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及周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非洲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区域航空等“三大网络”及拉美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八是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 优化完善招标投标方式,适时调整公布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异常低价参照标准,支持骨干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施工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的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建立健全计价依据体系,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建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造价数据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落实工程担保制度,全面推行参建各方以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方式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在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和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中,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建立和完善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共担机制,切实加强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管理,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等基础数据库,加强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市场执法、信用管理等信息互联互通和动态监管;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以严厉打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实行住建、公管、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摸排、移送、查处、公开等管理制度。

成渝篇

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围绕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目标,提出 十项 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

培育龙头骨干企业,积聚内生发展新动能。 以扶持企业资质升级为抓手,提升企业竞争力。培育壮大具有“投融建管营”一体化能力的本地龙头骨干企业,支持龙头骨干建筑企业向轨道交通、机场等基础设施领域延伸。积极出台政策,支持特级资质企业全资子公司、诚信前百总承包企业、装配式企业、科创型企业直接匹配相关二级总承包或二级专业承包资质。

改进生产组织方式,开创融合发展新格局。 建设单位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促使企业发挥在资本运营、建筑设计、物资采购、技术应用、施工管理等一体化方面的资源配置作用,提升全过程综合承包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工程咨询行业的业务融合,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协调机制,推进项目管理服务集成化发展,提高服务质量。

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发展,加速建造 科技 创新。 健全住建领域 科技 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主体地位,引导行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科技 研发资金向成绩突出的单位倾斜。加快推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智能建造。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建立BIM数据、物联网数据等基础数据汇集机制。推广BIM技术在设计、施工等环节的集成应用,打通工程建造全生命周期数据通道。

全面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 推动现有政策落地实施,加大新型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高装配率技术体系、工业化装修技术体系工程应用项目试点示范建设。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和技术问题研究,支持装配式建筑采用以设计、施工、生产一体化为核心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持构件生产企业参与实施工程总承包,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

大力发展绿色建造,推动建造方式低碳化。 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建立健全绿色施工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落实绿色建筑强制标准实施。 探索 制定全市建筑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路线图,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碳达峰、碳中和专项制度,完善顶层设计。

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完善跨领域跨部门联动执法、协同监管机制,加强 社会 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

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质行业发展环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办理建筑许可改革,对标一流和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大专业人员培训力度,强化层级考核机制,提升监管队伍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深化工程造价改革,以服务工程全过程为目标,优化编制概算定额、投资估算指标 。

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培育人才队伍专业化。 培育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完善建筑工人职业技能标准及评价考核体系;加强高层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国际化技术人才培养和输送平台,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设计和工程施工能力的高端技术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

加强川渝建筑业合作,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筑产业协同发展,一是共同培育产业,积极争取将建筑产业园区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产业布局, 探索 合力建设川渝建筑产业园区;二是共同支持市场主体,支持一批龙头企业抱团发展;三是共同拓展市场,搭好平台、共同行动,积极开展推介会,对外拓展市场。

积极拓展外部市场,拓展行业发展新空间。 提高建筑企业对外承包能力,推动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承揽工程项目,并提高属地化经营水平,实现与项目所在地区和国家互利共赢。加强建筑企业对外开拓扶持,加强与其他省市区战略合作和交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

四川省在《四川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中指出明确建筑业发展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坚持创新驱动,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提出 五项 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

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促进产业现代化。 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建筑产业园区建设,实施“1+N”省级建筑产业园区行动计划。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引导市场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全过程智能建造创新应用,大力发展数字设计,推进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完善建筑市场“互联网+”监管机制。加快完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推广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积极推广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或者设计-施工(DB模式)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在民用建筑工程中试点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提升 科技 创新能力与勘察设计水平,提高产业驱动力。 增强 科技 创新能力,完善 科技 创新管理体系,出台 科技 创新指导性政策,设置 科技 创新专项经费;建立创新研发平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建筑企业加大 科技 创新投入力度。推动勘察设计服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提高工程勘察设计综合品质,全面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促进设计行业产业化发展,鼓励设计企业以产业化思维开展服务模式升级;创新勘察设计监管方式,推进工程勘察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建立勘察质量可追溯制度。

加快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排放达峰。 推动设计建造方式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全面推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提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推动重点地区、重点建筑逐步提高标准;推行绿色建造体系,大力推动绿色建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应用。推动运行方式绿色低碳发展,优化民用建筑能源结构,推动建筑能源消费多元化发展;降低既有建筑碳排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建筑行业碳达峰行动,开展建筑领域碳达峰体系研究,建立低碳发展体系,推广低碳建筑技术,促进低碳建筑发展。

提升市场主体综合能力,夯实产业基础。 支持企业做强做优,优化企业发展路径,开展“建筑强企”培育行动,支持骨干建筑企业加强产业协同;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持续清理对民营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设置的不平等限制条件和要求。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建立走出去服务机制,为企业“走出去”发展提供资讯服务;深化川渝建筑业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一体化建设。培育壮大产业工人队伍,强化产业工人培育体系,加快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加快建筑劳务企业转型。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政策体系,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全面实施工程担保制度,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与抗震防灾,保障安全发展。 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加快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建立完善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纵深推进扬尘治理,持续开展“工地蓝天行动”。加强工程抗震防灾建设,严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监管;强化工程抗震防灾技术应用,加强建筑工程抗震防灾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大力提升工程抗震防灾信息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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