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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场监管总局以“铁腕”手段重点打击八类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铁拳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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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积核酸检测试剂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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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将如何打击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8月1日发布《关于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力度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拼多胡握多购物平台上涉嫌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近日引发热议,在2018年度相关专项行动中,要将打击包括“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裤基庆击目标。发现的涉嫌重大违法线索,要对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进行全链条调查处理。

《通知》要求, 实施全链条打击。在总局部署的2018年度相关专项行动中,将打击包括“傍名牌”在内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其他商标侵权、相关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列为重点打击目标。发现的涉嫌重大违法线索,要对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进行全链条调查处理。各地监管部门可从调查网络交易平台(网站)入手,进一步发现上、下游涉嫌违法生产经营者,并将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相关属地监管部门。属地监管部门应逐一排查,对于情况属实的应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向社会披露。

《通知》提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地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处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加大对相关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通过各种渠道扩大相关违法线索的来源。

《通知》强调,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网站)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专项治理。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网络交易锋尘平台(网站),依法从严查处。

《通知》明确,加强部门监管协作。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今年,市场监管总局以“铁腕”手段重点打击八类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铁拳行动方案  第1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国办发〔202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当前,经济运行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要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

(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抓紧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稳步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范围,2022年10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开展清理,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出台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游卖手易负面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规范工业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涉及的行政许可、强制性认证管理。推行工业产品系族管理,结合开发设计新产品的具体情形,取消或优化不必要的行政许可、检验检测和认证。2022年10月底前,选择部分领域探索开展企业自检自证试点。推动各地区完善工业生产许可证审批管理系统,建设一批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产品鉴定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相关审批系统与质量监督管理平台互联互通、相关质量技术服务结果通用互认,推动工业产品快速投产上市。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监管,2022年底前,研究制定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规范。(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2022年底前,国务院有关部门逐项制定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省、市、县级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神嫌及办事指南。深入推进告知承诺等改革,积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推动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在部分地区探索开展审管联动试点,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深入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关于行政备案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持续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加强招投标全链条监管。2022年10月底前,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开标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和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支持地方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取消各地区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不得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不得限制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配或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督促相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及时清退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全国统一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规范和审查标准,逐步实现内外资一体化服务,有序推动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网上办理。全面清理各地区非法设置的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限制。简化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涉费等事项办理程序,2022年底前,研究制定企业异地迁移档案移交规则。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研究制定税务、社保等配套政策。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水平,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档案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六)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违规设置罚款项目、擅自提高罚款标准等行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清理调整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抓紧制定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政策文件,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2022年底前,完成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加强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和收费项目一律实行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居民用户和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全面公示非电网直供电价格,严厉整治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对符合条件的终端用户尽快实现直供到户和“一户一表”。督促商务楼宇管理人等及时公示宽带接入市场领域收费项目,严肃查处限制进场、未经公示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加快健全银行收费监管长效机制,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加强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管理,设定服务价格行为监管红线,加快修订《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等予以合理优惠,适当减免账户管理服务等收费。坚决查处银行未按照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以及在融资服务中不落实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转嫁成本、强制捆绑搭售保险或理财产品等行为。鼓励证券、基金、担保等机构进一步降低服务收费,推动金融基础设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记、清算等费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信息,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或以评比、表彰等名义违规向企业收费。研究制定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规范管理,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在政策制定、行业自治、企业权益维护中的积极作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清理整治情况“回头看”。(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强化口岸、货场、专用线等货运领域收费监管,依法规范船公司、船代公司、货代公司等收费行为。明确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运输环节的口岸物流作业时限及流程,加快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改革,推进运输运载工具和相关单证标准化,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推动建立集装箱、托盘等标准化装载器具循环共用体系。2022年11月底前,开展不少于100个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减少企业重复投入,持续降低综合运价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十一)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加快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聚焦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积极推行企业开办注销、不动产登记、招工用工等高频事项集成化办理,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构建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明确各类电子证照信息标准,推广和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等应用,推动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异地办理、“跨省通办”。(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优化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防洪、考古等评估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区域综合评估。探索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更好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分阶段整合各类测量测绘事项,推动统一测绘标准和成果形式,实现同一阶段“一次委托、成果共享”。探索建立部门集中联合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机制,依法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对用地、环评等投资审批有关事项,推动地方政府根据职责权限试行承诺制,提高审批效能。2022年10月底前,建立投资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投融资信息对接机制,为重点项目快速落地投产提供综合金融服务。2022年11月底前,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措施。2022年底前,实现各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系统互联、信息共享,提升水、电、气、热接入服务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进一步完善自贸协定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助力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规则。拓展“单一窗口”的“通关+物流”、“外贸+金融”功能,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信息查询、出口信用保险办理、跨境结算融资等服务。支持有关地区搭建跨境电商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申报、物流信息跟踪、争端解决等服务。探索解决跨境电商退换货难问题,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工作流程,推动便捷快速通关。2022年底前,在国内主要口岸实现进出口通关业务网上办理。(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外汇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全面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动非税收入全领域电子收缴、“跨省通缴”,便利市场主体缴费办事。实行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和已发现的误收多缴退税业务自动推送提醒、在线办理。推动出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进一步优化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简化退税审核程序,强化退税风险防控,确保留抵退税安全快捷直达纳税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行邮税电子缴库服务,2022年11月底前,实现95%税费服务事项“网上办”。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清理规范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建立中央和省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鼓励各地区依托现有政务服务系统提供由省级统筹的网上中介超市服务,吸引更多中介机构入驻,坚决整治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环境检测、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产权交易、融资担保评估等涉及的中介服务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收费。(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2022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醒目位置设置惠企政策专区,汇集本地区本领域市场主体适用的惠企政策。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推动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鼓励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积极推动地方和部门构建惠企政策移动端服务体系,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确保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落实到位。(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四、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七)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加快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积极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2022年底前,编制省、市两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细化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恶意补贴、低价倾销、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严厉打击“搭便车”、“蹭流量”等仿冒混淆行为,严格规范滞压占用经营者保证金、交易款等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知识产权管理,依法规范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及时查处违法使用商标和恶意注册申请商标等行为。完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制度,规范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及使用,坚决遏制恶意诉讼或变相收取“会员费”、“加盟费”等行为,切实保护小微商户合法权益。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2022年底前,发布海外重点国家商标维权指南。(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

(二十一)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制定涉企政策要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要求,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要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2022年11月底前,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切实发挥中国政府网网上调研平台及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平台作用,把握好政策出台和调整的时度效,科学设置过渡期等缓冲措施,避免“急转弯”和政策“打架”。各地区在制定和执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时,不得层层加码、加重市场主体负担。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评估评价制度,政策出台前科学研判预期效果,出台后密切监测实施情况,2022年底前,在重大项目投资、科技、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评估试点。(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二十二)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要抓紧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2022年底前,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严肃问责虚报还款金额或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争议欠款的行为,清理整治通过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指定机构债务凭证或到指定机构贴现进行不当牟利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还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鼓励各地区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诚信履约。(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纠正各种懒政怠政等不履职和重形式不重实绩等不正确履职行为。严格划定行政权力边界,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出台政策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各地区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国务院办公厅要会同有关方面适时通报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加快制定具体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经验做法,不断扩大改革成效。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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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方面,国家监督总局还采取了哪些做法?

在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方面,国家监督总局采取了以下做法今年,市场监管总局以“铁腕”手段重点打击八类违法行为

一是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指导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责任,保证销售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最大限度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和疫情传播风险。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对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今年,市场监管总局以“铁腕”手段重点打击八类违法行为的畜禽肉类,无法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今年,市场监管总局以“铁腕”手段重点打击八类违法行为的水产品一律禁售禁用,加大对位于地下、半地下场所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不合格产品。

三是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限制活禽交易和宰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活禽集中宰杀,逐步取消活禽市场交易。

四是加强菜篮子产品的价格监测,保证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水平饥卖的稳定,加强对社区菜店、农副产品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督导检查,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等食品安喊桐全犯罪行为,保证市场食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

扩展资料

全国将逐步取消活禽市场交易

据央视新闻消息,今天(3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稽查专员陈谞介绍,农贸市场包括批发市场,是城市食品供应的重要渠郑肢坦道,据了解70%以上的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均通过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流入今年,市场监管总局以“铁腕”手段重点打击八类违法行为我们市场流通的。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督促各地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认真落实属地管理的责任,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以北京新发地市场为警戒,着力排查农贸市场安全风险隐患,部署加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风险的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红星新闻-市场监管总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活禽集中宰杀

多地整治楼市乱象:严打投机炒房,防止房地产市场过度金融化

4月27日,甘肃省兰州市政府官网消息,兰州市政府于4月26日组织召开全市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动员会。

据悉,即日起至9月底,兰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有效打击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防止房地产市场过度金融化,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全市房地产市场精细化管理水平。

投机炒喊亩房行为列为重点严打内容之一

据《兰州日报》报道,本次专项行动中将重点整治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投机炒房、虚假宣传、散布谣言、非法集资、涉黑涉恶、房地产“黑中介”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媒体曝光、暂停网签、行政处罚、列入诚信档案、纳入“信用中国”进行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投机炒房行为列为重点严打内容之一。具体将查处以下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和变相囤积房源;采取捏造或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恶意炒作、哄抬价格;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在新建商品房市场中,兰州市将严查房地产开发企业12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发布预售、销售广告,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未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高于政府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未执行明码标价、“一套一标”、“一价清”制度,以附加条件(如捆绑搭售)等方式变相加价等12类违法违规行为。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兰州市将严查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有: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以隐瞒、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强制交易,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发布广告,提供经纪服务;怂恿客户签订不同交易价格的“阴阳合同”,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12种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计划,9月份,兰州市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企业,采取暂停网签、行政处罚、纳入“黑名单”、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严肃处理,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以严格检查和严格执法的方式强力整治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多地多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多地多部门针对房地产市场乱象开展专项整治。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4月以来,已有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三亚、厦门、琼海、潍坊、保定等地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其中“学位房”虚假违法宣传、经营贷违规入楼市等都是专项整治的重点。

4月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开展“学生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制作、发布涉及“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除依法查处外,还将移交行业协会进行自律惩戒,并记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纳入信用监管。

4月1日,三亚市政府印发《三亚市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即日起到4月底,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脊春作。将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批先售、捆绑销售及以各类名义加价销售、诱导或协助无资格购房人骗购住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协助无资格人员挂靠第三方公司缴纳社保或个税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打击个人规避限购政策、骗购住房等行为。

4月1日,琼海市召开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决定开展为期2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内樱渗耐容包括:购房人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开发商违规销售商品房、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现象、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无序等。

4月15日,《羊城晚报》消息,3月18日至25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行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涉及乱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7个。

4月16日,厦门发布《厦门市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有效遏制二手房市场乱象,维护市场秩序。重点打击机构、个人违规使用信贷资金、公证代理囤积房源,规避交易税费等炒房行为,以及发布不实房源价格、宣传“学区房”等违法违规炒作行为 。

4月16日,长春市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房地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虚假信息宣传、欺瞒消费者等行为,防止开发商以名校为噱头虚假炒作、“绑架”教育。

4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宣布从即日起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对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机构炒作学区房、经营贷违规进入楼市、群租房治理等问题,依法从严惩处,规范市场秩序。

4月23日,上海市房管局印发《上海市房屋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2021年工作计划提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测预警和舆情引导,注重风险防范。

4月24日,潍坊市住建局印发《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重点对2020年以来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信访投诉多发,以及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项目进行整治。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扰乱市场秩序的机构进行整治清理。

4月25日,保定市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违规预(销)售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服务品质生活之城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保定市在全市范围开展房地产市场违规预(销)售专项整治。

市场总局风暴升级,保健、医药市场进严打范围,1张罚单上千万元

文 | AI 财经 社健识局 陈广晶

编 | AI 财经 社健识局 王小楠

下半年行业整顿风暴持续。

昨天(8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文,再次强调,自8月至12月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执法行动将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展开。“保健”市场、互联网、医药等领域的仿冒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在严查范围内。

2019年以来,除了常规的反腐行动,以卫健委叫停药房托管,财政部联合医保局对药企查账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对医药行业的反不正当竞争风暴正在持续升级。而此次国家市场监管部门高调入局,更是要将下半年的行业整顿推向了新的巅峰。

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落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整合了市场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等职能后,业界对其在反不正当竞争,特别是反垄断中发挥更多作用寄予厚望。

而已完成大修并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对垄断、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的处罚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将成为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武器。

可以看到,2018年至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在严惩原料药企业的反垄断、打击保健品宣传等多次行动中,递交了多份亮眼的“成绩单”,包括湖南尔康在内的多家上游原料药企业遭到了非常严厉的处罚。

与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多部门持续推进的改革措施同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发力。分析人士认为,藉由下半年的专项行动,大批违规企业面临来自多部门的综合查处。

多部门出手,打击医药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手之前让伍,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甚至财税部门,针对医药领域长期存在的垄断、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已出手。

2018年11月,国家卫健委正式发布通知,叫停虽然有争议,但是已经在多地蓬勃发展的药房橡嫌托管。

5月6日,广东省卫健委发文明确: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至此,药房托管已经在河北、宁夏、北京、山东、甘肃、海南、贵州、江苏等十余个省市被叫停。

事实上,药房托管由于没有斩断医院与托管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不仅涉嫌垄断,还极易滋生腐败,甚至早有业内人士诟病其”医药分开之名,行变相以药养医之实“。

如今,随着国家卫健委叫停,这一曾备受公立医院热捧的“医药分开”模式市场规模迅速萎缩,在其背后,已涉足药房托管业务的华润医药、华东医药、南京医药、九州通、白云山等多家上市公司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而今年6月刚刚实施的财政部与国家医保局联手对77家药企开展的查账行动,则会给那些存在带金销售等行为的药企以致命打击。

在机构改革设计落地,国家医保局成立,新一轮医改措施持续推进的基础上,医药行业营销模式的大颠覆已经是业界共识。

在此基础上,行业净化,淘汰升级,产业集中度也将持续提高。分析人士指出,在这一过程中,公平的竞争环境也更加重要。

根据去年公布的“坦如或三定方案”,市场监管、反不正当竞争都恰恰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能,因此,在医药领域的反垄断、反腐等领域,市场监管部门无疑将会比主管的卫健委,最大支付方医保局等部门,有更多的雷霆手段。

医药企业小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又要发力了

违规企业当心成为查处典型。

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强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狠抓办案,将此项工作有机融入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查办一批具有典型意义、严重影响竞争秩序、侵害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案件。

可以看到,此次行动作为新机构成立后的第二次反不正当竞争专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希望通过它,实现加强协作,统一部署,进而形成“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工作局面。

2018年的专项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对包括河南封丘县人民政府、四川西充人民政府等多项限制药品配送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予以纠正。

同步,为打击原料药“抱团”抬高价格的垄断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开出了原料药领域第一大罚单——对冰醋酸生产企业台山市新宁制药、四川金山制药、成都华邑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283万元。

此后,扑尔敏唯一进口代理湖南尔康和国内最大的扑尔敏原料药生产企业河南九势制药,也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抱团涨价”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243万元的“罚单”。

分析人士指出,在医改进入深水区的关键时期,结合各部门改革措施的落地,以及反垄断、反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的推进,今年的行动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很可能会有更多令行业震惊的表现。

此外,在权健事件之后,保健行业也已经成为反不正当竞争的“热门”。官方资料显示,经由13个部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百日行动”之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先后5次曝光了100个典型案例。业界分析,接下来的半年,相关产业将受到更大冲击,涉及此项业务的药企也要小心了。

关于今年,市场监管总局以“铁腕”手段重点打击八类违法行为和市场监管铁拳行动方案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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